我们都知道,千金小姐之称呼,指的是富贵人家的女儿,意即,这姑娘的分量比一千斤的黄金还要重。这样称呼是对女孩的一种尊祟,显示其非常尊贵的意思。
现在的含义已经扩展至所有未婚姑娘。未婚姑娘,特别是富贵人家的未婚姑娘,那可是非常珍贵的。
不过,在古代,金并非指黄金,而且,千金小姐由来,有着历史渊源,千金与小姐之间,也有出入,听我娓娓道来。
话说,春秋末期,伍子胥的父亲和兄长被楚王所杀,伍子胥幸得逃脱,暂且保了一命。为了有朝一日能够回楚报仇雪恨,他逃出楚国,投奔到吴国。
这亡命天涯之路上,不仅山高水险,而且,楚国的追兵也一路尾随而来。
一连走了几天几夜,伍子胥又累又饿,身上的干粮已经见了底,眼见啃树皮也填不了肚皮,下到河里也未必能捞出几只虾米,他以为命数该绝矣,流下了痛苦的泪滴。
可就在这时,他看到不远处的河边,有一位年轻姑娘,她正在浣纱。
所谓浣纱,就是洗衣服。
古时姑娘,碰上孤儿寡母,或是天生出落在穷苦人家的,为了生存,一般都会为富贵或者有需要人家洗个衣服,来换来果腹之食。这姑娘正是以浣纱为生的。在她身边放着个竹篮,里面装着食物,那正是她浣纱所得的报酬。
伍子胥看到姑娘,顾不上太多,三步并两步走上前去,便向姑娘行乞,想找她讨碗饭吃。
姑娘善良,看到来人如此狼狈沧桑,也没有推掇,端起饭碗,便落落大方递至伍子胥跟前。
伍子胥顾不上礼节,也顾不上形象,端过来便狼吞虎咽,三下五去二,将一碗饭吃了个精光。
姑娘看着他一副饿狗抢食的模样,忍不住笑了。
伍子胥吃饱喝足,方才恍然大悟:坏了坏了,后面还有追兵,眼见就要来取我性命呢!
他赶忙叮嘱姑娘:我身负血海深仇,请姑娘千万不要泄露我的行踪。
姑娘开始疑惑不解。
他解释道:我有血仇大恨在身,不能落入坏人手里。后面一帮追兵就是坏人,他们杀了我父亲又杀了我兄长。为了能够报仇,我必须先保住性命。我这就出逃,姑娘切不可向坏人打我的小报告。
姑娘明白了,点了点头,并且诚恳地说了句:
“大哥放心,我是绝对不会出卖你的,你快逃吧!”
谁知,伍子胥跑了几步远之后,还是不放心姑娘,总担心她会告密,又折回来,这次,他加重了语气:
姑娘,后面追兵如虎似狼,他们若是知道了我的行踪,我的小命就黄了,姑娘千万记得,做人忠义真诚!
姑娘听了这话,当场脸色变了,她分明已经答应了他,绝不会出卖他,他为何几次三番怀疑自己人品。这么一来,她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伤害,羞愤难当之下,抱起一块石头,“咚”的一声,跳河自尽了。
只见河面泛起一片巨大的水泡。
如此简洁粗暴,着实把伍子胥吓了一跳。
他还没反应过来,水泡就已经不再冒泡了。
妈呀,伍子胥那个后悔呀,捶胸顿足也来不及了。
可人家死都已经死了,还能以命偿命不成?
眼见追兵后面追击,当务之急,还是逃为上策吧。
后来,为了向姑娘忏悔,伍子胥用刀割破自己手指,用鲜血写了几句告白书:
尔浣纱,我行乞,我腹饱,尔身溺,十年之后,千金报德。
十年之后,伍子胥在吴王阖闾的支持下,灭掉了楚国,终报了父兄之仇。
当然,报答姑娘的时候也到了。
只是,不知道姑娘姓什名谁,也找不着人家家属,他只好将千金投入到姑娘自尽的河中。
后来,人们便将这位善良又刚烈的姑娘称为千金小姐。
所以你看,千金在这里有重情重义、忠贞刚烈、舍生取义的寓意,这绝对是个褒义词。
还要提到的是,那时的金,并非指黄金,而是一种黄铜。
在先秦之前,一金等于一镒,也就是二十四两,到了汉代,度量衡发生变化,一金才相当于一斤,也就是现在的五百克。
由此可见,伍子胥当时抛下的千金,还是相当有分量的。
历史洪流划过几百上千年,千金一词也在慢慢演变,之后,也表示分量较大的有价值的东西,譬如一诺千金、千金之躯、一字千金之类。
到了南朝时,千金又开始泛指少年男子。这里有事实依据。当时,有一位姓谢的公子,少年成才,出口成章。有一次,他的父亲领他见了当朝一位宰相,宰相夸赞少年:非同小可,日后必成大器。父亲摸了摸小谢脑袋,回了句:
此乃吾家千金。
看得出,那时千金指的正是男子。
你要知道,这世界总是不断发展不断变化的,时间又来到明朝,这时的千金又被引用到富家当中来,最终,它成了富贵小姐专有代言词,然后,一直延续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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