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老师,我看过你写的文章《正义不会从天上掉下来》,怎么觉得有点标题党的味道哈。”这天,助理小姚与调解员老陈闲聊了起来。
前些天,老陈有感于立案大厅接待当事人的见闻写下了这篇文章。文中提到一位三十多岁的汉子,为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老陈的指点下努力起草起诉状的情形(详见《正义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看着标题感觉挺震撼的,可是,看过文章才知道,其实就是指点一位老兄起草起诉状的事情,一般般嘛。”小姚接着说起自己的读后感。
“是啊,这种情况在立案大厅是常态。”老陈说,“为了赶时间很多当事人自己动笔起草起诉状,但是,各种原因写起来确实有点困难。”
“有这么夸张吗,看过那篇文章。起诉状的内容没有那么多的专业词汇啊,都是些常见字啊。”小姚满不在意。
“别的不说,现在人们都习惯了用各种设备打字。除了必不可少的本人亲笔签名的场合,哪里还有人一笔一划的码字。这一年当中,手写字恐怕超不过千余字,提笔忘字的现象很常见。”老陈解释道。看着小姚一脸的不服气,接着说:“要不,你也来试试。”接着拿过来一张A4纸。
小姚真的就拿笔写了起来,写了不过几行字,连连摇头,把笔扔到一旁。“还真是的,白纸一张,连个横格线都没有,要想写工整还真不易。”
“当然,确实也有些人文化水平不高,再加上常年不动笔写字,写出个像模像样的状子也不容易。”老陈说。
“遇到这种情况法律援助的值班律师不能代劳吗?”小姚问。
“按照规定,法律援助的对象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简单的法律事务可以由值班律师负责解答或者协助处理。不过,一些年轻人涉及立案方面简单的法律事务,最好在法律援助律师的指导、建议下完成。毕竟立案打官司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不好全都由法律援助的律师代劳。”老陈耐心的解答。
“既然这样,当事人就不能聘请法律援助的律师代理打官司。”小姚接着问。
“其实,这也是很多当事人提出来的问题。”老陈说,“在这种情况下,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中心都会指派律师免费为当事人打官司,包括起草起诉状等各种法律文书。但是,不允许律师私下收费为当事人代理打官司,这是纪律。”
“明白了,就是做公益,为老百姓免费打官司。”小姚说。
“对,是这样。”老陈说完端起了茶杯,边说:“立案大厅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民事纠纷多元化调解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生百态,折射出各色人等的人性、人品与人设。准备花点时间把这里的见闻都写下来,初步确定为《立案大厅》系列小故事。”
小姚听罢伸出一个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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