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带孩子去星巴克。乍一落座,便喜欢上了他家的大木桌,宽敞、厚实、稳固,有质感。
许久之前,我还是一副追逐喝咖啡的模样。为了所谓的情调,蝇头小馆才是我的追求,幽静、狭小。一杯咖啡、一壶茶,冬日里晒着暖暖的太阳,我能安坐一个下午。
这样的日子没有持续太久,结婚生子后,咖啡就用速溶的将就一下,至于茶,我也已学会调制,生活之于我,变成了工作加一日三餐。
虽然,这并不是第一次去星巴克,但是,这是我第一次对他家的大木桌产生了感触:
是因为缺这么一张大桌子吗?是真的缺能容得下这张桌子的大房子呀!
短时间内,只能想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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