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皆有可能,是李宁品牌的宣传广告词,简单明了,我很喜欢。
中午,老婆大人见我手中的书已从白岩松的《行走在爱与恨之间》换成了陶立夏的《分开旅行》,诧异的说:你看书这么快,怎么可能真正地看进去?
但我想,我刚刚从不看书到看书,从为了看书(装)到自觉看书,正处于看书的初级阶段,还是随意浏览的好,如果一开始看书就给自己定下看进去、吃得透类似的标准,恐怕是我还做不到的。兴许,时间久了,我看书也就真正地看进去了呢?君不见,我不仅看书,也开始“写书”了吗?当然,说“写书”纯粹是玩笑话,我只是想说,一切皆有可能。
不过,对于看书,我向来有这个毛病—-仅限于翻阅、浏览。即便是我刚看完一本书,如果你要是问我这本书是写什么的,要点或者精华在哪里,我大体上是答不出来的,更遑论能否记得其中的经典语句了。
读书不精,这个毛病不仅限于现在的阅读,在我上学期间对付教科书以及准备司法考试时也是如此,这好像不能单纯地归结于我记忆力不好。所以,对于工作而言,我好像并不那么专业,因为我根本无法向当事人完整准确地复述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
大学的时候我学的是法学专业,文科类与理工科类最大的不同就是可以平时不学习而考前抱佛脚。对于平时不上课、不看书、不学习,我是如何能把那么多时间打发掉的已然记不清了,但对于临时抱佛脚到还有些许记忆。我那时总是在考前一两周把书拿过来粗略地翻一翻,然后勾画出我认为的重点,摘抄在一张纸上读一读、背一背(其中当然会有部分成了作弊小抄),每次竟都能蒙混过关,考个七八十分。
毕业后,我在国企混了十几年,现在做律师,也算是又回到了我原本的专业领域。作为一个新手,我深感自己律师实务经验的不足,在工作中也发现自己与同事相比在“细”与“专”上存在的差距。无奈,工作能改,本性难移,读书不精对于这个需要把法律条文吃透记牢的工作真是要命的。怎么办?我只能先去抓要点,一个案子来了,我得根据案情尽快地抓住其中法律关系的要点,选择对当事人更好的诉讼路径,之后再从证据中淘出有用的,再通过查阅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辅之以法律依据,以此达到帮助当事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目的。
从事律师工作近两年来,最大的感受是什么?放松去做,不要怕,一切皆有可能。对于我而言,每一个案子都是新的,每一个类型的案子也都是不同的,不要因为自己没有做过而担心,也不要怕自己会办得不好而紧张,先接下来,然后慢慢地做就可以了。
《行走在爱与恨之间》是2007年《岩松看日本》系列电视节目的文字版本,白岩松在书中说:“先把爱恨放到一边,去了解是最好的一个选择,了解的多了,一切皆有可能。”
我的工作也是如此,每一个案子,既是我了解这个案子的过程,也是我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的过程,了解和学习的多了,掌握的法律知识和律师实务经验就多了,自然也会有一些成为我自己的东西了。
陶立夏的《分开旅行》中,日本奈良一寺院住持说:“如果不可以触碰,如何体会;如果不靠近,又如何明了。”凡是只管去做,莫问其他。正如茶的滋味,只有品尝的人自己知道,人本身的修行也只有自己内心知晓。
而茶只能保持片刻的新鲜,需冲之即饮;人的一生,“生死事大、无常迅速”,我们应珍惜当下,只要自己认为对的,于己于人均有益的,放手去做,莫要在事前事中执着于结果,因为,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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