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两只乌龟,养了三年了。
看着乌龟脱壳长大,心里还是有点成就感的。
看着乌龟养的外壳越来越漂亮,心里也是喜滋滋的。
而且乌龟有镇宅的意寓。
所以打算继续养下去。
可是事与愿违。
最近搬家,房东老太太看上了我的乌龟。
隐晦的问我乌龟还要不要?
我回答说要。
以前她向我要了几只小乌龟。
昨天我东西基本上搬完了,她又提起来了乌龟。
说是以前要走的小乌龟死了好几只。
我思索了一下,决定把那两只大的给她算了。
就当做房子过期的房租吧。
心里很是不舍的,毕竟自己养了好几年了。
最终为了不欠人情,还是用那两只乌龟还了人情。
房子过了四天了,我说给她,她又说我很辛苦的,不要,一天10元,四十元。
我那两只乌龟,去外边买,那么大的也要50来元。
我不想欠别人的人情。
既然她想要我的乌龟,我不给是本分,给是人情。
我过期的房租,她要是本分,不要是人情。
人情还人情,这事就扯平了,我不欠她的,她也不欠我的,扯平了。
人情债难还,最好还是一次一清,就像银货两讫一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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