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书法创作的概念(二)第一篇

书法创作的概念(二)第一篇

作者: 汉魏晋唐书画艺术研究院 | 来源:发表于2023-09-12 15:34 被阅读0次

    (《油城书画》李尚星供稿)

    二、书法创作的简要历史

            书法有一个明显不同于其它艺术的特点,即它的前身不是艺术,而是所谓“传之远方,留诸后人”的工具——文字。这在别的艺术,譬如绘画,一开始就是绘画(无论自觉不自觉)。书法则不然,尽管今天,人们研究书法时总要涉及到与整个民族传说历史一样古老的文字历史,但在“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易•系辞下》)的漫长岁月里,艺术的萌芽还没有生变。

            殷虚的甲骨文、商周的金文、战国的盟书、帛书、秦代的小篆,西汉的隶书,无疑都具有了艺术的素质,但在实用观念的控制下,这些早期文字中蕴含的艺术意识常常身不由己的受到左右,所以,这还只是一种非自觉的创作。

            翻检历代书论,使我们看到并从文字上得到佐证,书法创作意识的真正形成是在东汉。这是与书法艺术的自觉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在明确的美的创作观念诞生之日,才标志着书法艺术彻底走向了自觉。东汉光和年间的辞斌家赵壹在《非草书》中说:

            钻坚仰高,忘其疲劳,夕惕不息,仄不暇食,十曰一笔,月数丸墨。领袖如皂,唇齿常黑。虽处众座,不遑谈戏,展指画地,以草刿壁,臂穿皮刮,指爪催折,见触出血,犹不休辍。

            正是在这种书法的怒潮中,士人们开始斟酌点画,吟诵笔性了。在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标志,便是草书的出现。盖书法有两种,一是偏向于实用性,汉以前的各种文字大概都是;另一种偏向于艺术性,由东汉后期滥觞。

            草书的出现,大大加强了书法的艺术性,使其表现能力得到了长足发展。从这时期起,人们在曰常书写中,开始有意识地将之作为一项艺术活动来进行。从东汉张芝的“匆匆不暇草书”(卫恒《四体书势》)这一言简意赅的认识中所透露出来的信息,可以想见当曰书人们在书写时所持的严肃的创作态度。

            东汉以后,书法便成了一项专门艺术。于是,便有了专门从事这门艺术的书家,诸如钟、张、“二王”、欧、虞、褚、旭、素、颜、柳、“宋四家”……以迄今世。书法创作在一代比一代更受重视的社会环境里,纷呈出越益众多的风貌和奇丽色彩,成为文采郁郁的艺术大国。

    《油城书画》册子封面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书法创作的概念(二)第一篇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fyfuvd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