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孙小姐
看到思达说写一封信给十年前的自己,我于是就动笔了,哦,动电脑了。写着写着,陷入了回忆,倒是想喝着茶品品这十年。
十年前,是2007年,那时候是可以被称之为小时候。小学,大概四年级吧,原谅我懒得往后推算了。四年级,新来了一个班主任,教语文,还能教英语。那时候的老师都挺万能的,语数英全能不说,搞不好就是科学自然与体育,说来就来都不带怕的。
老师是个女老师,姓孙,小龅牙长直发,高个子,有个很恩爱的矮个子的老公。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好巧不巧的跟她有些过节。说起来过节也谈不上,倒不如说是一段缘分或者一段往事罢了。
班主任新官上任的第一把火烧向了我,咦第一把火烧向了我,竟有些押韵。
应该是某个周二的下午,大家都在进行上课前的freestyle,班上闹哄哄的。不知道那个时候的孩子们又在流行着哪一种游戏,反正其乐融融。铃没响,孙小姐的声音先响起了,”班长在吗?站起来下。“ 我那是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不怒自威,也是第一次知道在有些人面前是不可以嬉皮笑脸的。可惜好像还是晚了一点。
我收了手里的玩具不知天高地厚地站了起来,脸上依旧是对待前班主任的散漫:”老师,这儿,我,我是班长。“ 孙小姐大概是想要在新的班级上立威,满脸严肃地把她那个像镀了银一样的包包放在了讲台上:”我刚刚在办公室看了一下你们的作业本,真是惨不忍睹。“ 说着又把包包提起来嫌弃地吹了吹讲台上的粉笔灰,才把那个大银块安心地又放了上去。我尴尬地站着心里想教育全班这种事没必要叫我站起来听着吧。
”尤其是我们的班长哈“ 啊,这女人看向了我。 ”你写的那字就像鸡爪一样,还不是同一只鸡的鸡爪……“ ”哈哈……哈哈哈“ 她后面大概是还描述了一下什么的,反正我是没听到了,同桌笑得太大声了。
我可从小就是个经不起批评的主呀。这下好了,笑不出来了,班长的威严大大减弱,我的面子也没了。我一直觉得是前班主任跟她交接工作的时候让她来磨磨我的性子,杀杀我的锐气的,所以她第一节课就拿我开刀。后来想想我可能错了,她单纯是杀我这只鸡爪子,来儆我麾下的一群猴儿。这下我就豁然开朗了,果然不关前班主任什么事儿啊,她果然还是没有记恨我的。嗯,真好。
本以为这是个难对付的主儿,我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准备接受生活的暴击,却迎来了生活的,额,小拳拳。
因为一次作文课,我们的关系就迎来了大反转。
孙小姐在那天下午放学后将我叫进了办公室,我扔掉灰扑扑的扫帚一副赴死的样子走进去,人生真残酷啊,我想过了被骂却还没有想好怎么求饶。
这次的孙小姐却不太同于以往。她拉我在她旁边坐下,满脸笑容:“今天你值日?看你拿着扫帚呢。没事今天就让他们扫吧。”我呆呆地点头一声不吭,不是高冷,孩子是给吓懵了。您倒是直截了当一点啊,还先说点热场话,不像您风格啊。
“上次作文课的那篇童年趣事是你自己写的吧?”孙小姐没有在意我的沉默,“写的很好,感情真挚,比喻运用很到位,文章结构也很完整。你很有写作的天赋啊。”
呆了一秒。“嗯,是我自己写的”。我抬头看她,此时的孙小姐笑得两排大牙都露着,我却头一次没觉得她的龅牙刺眼,反而觉得牙齿很白,嘴角笑得很美。今天的白色碎花裙也一点儿都不土。
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站起身来在抽屉里翻找着什么。我就站着,沉浸在被夸奖的幸福中。这时候两个班上的女生推开门进来了,说有问题问老师。孙小姐重新坐下来与她们交谈,问题是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但讨论末了,孙小姐拉着我的手说:”你们以后有不会的题多问问班长,她很聪明懂很多。“ 我不好意思地笑着,没敢挣开她的手。
那天的办公室里,我像是一个明星,好像雪藏多年终于被孙小姐这个厉害的星探挖掘了。她把我各个方面都夸了一通,又让我当着大家读了自己的文章。两个女同学从始至终满眼崇拜的看着我。下午办公室的光本来很暗的,我和孙小姐都忘了开灯。可我眼前确切亮着,心里也渐渐亮了起来。
我在那之前和在那之后的多年里都听过太多的夸奖,但都没有那天那个下午,那么让我兴奋和满足。这大概来源于反转吧,从未期待过的美好,才足够震惊,这样的道理吧。
天色暗下来,孙小姐让我们都赶紧回家别让父母着急。走出办公室之前她塞给我一盘英语磁带。新概念英语课文和单词都有的那种,还是AB面的。当时同学们只有课本的录音带,也就是只有老师才能有的东西。孙小姐说叫我回去多听听英语,把英语也学好。我点头说好的好的,心里想我尽力吧。
我从来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好孩子,我不会按照老师或者父母的安排去走,我总觉着自己能走出能更好的路子来。也轻狂,总把他们的爱和善意往外推,一边还坚信自己不会得意忘形不会路遇猛虎吉人自得天佑……现在我倒希望有个人走到我身边来,说你大胆去走吧,看到了吗下个十字路口记得左转,如果你不转,就会错过下一个十年。
毕竟上一个十年,我已然错过了啊。
孙小姐开始不断“吹捧”我、“推销”我。除了在班里两天一授权、三天一颁奖之外,她还在全校范围内炫耀自己有个得意门生。拿着我的作文在别的班级朗读,各种比赛包括消防知识竞赛都力推我夺冠。为什么说力推?比方说英语竞赛在台下傻傻地打着拍子一二三跳着给我提示jump这个单词,比方说语文阅读竞赛趁着监考之便滑到我身边悄声说豁达的“豁”字右边是个“谷”,比方说六一儿童节班级节目明明是我不擅长的健美操她硬是换成了她自己编的可爱舞蹈非要我加入……罪行昭彰。对,劣迹斑斑。
这下好了。全班,或者说全校都知道了新来的看着就很凶的孙老师,喜欢她自己的小班长,不,是溺爱她自己的小班长。我的威严我的面子,统统都连滚带爬地回来了,还都翻了倍。我仿佛真的被我的星探我的伯乐——孙小姐,捧红了。
我们因为鸡爪子结下的梁子,也就不了了之了。我们开始互相欣赏,互相维护。她来之前,我所有的老师也都很喜欢我,可为什么唯独孙小姐被我铭刻?我想,她是先驱吧。我任性人生中第一个比我还要任性的灵魂;第一个为人如此简单如此理性如此不拐弯抹角,如此爱憎分明的人;第一个不是一见就喜爱但最终被我征服的人……也可能,是因为她顾及我感受总为我着想,眨着眼睛略有些调皮地叫我不要告诉别人她给我说了一个题的答案,叫我在人前要厚脸皮地享受注视和夸奖;也可能,因为她是孙小姐吧,与众不同的孙小姐。
所以,要我回到十年前。好巧不巧地,这些与小龅牙高个子其实蛮漂亮的孙小姐的交集,就成了我回忆的起点。
借今天,这个走在时代夹缝中的我,要对孙小姐说:你的理性你偶尔的绝情,是我对这社会摆脱幻想的启蒙;你的在乎和帮助,是我成熟之初感受到的莫大的暖意。孙小姐,谢谢你,以朋友;谢谢您,以老师。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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