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每天身邊有事發生的時候我都在心裡告訴自己:嗯!今天簡書更新可以寫這個!等忙完了一天的事情,到了動筆的時候,白天的很多素材都會不見,留下的可能就那麼一兩個甚至沒有。這是件好事,因為能忘記說明這個事情本身也沒有特別值得記錄。這是件糟糕的事情,因為很多時候創作是需要靈感的(姑且把自己每天的日常紀錄當作創作吧,雖然都沒什麼水平。),而靈感這種東西轉瞬即逝,如果當時沒有紀錄下來,後面可能再也不會有。
高中到大學那段時間,只要我出門,背包裡必定會裝上一個小本,一支筆,以便在我突然想寫點什麼的時候快速記下來。這個習慣持續到工作後的一兩年,因為每天的路線很單一:家——學校——家,時間也很固定:7:00——5:30。週末或者假期出門基本是去逛街或者遊玩,這種時候帶著本子的意義並不大。帶本子和筆的那段時間我總是有很長的路程是一個人,坐公交、地鐵,回學校,出去自己坐坐。一個人的時候是最容易產生靈感的時候,身邊沒有人打擾你的思路,而你需要用眼睛去看周圍的一切,用耳朵去聽所有的聲音,你的五感可以被充分地調動。路線、時間的不確定讓你有更多的新鮮感。因此平時出門雖然不再帶本子和筆,但不管是長途旅行還是出差我還是會堅持帶本子和筆,沒什麼特別的目的,可能只是晚上休息前會想寫幾句話紀錄當時的感受。
手機越來越智能,筆和紙能做的事情手機完全可以替代,但是我始終覺得還是手寫下來更有感覺,更舒服,手敲擊鍵盤時,敲著敲著我就忘了自己要說什麼,輸入法的問題,前後找詞,看似方便實則麻煩。我是一個習慣在夜晚創作的人,因為這可以讓我把一天的思緒沉澱下來,稍微理智地去面對發生過的事情,不被任何人打擾,獨自寫作也更有儀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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