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人都在追逐幸福,但是什么是幸福,其实又很难说清楚。
比较官方的定义,幸福是一个人自我满足后的情绪,这种情绪,可以来源于目标达成后的喜悦,也可以是和别人对比后,对自身处境产生的满足感。
从字面上理解,幸福更多的是和每个人内心状态有很大的关系,满足了就幸福,不满足就痛苦。
反过来说是不是对自身要求底的人更容易获得幸福感?对自身要求高的更难获得幸福感,值得我们反思。
追求伟大还是安逸似乎与幸福互相矛盾,我们该如何取舍?
接下来我们看下两位哲学家的幸福观:
叔本华说:“幸福之根深深扎在我们自己身内,远远超过依赖外物。”所以,一个人是否幸福,不是取决于他拥有什么身外之物,而取决于他自身之内有什么,取决于他如何感受所发生的一切。一个人的人格和性情,时时处处伴随着他,点染他的一切体验。叔本华认为,人之所是人,也就是一个人的心力的大小,他内心世界的丰富程度,他精神的卓越性,决定了一个人看到的世界是什么样的,也就决定了他的幸福
赵汀阳说,生活中最主要的不幸,就是误以为获得幸福是某种结局或者某种可以完成的目标。真实的幸福是一个过程而非结果。就是说,你干一件事情,不纯粹是为了获得利益,而是从干这件事情的过程当中,本身就获得意义感和幸福感;同时,干这件事情的结果,又能够给社会、给他人创造价值。这就是“创造性”行动。创造性活动本质上是自由地给予,也就是不求回报地给予。
通往幸福的行动,不是“先给予、后收获”,而是“给予即是收获”。
赵汀阳的幸福解法,和叔本华不一样。叔本华认为,人获得幸福的方式是提升心力、丰富我们内在的精神世界;而赵汀阳认为,人获得幸福的方式是去行动,而且是创造性行动。一个向内,一个向外;一个思索,一个行动。我相信,幸福的解法肯定也不止这两条,幸福是对每个人开放的,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思考自己的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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