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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作)我心中的老地方

(旧作)我心中的老地方

作者: 秋雨窗外 | 来源:发表于2017-04-29 14:28 被阅读0次

    我这里说的老地方是云南边陲深山中的一个小村庄。记得那年——公元一千九百八十五年的秋天,我从坚守了数月的阵地撤下做短期休整,汽车在崎岖险峻的山路上颤抖着艰难爬行了数小时,最后进了一个三面环山的小山坳,别人告诉我说,这就是我们的休整地——老地方村。

    在淅淅沥沥的秋雨中,我们爬下了挂满泥浆的卡车。环顾一下这个村落,但见稀稀落落的土楼,依着各面山坡梯次而建,高低不一,房顶和屋门都在飘散着淡漠的青烟,被幽幽的湿风一吹,便悄无声息的融入雨雾之中,宛如一群在清晨的薄雾中默默抽烟的迟暮老人,一派寂寥苍凉、了无生机的景象。

    “你住村长家吧,条件好点,还有电视。”带队的参谋对我说。

    我木然的点了点头,既没有一丝欣喜,也没有半点感激。一个浴火重生,灵魂还没有完全还阳的人,还会挑剔苛求于吃住吗?

    “哪个是秋雨?”人群里突然传来了一声浓重的当地口音。我转过身,看到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汉子,满面笑容,远远的就热情的向我伸出了双手。不消说,这就是我的村长房东了。跟当地大多数人一样,他面色黝黑,皮肤粗糙,个不高,但健壮,上身几乎是一个长方形。他不由分说,一把抢过我的背包,摔到自己肩上。我跟在他后面,右手习惯性的按在腰间的手枪柄上,在泥泞的小路上,攀爬了几道沟坎,就到了他的家门。 进到屋里,就嗅到一股特殊的味道,跟当地人身体散发的气味一样。开始几天,我一直对这种味道有些许的厌恶,日子稍久,也就闻不到了。我想,这也许是由于我自己也具有了这种体味的缘故吧,看来,同化或者被同化,首先是从体味开始的。

    正堂里供着天地君亲师之位,这很令我惊讶。那位置相当于我们北方人过年供奉祖先的牌位的位置。传统文化,竟然侵淫到国度边境这荒蛮偏僻之极的山沟,我不得不敬佩于其无限的能量了。

    不久,我就成了村长一家人的朋友。没有事就跟他或者他们坐在火盆旁边,(说是火盆,其实是在地上挖的一个圆形的盆状的坑)说一些奇闻趣事,有时也什么都不说,只是坐在那里,喝着他从山上自采的茶。这种茶采回来,装在一个竹制的篓子样的容器里,挂在火盆的上方,被烟火熏烤的焦干,抓一把塞入小泥壶,在火边烤至冒烟,就加入开水,然后倒入布满茶锈的茶碗,色黑褐,浓稠如酱油,味极苦。我在不长的时间内,喝这种茶居然成了习惯,至今也觉得现在喝的什么铁观音、龙井之类,简直就不能算茶。如果不喝茶,他就抱着长半米左右、直径十几公分的竹筒做成的水烟,“咕噜,咕噜”的吸。这种烟筒这里几乎是每家都有的。有时他吸两口,便用手将筒口一抹,递给我。开始我不得要领,怎么也吸不出烟,更发不出种悦耳的咕噜噜的响声,但时日稍久,我也就熟练地道,不亚于当地村民了。

    团参谋所说的电视,是全村唯一的一台十二英寸黑白电视机。就安放在天地君亲师之位的前面。只有晚上才能收看,仅能收一个频道,屏幕上总是布满雪花,图像模糊,噪音很大,几乎听不清电视里的人物在说什么。每到晚饭后,在昏黄的灯光下,电视机前总是挤满了人,先来的就能抢个位子坐,后来的也就只能站着。人们观看得极投入,剧情到高潮时,偶尔能听到人群中发出几声断续的抽泣,或者一阵肆意的大笑。在剧目的间隙,大人们互相打趣逗乐,孩子们就开始打闹,一时笑声,叫声,间杂着孩子的哭闹声,人声鼎沸。这时候,我的村长房东总是笑呵呵的注视着这一切,一脸的满足和骄傲,像一个艺术家专注的欣赏自己的杰作一般。

    二十多年后的今天,闲暇时我独自慵懒的卧躺在沙发上,手拿遥控器,不停的变换着大屏幕彩电清晰的图像,百无聊赖的听着组合音响美妙的音乐,偶而,那台古旧的十二英寸黑白电视机,以及电视机前那些纯朴可爱的男女老幼,会穿越遥远而漫长的时空,来到我的眼前,使我感到无比亲切和温馨。这记忆历久弥新,相比于弹片撕裂我肌肤的记忆,也并不逊色多少。

    跟大多数当地人一样,我的村长大哥比大嫂要悠闲得多。兴致来了,他就会扛上土枪,拉我一起到山上打猎。每逢此时,他一定会要我带上手枪,并将五发金灿灿的子弹,嵌入快枪套〔注〕的外侧。我明白,他这么做,并不是为了预防什么危险,只是他的一种微渺的虚荣心作怪。说是打猎,我没听到他的土枪响过一声。也只是在山林间湿滑的小路上转。他不停的给我介绍,那是桂花林,那是板栗树,那是野香蕉等等,间或也摘一些野果,他都一一告诉我名字,不过我都早已忘记了。累了,就找个干燥点的地方坐下,沐浴在浓郁的桂花香和清风细雨之中,远离了世间的喧嚣,也忘却了那些忧虑和苦痛。

    在这些淡然的日子里,我们的友情不知不觉的加深,也不知自何时起,就以兄弟相称了。我很快就习惯了他家的饭菜,习惯了吃辣椒,习惯了吸水烟筒,也习惯了用小碗大口大口的喝散装包谷酒。而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直到一天傍晚,电视机前照例挤满了喧闹的人群,急切的盼望着电视早点开始。但此时电路却出了问题,灯丝只发红,却不亮,电视机根本打不开。我的几个朋友那天在我那里玩,让我招待晚饭。我简单的准备了几个菜,就下楼叫他,看到他手中拿一根长竹竿,正在往竹竿上缠一根电线。他坚决不上来吃,只说是这么多人等着看电视,他先去把电修好。但电终于没来,失望的人们各自散去,我和我的朋友们在烛光下喝的酩酊大醉。东倒西歪地送走同样东倒西歪的他们,我就一头扑到床上,什么也不知道了。

    第二天早晨,我知道的第一件事,是他死了。有人在变压器小房子外面的杂草中,发现了他的尸体。据说身体被烧的半焦,耳朵烧掉了,衣兜里不多的人民币也烧掉一半。埋葬他的时候,我没去。那时年轻的我神经还不够坚强,不忍面对他那晕厥数次的七十多岁的老母,和同样晕厥数次的五十岁的妻子——我的大嫂。后来,当我们的作战任务终于结束,到砚山(音)休整,准备返回山东的时候,我到他坟前去过一次。在一面小山坡上,在茂盛的山草丛中,孤零零的一个小土丘,这就是他。没有墓碑,没有花圈,只有一抔红土和其上生机勃勃的野草,这就是他。

           二十多年的时光眨眼就过去了,我早已不是当年的那个青年。那时的许多老人大概也变成了土丘,那时在电视机前喧闹的孩子也许都已经成为了孩子的父母。纵然他再见到我,大概也认不出一脸沧桑的我就是当年那个秋雨了。但他却依然还是他,死亡已经把他定格,他以及他的纯朴、善良、爽直、热情都成为了永恒。在我这平凡的二十年的岁月中,每当想起云南,首先想到的不是天造地设的石林,不是风情万种的丽江,不是美丽如画的版纳,也不是四季如春的昆明,而是那一抔红土,和其上的丛丛野草。他不是英雄,也没做出过什么丰功伟绩,生前悄然活着,死后也没有追悼会,没有颂歌,更不入汗青。但对于我,他却是催我去恶向善的一枝响鞭,是在我脚下的使我能够奋力向上的一级石阶。我知道,他不需要我的纪念,但彻底的忘却我也做不到。我能够做的只是用一枝秃笔,陪着几滴浊泪,啰唆上这么多,奉献给他和我们的老地方,算做不是纪念的纪念吧。

    注:一种简单便捷的手枪套,挂在腰带上,与前几年流行的手机套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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