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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

作者: 王大虾虾虾 | 来源:发表于2017-08-23 16:36 被阅读0次

    风吹起了蛰伏的发梢
    露出了眼角那一点痣
    阳光将影子拉得修长
    你的笑,我经年不忘


    你的笑

    一生短短长长
    相逢自思量
    世间多美好,唯你,是我情之所钟

    我是个好人,我坚信。
    遇见你之后,我知道,我可以更好。
    我一直以善的视角来看世界,无论经历的是风是雨,我相信都是好的。
    虽因污垢迷住双眼,有过彷徨,但因为你,我洗尽铅华,笑对红尘。

                                             意外之旅
    

    暑假刚刚开始就已经过了一半,本来母后大人上班的时候我还是一个比较勤快也,这几天因为爷爷的肺炎就一直在家,结果造就了瘫了三天的我。
    七天前,参加了一个七天cp读书活动,以自己的一张丑照作为抵押,坚持每天读书打卡写书评。如果三天不打卡的话照片在公众号上挂一天。悻悻地加入,结果也意外发现了好多读书人。
    可能这就是生活的意外收获吧。
    自从遇见你,你的欢喜便是我的欢喜,你爱的就是我爱的。
    虽然不相识,但是每天晚上最开心的就是听各自讲述自己一天来读书的收获和心得。最美不过分享,最美不过和喜欢的人一起分享。

                                           因为优秀
    

    看着好多人那么优秀,为了自己的目标一步步努力坚持,有能小跑或者快跑地前进着,我就想走一走尝试着自己的事情。

    @小喵 《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就成了我的革命根据地。
    选择读这本书的原因只是因为参加这个活动后在某读书软件的书架上第一眼看到了它,剧情有事有点玄妙但很平实的,所以我以为,选择这个东西妙不可言。
    由先前的好奇,到底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后来发生了什么,导致阿米尔回国后发现自己竟然背着一个天大的谎言。整个故事里到底隐藏了什么呢?后来,一点点的进入了故事,慢慢的让自己体会到每件事情背后隐藏着极大地内幕和自私。

    可是阿米尔的主人公角色在我的脑海里一点都不模糊。他是一个会告诉爸爸哈桑没有时间跟他们一起去捕鱼来“自私”的拥有爸爸一天的有点幼稚的小男孩;也是一个身处贵族有时也会歧视会说出“我从来没有认为我与哈桑是朋友”这样令人伤心话的贵族少爷;是一个记忆力从小没有妈妈但是对母亲有着崇高的敬意又关心父亲的大男子;也是一个面对自己最好的朋友受伤害却不选择站出来给予帮助的软弱者;也是一个最后认识自己的真心从美国赶回来将哈桑儿子索拉博从恶势力挽救出来为自己实质性的错误做出弥补有一个自私懦弱的小孩子蜕变成正直勇敢的能够担当的男人······阿米尔在整个故事里是一个复杂性格的人物,他的整个生活旅途告诉更多的读者选择一旦选了,也许弥补是这辈子自己都无法搁下的一件大事,尤其是自身心灵上所带来的创伤。

    人之初,性本善。环境总是给太多人改变,阿米尔本身就处于一个阶层分化严重的社会,周围人的生活的挑唆、自身的地位都是造成他背叛朋友、自私懦弱性格的因素。而哈桑将阿米尔当作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犹如对母亲一样的依赖。他心甘情愿地为阿米尔做任何事情,哈桑一生都在为阿米尔牺牲,体现了一个孩子到一个男人不变的忠诚与正直,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人物形象。“因为本性,所以使然”大概说的就是这个吧。

    最令我没有想到的结局前的就揭示就是哈桑和阿米尔竟然是亲兄弟。也许有预见的读者早就会猜到这层关系,因为阿米尔的爸爸在外出玩耍和各种奖励上都不会忘了仆人的儿子哈桑,甚至会在某些时候偏向哈桑。就算在哈桑被指责他最讨厌也最憎恨的偷窃的时候,他也犹豫了一瞬间。如果说,他背叛了自己的朋友阿里的话,那么后半生一直做善事也许就是对自己的救赎吧,后来选择隐藏哈桑,也是作为一个爸爸对儿子最后的爱和弥补了吧。

    其实不管是哈桑还是阿米尔,还是结合了哈桑与阿米尔双重性格的他们的爸爸,卡勒德·胡赛尼 都将人物刻画的特别细致。书中是以“风筝”为线索,从亲密无间的两个小男孩,到长大后生活消际的考验,情节惊人交错,笔触温暖自然,描述了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成年生活的极度贴近人性的故事

    第八天的下午我猜真正的结束了这本书的阅读,就像源远流长,可遇不可求,在一度想要找到自己喜欢读的书之后我才发现,有时候不经意间的一眼也会是不小心爱上的一瞬间。
    今天还看了张一山的额《春风十里不如你》,总感觉,秋水太作,班长是我整个剧中最讨厌的角色,没有理由。妖刀的角色也是刻画的太妙了,整个剧中还是喜欢小白的傻劲,小红的那个开怀大笑,完了,小喵对大笑着了魔。


                                              因为喜欢***
    

    @Lance 《花田半亩》
    一本永远也不想读完的书。读了一遍又一遍的书。眼眶试了一次又一次,文字如酒飘出香,勾着怜惜,
    读的时候,能无时无刻都感受到她对于生命和生活本身的热爱,即使是简单的季节变换,花开花落,都能让她快乐。
    她说她愿意住在开满花朵的山脚,一个人独居或者有一位爱人的陪伴。他也表达过为什么疾病会找上自己,但她选择了对痛苦坦然接受。
    每次读完一小节都会有不同的体验,最喜欢她说,我愿意幸福,我只愿意幸福。
    有人说,如果生命满是欢乐,你爱它,如果只是平淡,你也爱它,倘若生命是接踵的不幸呢?第一天读的时候,我没有答案······今天,我却想说,我依然爱它。
    因为,那是我的。

    @吃苹果的桃子 《让每个人变得优秀》
    因为你那么优秀,我也开始让自己让自己变得优秀,起码让我知道在以后某一天我们可以在一起的时候,不会因为差距而让自己变得没有信心,不会因为我的不优秀让你的父母拒绝我们的在一起。
    你不是很优秀,起码在吃的方面那么挑剔;
    你不是很优秀,长相平平走路还是摇摇晃晃;
    你不是很优秀,总是有好多老师说你不着调;
    你不是很优秀,喜欢和好多女生搞暧昧;
    你不是很优秀,懂得坚持又有点自以为是;
    你不是很优秀,可偏偏我还是在你递给我一盒口香糖的那一刻不知不觉爱上了你。

    @霍普的夏天 《未来简史》
    一直以来,我都以为宗教与科学是相互对立的两面,其实不然,它们两者既没有势不两立,也不是两个完全分开的国度。两者都是为了追求各自的真理,必然有所冲突,然而宗教与科学都不那么在乎真理,因此两者十分容易妥协,共存甚至合作。
    今天,科学与特定宗教(人文主义)已经达成协议,科学的用途不是为了质疑人文主义教条,而是为了实现这些教条。此外,宗教与灵性有巨大的差距,宗教是一份契约,而灵性是一个旅程。在灵性之旅上,人们必须拒绝所有物质上的诱惑与契约,并前往未知的目的地。
    所以,宗教要巩固世俗秩序,但灵性要逃离世俗秩序,也要挑战各大宗教的信仰与惯例,马丁.路德就是一个灵性的流浪者。虽然反观历史,灵性之旅总是以悲剧收场,因为这是一条孤独的道路,然而,灵性与宗教的对战不会结束。
    在对抗的路上,它们甚至也会相互转换。

    我一向会很多时候三分钟热度,对于大一一年最令我自己都喜欢自己的一段时间就是今年六月份期末考试复习高数的那段时间,自己突然找回了高三那种韧劲。虽然没有某昌的各种损劲和傻望给我的学科分析,也没有那几个好友在一边的激(da)励( ji ),就是突然有了拼劲。
    暑假过了一半,某友百里迢迢寄来的网球拍被搁置到了一边,office上次两分之差这十多天也还没有复习,昨天单词忘了打卡(几乎是隔三天忘一天的节奏)昨天特意称了称体重,因为我就感觉最近有点增肥的节奏,可是 在家整天吃了睡睡了吃没事打打游戏看看手机的我还掉了三斤···我妈说这一定是因为每天我炒的菜太难吃了 真是可怜这二十多天来有十几天的午饭晚饭都是我在做的苦孩子
    这个暑假是这十几年来第一个在家呆了二十天不用写作业的暑假!
    接下来的二十天,我应该把另外二十天的节奏拖到最后 hhhhhh

                                                END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
    于千万年之中
    时间的 无涯的
    没有早一步 也没有晚一步
    刚巧碰上了
    那也没有什么话可说
    唯有轻轻地问一句:噢,你也在这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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