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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育人

环境育人

作者: 一衣带水两世界 | 来源:发表于2017-02-20 20:12 被阅读0次

    大宝真的可以做到路不拾遗!

    今天在商场:先是捡到一卷糖,拿着高兴的告诉我,我也回之一笑!没说什么!接下来,在麦当劳的闲置桌子旁吃下午茶,她又捡到一个漂亮的小挂饰!她拿在手上玩了玩,又放回原处了!期间我也没说什么,只是笑着看了一两眼!

    回家路上,我问她,“你刚才捡的糖呢?”

    “我又放下了”

    “为什么呀?”

    “我担心过期吃坏了”

    哈哈!我两都笑了!

    我是欣慰的笑!笑宝贝的可爱,笑宝贝的行为可贵!而这一习惯,来自于我一个理念的灌输!

    也许在大人眼里,一卷糖,一个小玩意,不是什么好东西,不捡拾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但对小孩而言,那是克制了自己的欲望!还有什么比克制自己的占有欲更了不起的事情吗?

    大宝在七个月左右时,住在我家楼下妈妈,带着比她小三个月的晶晶来家里玩。来时那位妈妈带个一个毛毛虫自动玩具,翠绿的底色,五彩条纹的身子,很是可爱!拧上发条,就能扭着身子走很远。小多很喜欢,拿着玩了很久!晶晶要回家时,也舍不得还回去。

    我给小多说:晶晶要回家了,玩具该还给晶晶了!

    她拿着不给,也不吭气只是低头玩着!说了三四遍还是这样!

    晶晶妈妈也说:没关系没关系,拿着玩!玩够了再还也行!

    我说这不行!这是原则问题!

    我让小多坐在刚才玩毛毛虫的桌子上,双手扶着她的胳膊,看着她的眼睛,坚定的说:多多很喜欢毛毛虫对不对?但毛毛虫是晶晶的,不是多多的,别人要回家时,就应该把毛毛虫还给晶晶!等下次妈妈带你去晶晶家,再一起玩毛毛虫,好不好?

    话说完,过了有近半分钟时间,小多把握在手上的毛毛虫递给你晶晶!

    从那以后,小多只要听到,那是别人的,不是小多的,她都会把东西放下,不哭也不闹!

    小多一岁左右,在超市奶粉区有个试骑婴儿脚蹬车,小多很感兴趣。我问销售员可以让孩子玩玩吗?销售员担心的说:最好不要骑,一会你家孩子哭着不走可怎么办?刚才哭着走了好几个!

    我说没关系!小多在过道里蹬了两来回,很开心!我说:小多,我们该走了,把车还给阿姨,好不好?

    小多点点头说:不是多多的!车车,拜拜,下次再来玩!

    销售员惊讶的夸奖小多很懂道理!

    还有一件事,小多一岁半时,我给她买了一个德国塑料水壶。带下楼在院子里玩时,被一个大她半岁的小姐姐拿着走了。小多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走着。我以为她要跟姐姐玩。没想到的是,当那个小姐姐在花园里停下来抬头看树冠时,小多走到了跟前,从小姐姐手上夺下水壶,转身向我走来!我的天,原来她是不吭气的在追自己的水壶!

    过了几年,我才意识到,我给孩子灌输了很重要的一种观念:物权意识!我的就是我的,别人的就是别人的!要动我的东西得经过我的同意。要拿别人东西时也要经过别人同意!

    来到岛国,很快就跟这边的物权文化接轨了!

    起初,看到楼下小孩的玩具,脚踏车等都有名字时,挺稀奇,觉得别人真是小题大做,闲的慌!等小多开始上幼稚园,从园用品的一盒积木里每块积木,到书包;从制度外套帽子,到内衣,必须标有名字!更奇葩的是,每一件东西在制作时,竟然都特意留有写名字的地方!现正在准备小学用品,甚至连橡皮,铅笔都要标识姓名!

    而这种标识竟然不是形式主义!不会像我小时候,在新作业本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宣誓主权,没两天你就会发现不翼而飞了!

    在岛国,公园里散落的玩具无人捡拾;院子里停靠的没有落锁的脚踏车,自行车,无人擅自骑行!在路上有幸捡拾了钱包,如果里面有大量现金,而且你又拾金不昧转交公安机关,在找到失主后,会给你返还一定比例作为答谢!

    现在才认识到一个人的姓名有多重要,有多神圣——不可侵犯!

    去年的祭り,小多丢失了自己装有五百元的小钱包!爸爸跟她一起去刚才停留过的小摊贩那询问,最后在活动设置的失物招领处找到了,这是给小多上了一堂生动的体验课!

    她体会到了失主找寻时急切的心情,失而复得后的喜悦与感激!

    大家都自觉的遵循着这一行为模式,我的就是我的,别人的就是别人的,不经允许不能拿!

    品味许久,意识到,这是社会运作机制的缘由:私有制!

    私有制,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只有保障个人财产的不可侵犯性,人才会有安全感,才会爱惜自己所拥有的!

    不会担心外出旅游后,回来自己房子被强拆,不会认为东西反正不是自己的,没有未来的随意践踏挥霍!

    当然,拥有这么自律的行为规范,十分不易!有时被遗落的东西,会被好心的路上捡拾起来,放在路边显眼的地方:路边柱上,挂在路边植被上,方便失主返回寻找!

    在商场,我去卫生间丢失过手机,小挎包;老公丢过钥匙包,都在服务台领回来!

    当然也不是说,反正也不会丢,你可以随便散落自己的东西!一是,不是百分百不可能丢;二是,东西乱扔会影响别人!

    有次我们推手推车逛商场,老二想做商场儿童车,我们觉得带着手推车太碍事,又觉得反正东西放哪也没人拿,就把手推车放在一个觉得不影响别人的角落里。当我们要回家来取车时,发现不见了!顿时慌了,去问询台才知道,别人以为是被遗忘物品,就放到失物招领处了!

    我承认,我还没有养成这种物权意识!有时看到路上遗落的东西,我还会条件反射想到:我能用上吗?能用上,就好想捡拾据为己有。最后都是用理性克制:这不是我的,我不能拿!我拿了,它的主人找不到会很着急的!(这也是我长给孩子说的话)

    既然这是一种人人互利的良性机制,我也要努力修炼,以便互利互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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