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0

作者: 鸿雁一廖常宁 | 来源:发表于2020-02-20 22:23 被阅读0次

责任

鸿雁一廖常宁(雍屹)

责任,这两字看起来很简单,但要担负起责任却很难。责任在许多人心里都很懵懂,却不知道责任真正的意思。例:做父母有哺养儿女和教育儿女的责任与义务;做儿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这是从家庭方面讲。但从大方面讲,一个公民有保护国家安危和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与义务。一个工厂普通员工也应该有维护公司(工厂)利益的责任与权力。责任的意义就是:指个体份内应做的事,来自对他人的承诺,职业要求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等;指没有做自已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

现在有许多人对责任都不完全了解。特别是在发生新型冠状肺炎病毒这段时间,完全体现出了一个人对家人,对集体团队,对社会(国家)是否具有责任性。有的人往往把一种“爱心”“关心”当作是种责任。其实根本不具有同实性。

特别是在这段时间,政府已下了“一级号令”,禁止所有人都减小外出,聚集。可是在厂区这种没有责任性的员工却也不少。不管公司下了什么通告禁止外出,却每天总有些员工找一些不着调的理由闹着出去。也有个别员工找门卫理论,谈什么”人身自由”“人身权利”,我听了她的一番律法言论,真觉得可笑,同时又觉得她很无知。政府已经下令,禁止车辆通行,减小人员外出活动,这是切断病毒传染扩散的唯一独径。可是在这个时候俱然有人谈什么“自已”“权利”?我觉得她是无知,如果故意引导病毒的传播,也会受到法律制裁。法律有明文规定:根据《关于办理防害预防,控制突发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故意引导传播突发传染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据刑法第114条和115条第一款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最后针对你危害的程度,证据确定,可以确定你赔偿所有费用或依法判处。

其实,对于“人身自由”“人身权利”都是在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在什么情况辶中,你才可以实施你的“人身自由”和“人身权利”。在法律法规都有明文规定。要分清在什么情况,什么环境,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才有你的人身自已和人身权利。

一个人进入一家公司(工厂)就成为了员工,如果员工不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那不是一个合格的员工。既然不是一个合格的员工,那就是一个对公司没有责任性的员工。一个人不管是对家人,对社会是否有责任性,从其行为和言论就可以分辨一个人道德的好坏。

在现在的社会之中,“人的责任”的见解,而起了许多变化。对于“责任”的见解,许多人却有了误解,只懂得“人身自由”和“人身权利”,却不完全了解其“责任”所在何处?从其言论可以了解,她是略懂些法律述语,但从其行为和事态分辨来论,她只不过是个无知的尤物罢了。

其实从现代科学知识的发展,使人的思想品质日益增进,“人的责任”的见解,因而起了许多变化,使人类却有了更大进步。在思想上和人的见识也发生了变化,再也没有缠脚布那种观念所束缚着。也懂得了“人身自由”“人身权利”来维护自已,也认识了自已还担负着社会责任。(社会责任就是指一个人或组织对社会应负的责任,有利于社会方式进行经营或管理。社会责任通常指个人或组织承担的高于组织自已目标的社会义务。它超越了法律与经济组织所要求的义务,社会责任是管理道德的要求。

近段时间内,由于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的传染,全国实施了“一级号令”禁止外出,不管是居民还是公务员,公司员工都必须减小外出,聚集,也必须备戴口罩,但也有极小数人,却没有担负社会责任,其实在现实生活之中,这种行为早就有自觉制裁;一:道德制裁,二:法律制裁;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就应担负着一种责任。那就是爱国,爱民。如果是个员工就应该爱厂,爱同事,把工厂当成自已的家去爱护,这才是担负工厂责任的好员工。

在这次抗疫之中,可以完全诠释一个人是否真正担当责任。也许会有人讲“我怎么没有责任?我对家人很关心,我每天都回去看望她们(妻子和孩子)”。其实我明确地告诉你,“你根本没有担负做丈夫和父亲的责任。”为什么呢?假设有种sARc病毒潜伏在你体内,这种病毒就是在你刚回去的路上染上了。这种病毒通过你又传染了给你的妻子和孩子。过几天,他们得病了,而你就成了传媒体,如果他们死亡了,你就是那个隐形刽子手。你对你妻子和孩子有责任心吗?如果是个真正有责任心的人,在这关键时刻,会克服一切困难去与他们相聚。

新型冠状肺炎病疫在我国已有部分人感染,但是,人用肉眼去判断谁已感染了,是无法辨别,既然无法判断谁已感染,那我们唯一办法就是“躲”。古人云“惹不起,躲得起”是吧!所以减小外出,这是唯一减小传染的方法。只有这样,才使你担负了社会责任,也担当了做父亲和丈夫的责任,同时也担负了做儿子与朋友亲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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