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务部于12月20日向国会提交了以“对没有缴纳500万韩元以上罚款的人,通过交税信息或金融交易信息的追踪、扣押,来追缴隐藏起来的财产”为内容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目前正在实施的相关条款是韩国《刑事诉讼法》第477条。该条规定对于罚款的执行,只根据民事执行法或国税征收法做出了规定。因此对于不交罚款者的隐藏财产,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追缴手段。
有钱人不交罚款,以后行得通吗?
将要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477条会新增该条的第二条款,赋予检察官更强的权利去确保受到罚款处罚的人积极缴纳罚款,并得到追缴隐匿财产的几个实质性的方法。根据该法条,检察官能得到的权利如下:
一,让不交罚款人的关系人出庭或提交材料
二,让不交罚款的人提交特定金融交易信息
三,有权要求提供交税信息和金融交易信息
四,向公共机关或团体要求事实关系确认
五,对不交罚款的人有权强制扣押搜查
该修正案要是正式被国会通过的话,日后罚款金额超过500万韩元的人将很难逃避罚款。检察院会通过法律上赋予的权限,对受罚款人进行全方面的资金走向调查来发现隐匿的财产时,可以通过强制措施来追缴。外国人在韩国犯罪之后,也将会适用新的法律来追缴罚款。要是真的在韩国没有财产的话,只能通过强制劳役来还罚款。但故意隐匿财产之后,声称没有财产的话,恐怕会被有关机关追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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