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7-638
638要联系于637来看。
637“ 我 确切 知道 我 当时 要说 的 是什么!” 但我 却不 曾 说出〔 我 刚刚 要说 的〕。
638 尽管如此, 如果 我说“ 有 那么 一会儿 我曾 要 欺骗 他”, 我 就 倾向于 在这 话里 看到 某种 解释。
638这句话是一个语法句子。但是这个设想并没有做出来。没有做出来的设想的谈论,和做出来的东西的谈论是不同的。它是一种内心或私有的东西。参考感觉表达式的没有意义的情况。类比。
637这句话是基于理解而有根据地说出来的。
638这句,可以置于语境置于周边环境的配置合理地这么说。但是这时是基于语言游戏的理解的谈论,不是把它看作抽离语境中使用的内心独白,把内心的东西自身看作对象的东西,而脱离其被确定地指出来表达出来和得到理解所赖于的条件:置于语境之中来看。这里否定一种本质主义的把心里的东西用作理解中我们所考虑的东西。这里不是理解。
637考虑的是理解中语言游戏的语法。这个例句作为638的例句则是作为语法句子、作为一种旁白的东西。它不是原来那个语言游戏的组成。
637“ 我 确切 知道 我 当时 要说 的 是什么!”
这句话考虑的,是基于语境的领会给出所考虑的东西,而要说的话。这里是生活形式和语言游戏的同时考虑到。后者嵌入前者之中,它们是一个整体,是一个而非两个。
637和638在区分理解和解释。这里考虑的是理解而非解释。
解释是一个开放性空间,这样解释所见到的或那样解释所见到的,之间具有随意性。它们都是解释。理解却不是,它归于客观的东西。
解释的随意性,相对于理解的客观性而来的确定性要求。图像论造成解释的随意的可能性空间。对于可见的东西总是具有无数的解释。但是它们中只有一个是客观的,作为理解的意义。
638 尽管如此, 如果 我说“ 有 那么 一会儿 我曾 要 欺骗 他”, 我 就 倾向于 在这 话里 看到 某种 解释。
看到某种解释指,我仅仅基于这个句子就在图像论的意义上或本质主义的用法上把它看作事实的情况。看作关于事实的谈论。但是,作为命题意谓真,它还缺乏真值条件的给出。所以,在真值条件指出前,把它看作事实的情况,就是语法悬置或虚构的情况。这个句子没有意义。
这个句子可以意谓真,或者意谓假。这都仅仅是句子的用法的设想,作为解释。解释就是语法的设想但是并没语法根据的指出。
对于638这句话,它指出的是想,而非做。参考感觉表达式的情况,这是语法的悬置或虚构的情况,没有意义。
这样的句子用作描述没有意义,但是可以用作开始一个语言游戏而非作为一个语言游戏的终止。它用作描述时,就是语法的本质主义的误用。
感觉表达式的非法,在于它脱离语境,没有外在标准,使得它所考虑的东西根本不是另一个人可知的对象。
什么叫可以知道?我知道他疼。和我感到他疼,我感到疼是两码事。我不说我知道我疼。这里,知道和感到具有自身的语法上的区别。语言用以描述时,可以描述可以知道的东西,却不用于描述感觉。用于描述公共的东西客观的东西不用于描述主观的私有的东西。在盒中物的例子中,我的盒子并不拿出来给别人看,就使得我关于我盒子有什么的陈述对于别人都是无从证实或确认的。一种私有的东西的陈述从而没有意义。而病人自述哪里疼,如何疼,是有意义的。不在于这个陈述的客观性的根据的给出,而是它的含义不是作为一个语言游戏的终止,而是开始一个语言游戏。看病这种生活形式里,医生以病人的自述为诊断的基础的组成。
我盒子里的东西拿出来给人看,那么一个陈述就有意义了:或者真,或者假,都是有经验的根据的了。
而637-638考虑的,是一时的局部的东西还是产生于因果相继的生活之流或现象之流 作为其中的一环的切片的东西。自然现象的切片可以拿来作为对象作出认知。产生经验。但是人的生活世界,一个动作,一件事情,基于作为有意识的东西,总要考虑其产生出来的根据的东西作为人的想、说和做的轴心的东西。这是一个语法句子。但是,在日常的生活之流中,我们考虑的东西,我们有意识的想、说和做,是基于一种主观的随意(这里暂时先不谈论自由,不谈论伦理价值判断和审美,先靠操日常生活人的想、说和做),还是基于客观的外在的东西?如果是前者,人的行为就处于一种和日常生活脱节的情况。其语法设想仅仅作为设想,是摆设的东西。从这里也看出w谈论的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它所考察的是人的生存的客观性,以及社会生活中作为社会认知和社会规范的文化建制的传统的客观性:这传统恰恰就是这个社会生活的现实的东西,被遵循着,绵延着产生当下我们的所思所说所做,规范着当下这个现实的社会生活。但是,恰如法律有执法和立法的区分。执法以律条为作为的规则,立法却在改变律条本身。这就是说,法律,和社会一样,都是历史的进程。推动历史的是立法,是伦理价值判断和审美的实践 。历史是规则的演绎变迁进程。在规则一成不变的社会生活中,没有历史。这也就是黑格尔所说中国的历史很早就终止了,没什么历史。时间也作此理解。没有时间,就是没有历史,没有自我审视及其结果的付诸实践。
回到文本,这里指出的,是截片的东西,做出来的东西,也不能就其本身的看而获得意义的理解。这样得到的不是理解而只是解释。理解的东西一定能解释看到的东西,反过来就不是。一种理解要能解释看到的东西,这是必要条件,但是不是充分条件。
截片的理解,从摆脱解释的随意性,有赖于置于语境中来看。语境指出理解的客观性。也指出了w对于日常语言的理解在于我们在此考虑的就是外在的客观的东西。基于这些东西的考虑,作为我们的有意识的内容。就是说,我们所考虑的东西,在此不在于强调第一人称的主体,而是强调其内容。就像说“我的新鞋子”时,强调的不是我,而是这双鞋子。后者是客观的。
名称,一个符号,用于指称对象。撇开命名游戏,名称只是一个符号,它的用法并没有指出来。或者,只是一个图形,它作为文字或符号,都是基于命名这种用法而指出来的。离开语法,一个东西作为名称都还谈不上。我们谈论一个名称时,名称这个概念就已经基于某种语法或逻辑之上了。
感觉表达式指出的是作为某物的命名的名称,其指谓的对象具有先天的限定:客观的外在的或公共的东西。这是一个语法句子。只有这样的东西是可以指谓的。
感觉表达式的讨论也引出了一个正面的结论。它开始一个语言游戏,而非作为一个语言游戏的终点。这样,我们的私有的感觉,就作为实在而非作为名称(实在)的意义——其指称的东西而言,置于进一步的用法里。
想、说和做。作为语言游戏的实在,都是这样。
638进一步指出我们所考虑的东西,做出来的可见的东西的意义,也还是要置于语境中来考察用法。这时,可见的行动的意义,我们所考虑的东西,不是基于解释给出来,而是基于语境领会得到。
从名称,到感觉,到想、说和做,它们处于类似于康德的从数学性范畴到实体和属性的关系、到因果关系和协同性、到模态范畴的层层形式性上升。或类比亚里士多德的多自身作为实体又有自身的多和形式,到多和一的关系里看作一个实体,前一个实体和后一个实体就是一种形式性的上升。
在这种上升的端点,可以预见到一种纯然主体性的显露。伦理价值判断和审美的实践,作为这样的东西,居于整个统一的中心。它们在总体的统一上作为轴心规范着其余的东西。但是这里有可以和封建政治关系类比的情况:领主的领主不是我的领主,臣民的臣民不是我的臣民。质料自身作为实体的形式不是多和一的关系中质料多看作一个的实体的形式,并且前者的形式并不作为后者的组成部分。在语言游戏的用法里,实在自身作为对象的指出又有自身的实在和用法:譬如门槛作为实在时,它又可以作为条石的用法被考虑。这时,指出条石对于门槛的用法毫无贡献。这就是语法不对实在负责的体现。语法的上升是实践中揭示一个新的维度,指示一个逻辑中的函项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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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语境的因果相继的生活之流的认知,来给出语言游戏或我们的实践所考虑的东西。这里,我们所考虑的东西作为语言游戏整体的统一中规范它们的轴心的东西,作为外在的目的嵌入
外在的因果之流。作为其中的一环的东西。这个东西可以基于外在的因果之流的认知外在地指出来。就是说,我们总是基于某种东西的考虑,基于因果之流的承接(基于生存,或基于社会的客观认知)所考虑的东西,基于一种外在的需要,来理解语言游戏。或者说,我们就是这样来给出实践的目的的东西的。基于这种东西的考虑作为轴心来规范我们的想、说和做,展开实践。
在这里,有一个分界,一个括号。整个语言游戏置于这个括号之内,嵌入外在的因果之流中。括号内的语言游戏是对于括号置于这个因果之流中它的位置、对它提出的要求的实践。把它做出来。语言游戏的影响终止于外在的因果之流对这个括弧所在的位置所要求的东西。或者说,我们所考虑的东西作为语言游戏的轴心:作为其终止,作为语言游戏所归于的东西。
639-640
我们看到的、想到的做出来的东西之间的统一,不是认知层面上的统一,不是基于知性的作用产生出来的认知。知性仅仅在直观而言对于感觉到的东西作为综合统一。这里,认知的结果的逻辑形式,就是基于直观给出的多之间的客观的关系。认知是直观中客体的逻辑形式的显现。就现象层面上的东西。
但是综观统一中的综观形式,和语言游戏或实在之间,前者是可思的东西,而非可见的东西,非直观的形式。认知中的知性是直观的形式:内感官形式时间的逻辑机能。它处理的是外感官空间的东西。
这里对于实在或需要统一起来的东西,使用感觉来统一。这是对于直观的认知的情况。不同的东西,不能使用知性来综合统一。因为这里的杂多不知基于直观而带入一个意识中来的。这里它们之间提出统一的要求的,是结果上的东西。实在都是人做出来的东西,是人的行为。而人的行为的有意识决定了语法不对实在负责,或者说语法作为独立于实在之外反过来决定着使用的用法,它们的轴心是人所考虑的东西。人总是基于目的做出行为来。目的和行为之间是两个东西。
感觉在这里的用法,不是康德的直观形式中内感官时间(蕴含知性)的统一,而是一种智性或理性的统一。这就是目的对于手段(遵从的规则)的规范,从而达成遵从规则总是统一到目的的规范性之下来。我可以基于同一个东西的考虑,采用不同的语言游戏以及相应的语法规则。
类比函数,可以使f(a)=g(b)。a、b是实在,f()、g()是语法规则。
这里处理的多不是基于直观形式带入一个意识里来的,或者产生统一的。而是,它们作为可见的东西和可思的东西之间根本的不同,只能处于函项逻辑中不同的角色,实在和用法之间的角色的区分,前者嵌入后者之中产生统一的一个东西。感性形式无法处于可思的东西。
641
这里联系前面指出的感觉表达式的情况,语法虚构或悬置。它没有意义。
这里又可以联系伦理价值判断的情况:不是用来说的,而是用来做的。它们可以做出来,说却不能把它们给出来。
说在此只能看作旁白,做作为实在对它理解的语法设想。它作为语法句子还需要根据的给出来。这根据就在做那里。
意图类比感觉,都是一种私人的东西。它们不可以作为语言游戏的终点的东西,作为语言游戏的意义,但是可以作为开始一个语言游戏的东西、实在。
642-644
这里指出的还是实在和意义或我们的所思之间的关系。问我恨他时发生的是什么,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在这两个层面上分别看。在实在上,恨的外在表现,或恨的那些随意行为和不随意的表现比如心跳。以及在此我所考虑的东西而言,恨,它不是可见的东西,只是可思的东西。我们说感觉到恨,感觉到的是实在的东西之外的东西。情绪。我能说感觉到情绪,和感觉到的感觉类似,都是一种内在的或私有的东西。它们不是外在现象的东西。
643 这就是混淆了实在和意义,或可见的做出来的实在和它如此这般做出来所基于的轴心,或根据:我们所考虑的东西。实践中的目的的自觉或有意识体现于或表达于行动总是受到这个目的的规范,使得结果符合目的的东西。
进一步,羞愧是什么?意愿是什么?它们只是一种生活形式,就像命令。它们不是实在。
当我说恨某人,或对某事感觉羞愧时,总是置于情境或语境之中,在具体的事情里这么说。这么说出来的句子,是一种语法句子,是对于某种情况的描述。但是,其语法根据,这个句子可以作为生活形式的东西可以作为我们所考虑的东西的直接指出,是作为基于某种实在或做出来的东西而言的,这里还有一个综观形式对于实在的统一的契合的判断。就像弗雷格那里一个句子指出的是对象处于或不处于对象之下的情况,它为真,还需要真值条件的指出。
在这里,我们所考虑的东西,我们的感受,比如羞愧,和我们做出来的东西,或这种感受的外在表现之间,始终存在语法不对实在负责的情况。存在生活世界和物理世界之间的平行相应。物理的实在和生活世界的东西之间没有一个产生出另一个来的因果联系。反而是后者作为前者的选择和用法的轴心。
644
第一句,不是指想了没有做的情况里,对于自己的思想的羞愧。而是指基于想所做出来的东西的羞愧。这里,想和做是统一的。它们是一个。羞愧的是这个整体的东西,而非仅仅的想。
所发生之事的整个历史。指的是做出来的东西。它指的不仅是实在,而是其意义。意义是实在嵌入生活形式中的整体的东西。实在是其意义的一部分。
羞愧源于做出来的事情,造成的影响。离开做,它没有实现出来,不会造成影响,也就不需要羞愧。
就社会生活而言,立法和执法之间、政治和军事之间,都是想和做的联系。脱离开社会生活的这种有意识或系统性,不能理解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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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孤独与否和存在与否 非存在才是大恐怖
或者说,存在或非存在才是基本的问题
孤独以存在为前设。
2
前期逻辑哲学论中,人对于世界处于一种超越的位置。这也可以看作逻辑哲学论还没有把人纳入语言考察的对象之中。人在语言中处于一种精密的机器的情况,如同一面镜子,一侧是世界,另一侧是语言。或者相机,一侧是世界另一侧是图像。
相机并不在照片中给出自身的内容。相机的工作机制的内容显现在其产物的照片中了。
古代哲学里,人在伦理学中。哲学史就是把认知推进到实践,把关于人的谈论推进到认知的逻辑之下。这关于人的认知的命题,伦理价值判断和审美,在其实践中把自身做出来。命题在此不是用于客观对象的认知,而是用来实践的理念的东西。
认知和实践的统一。是哲学的一个闭环。
在亚里士多德,在康德那里,知识和伦理之间脱节。在康德也有知性和伦理的脱节。在w的前期后期,还是有这样的脱节。
分析哲学的优点是,不再单独谈论伦理学,而纳入知识的边界中推进到伦理学的边界。虽然还是没有踏入伦理学。w大体就这种语言的意义的语法考察着眼,避免谈论伦理学。不可说,或不说,本身就是一种克制,是对于知识和伦理的脱节不予承认。虽然还没有正面阐述。
3
康德的自身意识,在知性中作为本源统觉,它就是人对于自身的意识诸多的看作一个的统一的要求。它就是to be的诉求,就是苏格拉底指出的爱智慧作为一种人的天赋的东西。它出现在各种领域或不同哲学家的思想里。不同的哲学的逻辑之下,都是这同一个自身意识的作用作为人在种种存在中主观方面的最初的发动者。如同机器的运转,不同的机器有着不同的逻辑,逻辑的形式受到机器的功能或职能的规范,受到它所处理的目标的东西的规范,但是这些机器的运转中相同的是需要一个发动机,它提供推动力。自身意识就是一切存在的最初的发动者,发动机的东西。
在康德,是认知基于的综合统一的要求。在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里,就是理解所基于的那个综观统一的要求。
知识是用概念把握对象。而经验(概念)是分析的结果。这里的分析,不是对于语言就语言自身的分析,不是对于概念的分析,而是对于现象的分析。
概念分析的产物是形而上学。亚里士多德的是论就是对于概念作内涵(概念)的分析,而指出的最初的最基本的概念,这就是诸范畴。
康德的认识论,是对于认知活动基于建立在语言之上的知识作为认知的结果,以及认知的对象、最初的显现的东西作出知性的分析。这里已经蕴含语境原则:
经验是基于语言(命题)给出来的东西,知识的对象是直观中给出来的感觉的东西。因此这里知性的审视就是作为函项逻辑的东西建立在这个函数式的给出之上。
f(a)=b。
f()是函项变量,a是显现,b是经验。
但是和语言游戏的语法不同的是,这里经验自身已经基于命题的考察具有自身的逻辑形式。因此,知性的分析就是对于经验的自身的普遍形式的逻辑的分析所得到的东西。这里就是w指出的图象论。
而语法分析的区别在于,其生活形式的东西要从周遭环境的配置从语境中领会得到。它并不在语言游戏自身的分析中得到。这里反对一种本质主义的语法。
本质主义其实就是自然现象的认知中,它考虑的是对于直观或可见到的东西自身的概念把握。这里自然现象不存在自身意识,无思不觉,因而对于它们的认知仅仅停留在所见的经验。并不考虑其有意识的有思考的行动。而对于人的语言游戏,它针对的是人的有所考虑所说的话的理解。这里语言的意义并不停留在他说了什么(字面的意思),还要考虑它为什么这么说,基于什么说这些字面上的东西。这里就存在一个语法的问题。
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也已经有这种情况。用石头建造屋子,一块条石用作门槛。这里的条石和门槛之间就认知中多和一的关系而言,是质料和形式的关系。但是在指出条石用作门槛时,这里就是实践中的东西了。
用概念把握对象。语言游戏中的生活形式也是并非一生只做一次的东西。它也可以看作一种类,一种概念的东西。
认知中的概念,是一种特殊的概念。它以真为同一个谓词。关于事实的谈论的句子,它总是意谓真。而句子总是具有给出一个真值函项的逻辑结构。就是对象处于概念之下作为思想的普遍形式。这逻辑形式的共性在于基于同一性的统一。在这里,统一再次出现了。这也就是康德的经验或知识作为带入一个意识中来的东西的统一,它对于带入一个意识中来的表象杂多具有前设要求。不是随意的不同表象都会带入一个意识中来产生统一的要求。这个香蕉是黄的,那个苹果是圆的。我不会香蕉和圆表象带入一个意识中来,说这香蕉是圆的。只有关于同一个对象或实体的不同表象才会带入一个意识中来。这个香蕉是黄的,长条形的,有点软,等等。而这落在客观对象上面的自身意识,是判断的产生的前提。但是自身意识可以落在客观对象的表象上,把归于同一个对象的诸表象带入一个意识中来,构造一个判断。它也可以落在语言游戏所基于的社会认知中一个社会的文化建制的客观性内容上。实在和语法是一个而非两个。它们的关系类似康德的带入一个意识中来的情况。实在也是嵌入语法而产生一个意义的东西。它们之间可以和亚里士多德的一个实体的质料和形式的两分中,质料和形式都作为这同一个实体的不同部分而言,它们是二而一的关系。
在伦理学中,还是一种理念或价值观念作为规范实践的轴心的东西,还要要求观念和实践之间的统一。
统一是所有哲学思想和逻辑中共同的要求。
4
关于主体。要强调的是,主体的存在不在于作为给出来的实体,而是类似于感觉表达式那样,作为实体的表达是非法的。主体在于用法。和感觉有别的是,感觉作为实在,是客体的东西被使用。主体则在于强调一种自发的先天的自身意识、to be或统一的要求。而我们在行动中是如何统一的,统一的内容的东西则归于客观性方面的东西。主体仅仅负责一种先天的统一的要求。它还并没有指出任何特定领域的东西的考虑中具体某一种哲学思想中哲学的逻辑。逻辑受到考察的对象,受到问题意识的规范。而主体在于负责普遍的问题意识的发动。
可以被多和一的关系,多的一的要求,看作主体的内容。
5
关于性和爱的关系。当性作为爱的语言时,是一种极端情况。另一种则是无爱时性仅仅是感官自身。两者的体验是差着一个维度的。性感受在两者中,想象力和可能性空间是一个维度的区别。
6
普世价值只有普遍地落实到个人的观念和日常中,才算社会现实支配社会生活。不然只是还没有落到实处的思想、设想。了解这个思想比没有好,仅仅作为知识的了解又还不够
这个落实的过程大概就是文明落地的过程 从没有概念到落实 中间有很多过渡的状态 可能都是要用血 泪 汗去磨出来
俄罗斯这种社会基础产生出来的国家行动 最后还是以这个民族自身的苦难血泪来还 加上把他国拖下水 悲剧
如果我们动起来 可能比它们都不堪 看看眼下的安稳日子也不踏实
7
rule of law
这里的rule,规则,对于主体的行动而言,是一种本质的东西。而试图在这里玩弄规则,试图进一步给出规则的用法,或者说规则成为实在的角色置于进一步的语法规则之下,以人心的玩弄为轴心,这就是前现代的文化。
文明肇始于殷服于自身认同和参与所制定的规则之下。这就是人对于自身的服从。
在rule of law里,法律和规则的用法就是用来服从的。类似于命题用于意谓真,对于规则而言就是用来服从的。这是逻辑。不然规则就不再是规则。是与“规则”的语法相反的情况。
宗教信念,伦理价值判断,就是用来做的。它们是同一个人所做的不同事情的统一的轴心。
8
普世价值只有普遍地落实到个人的观念和日常中,才算社会现实支配社会生活。不然只是还没有落到实处的思想、设想。了解这个思想比没有好,仅仅作为知识的了解又还不够
这个落实的过程大概就是文明落地的过程 从没有概念到落实 中间有很多过渡的状态 可能都是要用血 泪 汗去磨出来
9
思想在认知里,作为自然世界的可能性空间,在实践里,指出人类生活世界的可能性空间。
w的语言游戏考察表达和理解的可能,语言的意义的可能性的基础。这就是语法考察。语法是思想的东西。生活形式。但是w在理解中考虑的是语言和人的行为方式之间的联系,及其确定性的基础,或者说语法根据的给出。这就把语言游戏落实到日常生活中文化建制的东西的考虑和实践上。而伦理价值判断、审美、宗教信念的实践,不在这个考察里面。
但是我们还是可以说,它们是一些思想,可以为一些命题表述。它们是可说的,但是它们为众人普遍地接受,这里并非基于真的客观性,而是基于人之作为人,作为主体把它看作关于人的看法或自我认知,和用法。
一种思想指出来的可能性,不是用于表达和理解的可能性,这种实践的目的不是获求它人的理解,而是获得主观的观念的东西把它做出来。
这里有一点要指出来。这里有一个命题,伦理价值命题,宗教信念中的信条作为命题的东西。以及,rule of law的社会生活,这里的rule也是作为命题给出来的。它们和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综观统一的生活形式不同,后者作为文化建制的东西,在语言游戏之外。游戏中的人要自身具有文化背景,然后基于这种默认但是不说出来的东西为可见的语言游戏的用法的东西。所思总是处于所见之外。
看给出数列写出下一位的游戏。规则就是在看见的东西之外的。这是一个开放性的语言游戏,就是说,其语法规则并没有有限的可能空间。而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文化建制的传统是一套公共的既有的有限选项的集合。一个人不能自己设想一套规则,然后拿它用来作为说和做的语法:这样导致的是表达和理解所基于的语法的客观性没有根据,而主观随意的语法带来歧义多义带来语言和意义之间关系的确定性的不存在,进而毁灭语言表达意义的功能:语言表达式不存在意义。
但是写出数列的下一位,这里没有文化建制的东西的约束。这里有无数的解释的可能。
进而考虑我们基于理念的实践的情况。这里,我们所考虑的东西不是已经获得公共认同的,虽然它可能具有获得公共认同的潜力。譬如w的哲学思想,在获得学界认同之前,它已经是一种思想,但是这种思想还没有成为学术底蕴和文化的组成。虽然后来它做到了。
当我考虑人的生活的可能性时,总是一种理念在先的情况。理念是一个命题。并且,在前沿或思想的边界,思想总是一些自身作为规则指出来的命题,它们要作为理念用于实践的指引。这时考虑的是从这些命题推进到把它们做出来。表达和理解的可能,意义的可能,是做出来之后才会考虑的东西。
这些命题对于做,是一种语法句子。作为做的语法命题。它们有时先说再做,一边说一边做,做了再说,做了也不说。这些都没问题。有问题是只说不做。这样,语法命题就还没有落到实处,它就不能看做语法命题看做理念的东西。它还仅仅是一种思想,作为语法命题的设想的东西。
10
对于想清楚一个东西作为思想的实践而言,就是把它说出来写出来,才算落到实处。
11
遵从规则只能看作社会认知,对于人的现象的理解,但是并不包含伦理价值判断。不然就是这荒谬
遵从规则作为文化,它并不涉及真假或价值判断。思想内容的认知,理解是对于客观性的承接。而伦理价值判断则是主观的。并且,这里也没有真理可言。文化无先天的真理可言,不然就是为纯然的经验性作出先天性的加冕。
认知是客观性的承接,遵从规则的行动在此要看作这种客观性的承接的活动。人在这里不假思索 如同风中滚石对于自然规律的服从,只要参与一种社会生活。这里没有主观的成分。不包含认同。理解一件事情可以并不认同它,做一件事情也可以并不认同它。风中滚石并没有石头的意愿。
把人的主观的 人作为主体的存在从这种社会认知的客观性所规范的实践中抽出来。不再为受到客观性支配的行为作伦理价值的加冕。人作为主体的存在,伦理价值判断和审美的实践,不是受到客观性支配的现象的成分。人可以做但是并不含有它们,就像风中滚石并不以石头的有意识为条件。石头的任何自觉都是对客观规律的服从的偏离的根源。人作为主体的存在,则是新的总体的轴心的生成。它和自然规律不冲突。但是对于文化具有规范性。文化传统作为轴心规范做,而人作为主体的伦理价值判断的实践则冲击文化传统,为文化赋予文明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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