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觉人之诈,不愤于言;
察觉出别人的狡诈之处,不要在言语中表露出来。
二、受人之侮,不动于色;
受到别人的侮辱,不要将喜怒都表现在脸上。
三、察人之过,不扬于他;
发现别人的错误,一定不能将之宣扬出去。
四、施人之惠,不记于心;
接济和帮助别人,并不需要一直牢记在心。
五、受人之恩,铭记于心;
如果得到了别人的恩惠,一定要铭记在心。
六、受人之鱼,而学之渔;
接受别人的接济,还不如学会别人的本事。
七、识人之才,授之于权;
不但能分辨别人的才能,还要能够给予他一定权力。
八、善于谋人,有容乃大。
不但能处好人际、洞悉人心,还要能做到包容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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