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现在大多数的人一样,我曾经认为,贫贱夫妻百事哀,就是小孩子都知道的道理。认为婚姻爱情,不过是合适以后的合得来而已,单纯的认为,谈恋爱不过就是从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的生活。
直至前不久,因为一个人我该变了我的观点,我们虽然不是彼此的初恋,但却深爱着对方。
我俩吵架了,谁都没有理谁,甚至到后面,吵到分手,说不合适,他的绝情超乎想象,可爱情好像就只是种感觉,体会到就有啦。所有人都在告我“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情,一个人的坚持不是回事”,但我做不到,我疯掉了,好想好想你,都说我很天真,为了你可以抛弃一切,但我却不那么认为,因为我知道这是我离“奋不顾身地爱过一个人”最近的一次。
26岁,还有真爱吗?我想回答:有,真有,只是人们都缺少了去爱的勇气,怕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忘了曾经的我们小时候可以为了买一根雪糕跑半个城市。而现在我们遇到了爱的人都会看看需要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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