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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有预谋枪杀案的始末

一宗有预谋枪杀案的始末

作者: 日向早苗 | 来源:发表于2017-05-31 19:24 被阅读0次

    一宗有预谋枪杀案的始末

    1

    在我进入克利夫兰拘留所之后那几天里,总有一些自称是心理专家的人给我做一堆莫名奇妙的测试。一位凯斯西储大学心理学专家,梳着油头的中年男子——他自称范马尔维克博士,还是麦斯威尔博士,我记不清了,将一些印着莫名奇妙像是墨水印渍的卡片给我看,还让我做一些诸如“你心中一个完美的日子是怎样的”“你打电话前会预先排演吗”“你做爱会带几个安全套”之类的混账题目。我实在不想搭理他,他总让我想起那些油头粉面的精致利己主义斯文败类,如果不是隔着玻璃,我真想照着他的金丝眼镜给他两拳。

    “查尔斯,你最好还是好好配合,这将对你的判决有很大影响。”尽管他尽力使自己的语气显得平淡而不带感情色彩,但我仍从中感受到了精英主义的傲慢和对我的不屑。

    我把头埋着,不想浪费口舌多说一个字。他很无奈似的耸耸肩,将带来的一大堆资料整理好,放进一个黑色polo公文包里,起身整理好西服上的褶皱,走出了会见室的大门。隔着门上的窗户,我看见他在同我的律师——当然是指派的——在说些什么,脸上还是不是浮起戏谑的笑容。

    我的律师——原谅我连他的名字都没记住——随后走进了会见室,在我面前坐下。

    “哈里森先生,现在的情况很不妙,如果不能获得精神疾病方面的证明,现有证据对您很不利,您有可能会被判决死刑。”

    他的话令我想发笑,我作为一个流浪汉,一个杀人犯,竟然还会在看守所里被人尊称为“哈里森先生”。不过我也无意跟他开这充满荒诞主义的玩笑,只说:“好吧,我不在乎。”

    这句科特.柯本式的宣言显然没有打动他,他叹了口气,随后也离开了会见室。

    到了开庭审理“查尔斯.哈里森枪杀理查德.霍伊斯案”那一天,辩方并没有作什么抵抗,陪审团也一致认同罪名成立,整个审理流程加起来连一个小时都不到。唯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我的自首行为令我获得轻判,到最后我没有被判死刑,只判处了终身监禁。

    现在我坐在俄亥俄州监狱的单人牢房里,也许是监狱的时间表太过于规律——这种规律对于一个曾经的流浪汉来说是真正难以忍受的,我宁愿被绑在电椅上让高压电烤成焦炭——我感到生理上的难受,我突然很想把我的故事记录下来,也许写下来根本不会有人看,也许会被当作擦屁眼用的纸,抑或是用来包裹从前列腺射出的液体冲进下水道,但我不在乎。

    2

    如果你真的想听我讲,也许想知道我倒霉的童年是怎么度过的,我的父母是怎样的人,我是怎么沦落成流浪汉之类的故事,但我无意详细讲述这些,我的故事将会从邂逅凯瑟琳.考恩斯前一天开始讲起。

    我是个地道的克利夫兰人,克利夫兰这座城市跟美国大多数城市一样,像一丛缺乏修葺的灌木,白天看起来虽然稍显破败杂乱,但总体还是充满活力与生机;到了夜晚就成为了蛇虫鼠蚁的聚集地,特别是库亚霍加河东岸的中心城区,每到深夜就聚集了一堆像我一样的社会蝼蚁,随处可见成群的无业游民和戴夸张假奶,化俗气的妆,年过四十仍然搔首弄姿的街头应召女——其中大多有性病,我情愿跟阿克隆任何一个人的奶奶做爱也不愿意碰她们一下。

    那天是五月三十号,气温高得像充血的龟头,尤其是在热岛效应明显的市中心区。当时已经是晚上九点钟,观看骑士队比赛的球迷也陆陆续续从克利夫兰体育场散去。我坐在一间名为“东海”的中餐厅里,和老板在玩一种叫Yakuza(花札)的日本纸牌游戏。老板姓卢,是个广东移民。他总是穿着一件陈旧的白色麻布衬衫,我怀疑他从一出生起就一直穿着;头发乱蓬蓬的,像几十年没梳过。我喜欢他这样的人,不仅是因为他曾经在我饿得快死的时候给我吃了餐厅的剩菜,更重要的是他跟那些装腔作势的利己主义者不一样——卢是愿意同我交谈,并愿意听我喋喋不休的人,而那些装腔作势者也许能给像我一样的流浪汉买个汉堡,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关心你的死活,他们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我是个品德高尚的人”之类的想法而已,而达成这点只需付出几美元。

    在刚点上第三根烟的时候,我抽到了芒月,配上我手头上已经有的樱花和凤凰,这样一来我就凑够了三张光札,如果我就此收手,就可以从卢的手上赢下十美元。

    “Koi koi?”卢问道。

    “Koi koi.”我想继续碰碰运气。在他抽到一张粕牌后,我从牌堆中抽出一张,心里祈祷着一定要是松间鹤,但却只是一个普通的册牌。

    卢又从牌堆中抽出一张,还是粕牌,但这样一来他的粕牌就凑够了十张。“一点,我赢了,看来这回不能让你吃免费晚餐了。”卢笑起来,将桌面上的牌重新整理到一块,收到一个雕刻精致的小木盒里。

    我不甘心本来应该到手的十美元就这么飞走,但也没办法。卢很擅长玩心理战,很难从他脸上的表情推测他的内心,我已经记不得这是第几次把自己的好局葬送了。

    我不情愿地从我口袋里掏出四枚二十五美分的硬币,拂去上面的尘土,将硬币摊在铺着淡蓝色桌布的木制餐桌上。卢一脸笑眯眯地把其中三枚收入衬衣胸前的口袋里,余下的一枚拿在左手上把玩——虽然他总体上是个好家伙,但有时这种得意忘形的嘴脸确实让人讨厌。

    卢从脚边有些吃力地抱起阿米蒂奇——一只他收养的橘黄色小猫。餐厅剩菜的油水将它喂得又肥又大,天知道它每天要吃多少东西才能胖得让一个成年男人抱起来都费劲。阿米蒂奇趴在卢的大腿上,卢手法娴熟地用中指和无名指交替搔弄它的后脑勺和下巴,阿米蒂奇眯着眼,不时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卢就这样一边玩着猫,头也不抬地说:“看在你今晚陪我玩牌的份上,我请你吃顿晚饭吧。”

    “只要不是韭菜水饺。”

    “很不幸今天只剩下韭菜水饺。”卢没有搭理我的反对意见,从后厨拿出一碟水饺,放在我面前——尽管卢是个好家伙,我还是要说他总无视别人想法这一点很令人讨厌,更令人讨厌的是他的韭菜水饺还没有固体胶水容易下咽。但我没有挑剔的余地,只好默默将那盘难吃的水饺吃了个精光。

    我看了看墙上的时钟,已经九点四十五了——距离跟药头约定的时间还有十五分钟。“抱歉,卢,我还有事情要办。”我起身准备离开。走之前我把手伸出去,想摸摸阿米蒂奇,阿米蒂奇见我把手伸过来,却扭动肥大的身躯,用与体型不相称的灵活动作,一转身跳上了柜台。物似主人型,这只猫有时候就跟它主人一样令人讨厌。

    从东海餐厅出门右转,走过两个街区,就看到穿着黑色皮上衣的药头在小巷子里等着——在五月份穿成这样子很难让人不注意到他。我低着头,一言不发横跨过马路,走到药头面前,将用克利夫兰老实人报包好的钞票递给他,随即从他手上接过黑色塑料袋包好的大麻。整个交易流程没有一句话,我们已经轻车熟路。

    在这里我要解释一下我购买大麻的原因,我并不是一位吸大麻上瘾的瘾君子——准确说来,不完全是为了过瘾而吸大麻。我自小就发现我有一种能力——在我进入睡眠状态之后我能够控制自己的意识,也就是说我在梦里是自由的,不仅可以在自己梦中自由行动,还能够窥探他人潜意识内的想法。我第一次运用这项能力是在我八岁的时候,当时我熟睡之后,感觉自己的意识离开了自己的身体,身边的景物与现实无异。我回头看向自己的床,发现自己的肉体正躺着。

    我意识到我可能是在梦中,我走出梦境中的房门,走进父亲的卧室——父母很早之前就分房睡了——看到父亲躺在床上熟睡,我走向前去,在离他一步远的时候感觉被一股力量推进另一个空间中。在那里,我看见了一个场景:

    在一条延绵到远方看不见尽头的道路上,一个相貌跟我父亲一致的中年男人,牵着一个相貌丑陋的小孩,虽然那个孩子的形象我没在现实中见过,但仍能看出有我的影子。男人想极力摆脱小孩牵上来的手,但他无论尝试几次,都无法将小孩的手弄开。轮番几次之后中年男人暴怒,用脚踹那个小孩,但那个小孩不为所动,五官逐渐扭曲变形,发出一阵毛骨悚然的笑声。

    看完这个场景之后我就在现实中惊醒了。醒来之后我确认了下房间的布局,又跑去父亲的房间中确认了一下——房间里物件的摆放,床头灯的亮度,床上父亲的睡姿,一切都跟我在梦中看到的场景完全一致。

    多年以后,我上了克利夫兰奥罗拉高中,阅读了弗洛伊德《梦的解析》,接触到了梦境分析的理论,其中有一个观点是“梦是欲望的表达”。父亲确实十分厌恶我,这种厌恶是从我出生的时候就一直存在的。我父亲曾是马里兰大学橄榄球队的队员,身材高大而又充满魅力——虽然他确实也是个混球,但我必须承认这一点。他无法忍受他的儿子是一个相貌如此丑陋的人——还因为视网膜母细胞瘤出生不久就被切除了左眼。也就是从那天开始,我知道我有窥探他人潜意识的能力,我乐在其中。我高中时期一大乐趣就是窥探他人的潜意识,我们的寡妇数学老师加西亚女士,胖得跟土豆一样的门卫鲍勃,还有五十多岁依旧保持处女身的教导主任斯普利特女士——每个人的潜意识都呈现出不同与他们现实生活中所展现出来的一面。你无法想象相貌端庄的加西亚寡妇在丈夫死后跟十几个男人上过床,平时一脸呆傻老实人模样的鲍勃竟然是BDSM爱好者,也无法得知老处女斯普利特女士保持数十年贞洁是因为她是同性恋者。

    这种能力随着我年龄的增长逐渐弱化了。在我少年时代,我只要进入梦境就可以自由行动,但现在我只能借助大麻和酒精让我进入一种精神恍惚的状态,才能够成功让自己的意识分离出来。

    我走进转角处的一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用身上仅剩的五美元买了一瓶占边威士忌。回到我栖身的废弃拖车内,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瓶口,一股浓烈的乙醇气味扑鼻而来,随即玉米的芳香迅速在狭小的空间里扩散开。我喝了一大口,灼烧感从喉咙一直通到胃,一阵哆嗦之后,我全身被一种温暖舒适的感觉包围,时机刚好。我从塑料袋中拿出大麻和卷纸,卷成卷烟,用中餐馆送的火柴点燃。深吸一口,大麻特有的汽油臭味迅速充盈口腔。我将背靠在拖车的内壁上,再深吸几口,这时候我感觉眼前魔幻的景象开始出现,物体不再是他们原有的颜色,而是呈现出一种紫色绿色混合的在一起的色彩;物体的形态也发生了扭曲,在我视野范围的边上出现了一道道放射状的条纹。此时我感到的意识开始脱离开来,我控制我的意识起身,但眼前那种迷幻的感觉却一直没有消失,步履也没有轻盈的感觉。我勉强拖着沉重的步伐,走出拖车,但没走出几步,我就眼前一片漆黑,失去了意识。

    等到我醒来时,已经接近中午了。我口渴难耐,头像要炸开一样。刚一起身,恶心的感觉从胃里翻涌而上,我立马就吐了,吐出来一堆尚未消化完全的韭菜。以前我磕过比这还要多十倍的大麻,从来没出现过这种情况,我第一反应就是药头给我的货有问题,回到拖车翻出叶子一闻,果然有一股浓浓的甲醛味,因为我昨天喝了烈酒,才没有看出端倪。

    我愤怒地将黑色塑料袋扔向远方,我是怎么也不会预料到会有被药头欺骗的一天。我把胃里的食物都吐空了,空腹难耐。我把全身上下所有能放东西的口袋全部翻了一遍——不出意料,身无分文。

    朋友们,如果我现在不在监狱里,我真想照着药头的混账脑门给他来一拳。

    就在我靠在便利店门外的墙上忍受着一阵阵袭来的头痛时,凯瑟琳,凯瑟琳.考恩斯出现了——如果我能回到见那个所谓心理专家那一天,我会毫不犹豫地说这就是我心中最完美的日子。

    3

    凯瑟琳.考恩斯是苏格兰人,二十岁,是凯斯西储大学工程学专业的学生,有一位名叫理查德.霍伊斯的男友——这其中一部分信息是她告诉我的,一部分是我收集到的,至于我为什么要收集关于她的信息,这点我以后再说。

    总之,在我孤独无助的时候,她出现了——也许这么说有点好笑,作为一名流浪汉我总是孤身一人,但唯有她出现时让我有一种特殊的感觉——你可以说我是被掺了锯末的大麻烧坏了脑袋,算了,怎么说都好。

    她走进便利店里为我买了一个加了双份火腿的芝士三明治和一瓶胡椒博士,俯下身将食物交给我,褐色的长卷发像编织精美的流苏,沿着她的锁骨倾泻下来,阳光从她的发间穿过——这让我想起了琳达.哈里森女士,也就是我的母亲,她也有着同样美丽的褐色长发,在她离世十年后,我仍记得那长发的触感,还有那淡淡的香气。而现在一个同样美丽的女子站在我面前,用圣母玛利亚一般的光辉笼罩着我,让我感到自己是如此渺小和丑陋。

    我努力在记忆中寻找与她相遇那一天更多的细节,但人的记忆着实很奇怪,凡事回忆起来,大多跟假的一样。关于她的长相,她的言语我都难以捕捉到准确的细节,只有一些模模糊糊的印象,唯有那一头跟我母亲相似的长发,如同一个烙印,刻在我的脑海里。

    虽然我试图对她做出更详细的描述,但我思前想后,用任何一个形容词去形容都是不合适的——一部分是我记忆不清晰的原因,一部分是因为她在我心中的形象过于完美,我不愿意用任何词语去构筑那种形象。

    回到故事本身,她跟我分开之后,我一直在背后跟着她,直到目送她走进了凯斯西储大学的大门。我从口袋里掏出仅剩的一根骆驼,用火柴点燃,一边吸着烟一边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我路过一个小礼拜堂,里面传出神父诵读《圣经》的声音。我在礼拜堂的门前站了一会儿,仔细听他诵读的内容,是《新约.格林多前书》第十三章: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前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这段朗诵勾起了我对琳达.哈里斯女士的回忆,在我并不愉快的童年记忆中,她是唯一闪着光的那一个点。在我暴戾的父亲和我受到的恶意面前,她总是试图尽她的一切努力保护我。由于我丑陋的外貌和阴沉的性格,我极少对别人的欺凌作出反抗——你当然可以说我是个软蛋,我确实是个软蛋,但你必须考虑到我童年近乎无依无靠,有时候逆来顺受是唯一的选择。

    我在社区小学上五年级时,我的同桌女生莎拉.柯林斯是个十足的小婊子,总嘲笑我是《魔戒》里的“咕噜”。我那时候确实很像哥布林,身高不足五英尺,手臂像火柴一样又细又短,胸膛上只能看到突出的一条条肋骨——更要命的是,我是白人,这意味着欺负我不需要承担任何严重后果,没人关心一个白人孩子是死了还是怎么了,只要不欺负到黑人头上,让一大群毫无干系的黑鬼举着种族歧视的标语在学校门口,一切都是太平的。

    我现在看到歌颂孩童天性善良的字句就想作呕,在我看来,世界上没有哪一种恶能比得上孩童的恶意,不同于成人世界的恶总是包含个人利益,孩童的作恶不需要理由,今天可以单纯为了好玩把蜗牛从壳里抽出来,看那鼻涕一般的躯体在太阳的炙烤下化成一堆恶心的粘液,明天可以无缘无故把人拖到学校库房后面殴打一顿,而这一切只是因为你穿了跟他们一模一样的新款球鞋。

    每当上数学课时,莎拉总是趁卡特先生(我们的数学老师,也是个混球)转身写板书的时候用她脏兮兮的指甲掐我的手臂,我有时会因为忍受不了疼痛而小声地叫出来,这时卡特先生就会停下板书,转过身来问我:

    “查尔斯,你有什么事吗?”

    “莎拉她总是掐我。”

    “莎拉,你能解释一下吗?”

    “对不起,卡特先生,查尔斯刚刚在做小动作,我只是想让他停止下来。”莎拉尽力睁大她的眼睛,装作一副无辜的神情。

    “查尔斯,下次不要这样了。”卡特先生作出不耐烦的表情。

    这就是他们的混账逻辑,因为我是不被喜欢的,所以我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没有人关心——我就像是地上的垃圾,任谁都可以踩一脚。

    这种欺凌持续了几周,直到哈里森女士发现了我手臂上的血痕,有点生气地问我是谁干的,我把实情告诉了她。

    “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我只是低着头,沉默不言,并不敢去面对她的眼睛。

    “别小题大做了,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吧。”正坐在电视前的沙发上观看布朗队比赛的父亲漫不经心地说。

    父亲的话像是给哈里森女士的怒火浇上了汽油,她的愤怒找到了转移的对象:“克里斯,你从来就没有尽到父亲的职责,你从来没有真正关心过你儿子。”哈里森女士说话的时候,声音一直在颤抖,肩膀也不停地颤动。

    父亲毫无征兆地将手中的威士忌酒杯狠狠砸向茶几,站起身来和哈里森女士对峙,双目通红,像随时准备扑向山羊的卓柏卡布拉。两人一言不发,就这么对峙了几分钟——这对于我来说仿佛一个世纪般漫长。事件最终以父亲摔门而出,哈里森女士将我带上楼而告终。

    我记不清这样的冲突发生了多少回,在我有记忆那天起,父亲总是对我和哈里森女士缺乏耐心。我无法准确得知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只能根据一些零零散散的片段推测,我的出生也许是主要原因——我的父亲,克里斯.哈里森,无法接受他的儿子是一个如此丑陋的人。

    第二天哈里森女士拉着我,径直走进了教师办公室,怒气冲冲地质问卡特先生。卡特先生不为所动,他甚至都没从座位上起身,只是用平淡的口吻说:

    “哈里森女士,我明白您的心情,但我的精力实在是有限,无法兼顾到每一个学生——事实上,我认为查尔斯也需要反省下自身,毕竟莎拉不会无缘无故对他做出这样的事。”说完,还看了我一眼,我条件反射般躲在哈里森女士身后。

    “难道这就是你容忍其他孩子对查理施暴的理由吗?”

    “我很抱歉,哈里森女士,我向您保证,我会尽力避免这种事再次发生。”他的话完全就是应付式的陈词滥调。

    卡特先生随后将莎拉叫到办公室单独面谈,莎拉一副哭哭啼啼的样子,不停地重复“我很抱歉。”但当她走出办公室门时,她回头看了我一眼——我永远不会忘记她的眼神,来自一个孩童恶毒阴暗的眼神。即使在后来我经历了黑帮街头火拼,经历在夜晚被人持刀抢劫,仍然没有一件事比得上那个眼神更令我感到恐惧。

    关于我从小到大受到的欺凌,如果你愿意听,我还能洋洋洒洒写上几十页,但我不愿意把时间浪费在喋喋不休这种事上。

    我的思绪从回忆中返回现实。毫无疑问我从凯瑟琳.考恩斯身上感受到了一种类似母亲的特质——不仅仅是因为她的长发让我想起哈里森女士,更多的是她让我体会到了许久没有过被关怀的感觉——我很难跟你解释她与那些只为满足自己内心“正义感”的伪君子有何不同,事实上这确实是件很微妙的事,也许是她温柔体贴的声音十分动听,也许是她俯下身将食物交给我的姿态打动了我,也许是那天正午阳光比较鲜黄——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在一个小广场里漫无目的地坐了一个下午后,我在尤克利德大街上的流浪汉救助点领取了晚餐:一碗甜得发腻的玉米粥和几块巧克力面包。吃完这热量十足的晚饭后我去了东海餐厅,当时是晚上九点左右,餐厅已经准备打烊了,卢正在后厨里整理东西,阿米蒂奇同往常一样趴在柜台上睡觉。

    “卢,愿意陪我去喝一杯吗?”

    “先等我忙活完手头上的事情。”卢在后厨里操作着洗碗机,不时传来瓷器碰撞的声音。

    我搬了张椅子坐在柜台前,看阿米蒂奇熟睡的模样。它蜷成一个大肉球,闭着双眼,发出均匀的鼾声。我把自己的右手伸过去,它却好像感受到了什么,把眼睛睁大,一转身跳下柜台——我还是没能摸到猫。

    我们来到附近一家名为“疏远”的酒吧,这着实是个很奇怪的名字,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起这样的店名,除非是“枪炮与玫瑰”的乐迷。酒吧里的鸡尾酒调配很一般,环境也实在不算好——店内烟雾缭绕,到处是廉价的绿色和粉色灯光,来光顾的几乎全是手臂上文满奇异文身的飞车党,或者是和我一样的流浪汉,还有身患性病的娼妓,除此之外就是一些想放纵自己又舍不得花费太多的大学生。“疏远”唯一的优点就是价格便宜,如果你对环境没什么要求,也不是个好惹事的主,手头不宽裕,还想放纵一下自己,这地方也不算太坏。

    我们在吧台前坐下,我要了一杯金汤力,卢点了一杯咸狗。那杯金汤力中汤力水和金酒的配比简直是一团糟,我有理由怀疑酒保在玻璃杯中灌满了汤力水,再象征性地滴两滴金酒,实在苦得难以下咽。

    喝了几口苦涩的酒之后,我的血液流速加快了,温热的感觉包围全身,我开始与卢攀谈:

    “你的母亲是个怎样的人?”

    这样的蠢问题不应该在这种乌烟瘴气的场合中提出,卢也被我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搞得一头雾水,“怎么突然问这种问题?”

    我一时语塞,无法解释我这么问的缘由。“我遇见了一个像我母亲的人,我爱上了她”?不行,这实在是太蠢了——我并不确定我“爱上”了凯瑟琳,我连她为什么给我不同于其他人的感觉的原因都没理明白。

    卢倒是没有继续追问下去,而是顺着我的问题回答:“我的母亲是一位传统而隐忍的中国妇女,她为了我们的家庭付出了一切。”

    卢的回答多多少少化解了我的尴尬。我又接着问:“那你对她的情感是怎样的?”

    卢喝了一口杯里的酒,用舌头把嘴唇上的盐粒舔去。“我很尊重她,我非常感激她为我做的一切。”

    “就这样?”

    “不然呢?子女对养育了自己的母亲除了尊重和感激还能有什么情感呢?”

    我不再浪费口舌多问,继续低头喝自己那份鸡尾酒。卢说得没错,我很尊重哈里森女士,也很感激她,但我能明显感觉到,除去作为儿子对她的的尊重与感激外,还有一种模糊的情愫在我心里,让我想去依赖她,这种依赖类似于婴儿对母亲关怀的需求,但又不完全一样,到底存在怎样的不同我思前想后都没能弄明白——即使在哈里森女士因为癌症去世已过去十年的今天,我成了铁窗里的囚犯,仍然无法将这种情感通过笔陈述清楚。

    在我把酒杯里的金汤力喝掉三分之二的时候,喝得醉醺醺的理查德.霍伊斯撞了我的肩膀——当然此刻我还不知道他是谁,我的金汤力全部洒在了吧台上。理查德回应了我一个魅力十足的笑容表示歉意——这个笑容令我感到不快,倒不是我觉得他的道歉不真诚,主要是因为他实在太高大帅气,太有魅力,不禁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

    4

    在卢付了酒钱之后,我们走出“疏远”。卢跟我道别之后回到了中餐厅楼上的住所,我独自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行走着。当时是晚上十一点左右,天空中飘落起细若游丝的小雨,落在人的皮肤上几乎感觉不到,但沥青路面很快被洇湿了,整个街道蒙上了一层灰蒙蒙的色彩。路旁的钠灯发出昏黄的灯光,在朦胧的水雾中扩散开。眼前的景象在我的视野里分裂成两个部分,在水汽氤氲的路面往上是一个真实而清晰的世界,灰暗而令人不安;路面以下是模糊而虚幻的世界,只将现实世界中色彩斑斓的那部分纳入其中,排除了阴暗的令人不快的部分。

    为了不让我仅有的一件纯棉短袖被弄湿,我加快脚步回到桥下的拖车里。在一堆杂物中找到了前天剩下的威士忌,打开瓶盖,来不及品味其中的浓烈的香气,只顾抬头猛灌一通。用酗酒的方式我也能进入意识脱离的状态,但这种方式我不是很常用,因为这意味着你要喝下几乎一整瓶烈酒,第二天宿醉的头痛会要了你的命。但没有大麻,这是唯一的选择。

    一瓶二十五盎司的廉价烈酒下肚后,我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倒在车厢里。在我的意识即将陷入沉睡状态前一秒钟,我抓住这稍瞬即逝的时机,从肉体里脱离。

    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去窥探他人的潜意识,是我一直以来的余兴节目,就跟二十岁上下在海马体里都填满了荷尔蒙的年轻人在派对上喝饱了尊尼获加威士忌后,想方设法找个放荡的姑娘来一段一夜情差不多。若非要说两者有什么不同,就是官能的刺激总是直接而短暂的,而窥探他人潜意识里不为人知的一面带来的快感是耐人寻味的。在我看来,这种隐秘的快感比直接的官能刺激更令我愉悦。

    也许有读者会质疑我是否有资格作出如此判断,在此我有必要作出解释。在奥罗拉高中读书的时候,我也曾经历过生殖器每天充血几个小时的年龄。我现在还隐约记得那个同我发生关系的女孩的模样。那年我十八岁,莫妮卡是我的邻居,几个月前跟随她的父亲从马萨诸塞搬来俄亥俄。莫妮卡早年丧母,父亲是个酒鬼,对她漠不关心。也许是同样不愉快的童年让我们两人找到了共通点,我们就这样发展起了一段隐秘的恋情。

    莫妮卡身材不高,微胖,脸上的肉鼓鼓的,不算漂亮,但给人一种与年龄不相称的未经世事的稚嫩感。我不敢到她家里去,也不敢把她领到我家里来,只好以参加读书会为由来到一家位于郊区的汽车旅馆。双方都是第一次进行,我应她要求将灯全部关上,把音响打开,我还记得当时放的单曲是涅槃的“少年心气”。在我笨拙地脱去她胸罩时,她仿佛有点抗拒我粗暴的动作,把手臂紧紧夹着。她全裸躺在汽车旅馆摇摇欲坠的铁架床上,双膝一直紧紧并拢着,我把她两腿分开的时候,一种罪恶感涌上心头。燥热的空气,耳边时不时传来的蚊子叫声,以及柯本嘶哑的嗓音使得整个过程并不很愉快,我试了几次才成功进入,而且说实话,完全不像情色电影中所展示的那么令人愉悦,我只动了几下就射了。

    这实在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我们的恋情到后面以我主动提出分手而告止。在我被逐出家门后,我审视起这一段恋情,这让我产生了强烈的负罪感——我发现我从来没有真正爱过她,在我提出分手那天,她哭得很伤心,我就站在她面前一动不动,仿佛是局外人,内心中没有一丝愧疚。但在接下去的几年,她哭泣的脸庞时不时浮现在我脑海里,不停地拷问着我。

    十八九岁的年轻人,大多不能了解爱是一个多么沉重的词。生物的本能蒙蔽了我们双眼,荷尔蒙驱使我们这段性欲旺盛的时期里疯狂寻找性交对象,若是恰好从他人手中分得一丝温存,我们很容易误以为这就是爱情。

    我的意识漂流着,摆脱了身体的重量和现实物理规则的限制,行动起来方便多了。我沿着白天走过的线路相反方向,来到凯斯西储大学的宿舍区。确认凯瑟琳的住处并不是什么难事,每个房间的门口都会有相应的名牌,只要稍加留意,不用费多少功夫就能找到。

    换作之前,潜入其他人的潜意识我不需要顾虑太多,但对象换作了凯瑟琳,我在内心挣扎了一阵子。虽然总体上讲我是个粗鲁无礼的人,但我对礼仪心中有数,我可以毫无顾忌地窥探他人的潜意识——除了哈里森女士,所以面对相似的凯瑟琳时我犹豫了。

    最终强烈的好奇心驱使我进入她的意识。在一片漆黑的空间里有许多漂浮的大小不一的光点,较小的光点代表了从小到大不同时期的记忆片段,较大的那些代表的是人在潜意识里的欲望。以往我只对别人暗藏在潜意识里的欲望有浓厚的兴趣,但现在我决定先从记忆部分开始看起。

    我在记忆中寻找她童年那部分,用手指触摸光点,伴随一阵强光,在我眼前展开的景象是一片草原,空气中混杂着热乎乎的青草和羊粪的气味。一条小河从草原中流淌而过,冲刷着河床上灰白而光滑的卵形石头,时不时有一两股水流冲到岸沿,激起几朵浪花。

    在我沉醉在这令人愉悦的景象中时,一阵悦耳的马铃声从远处传来,顺着铃声方向望去,在一丛稚嫩的金链树后面,一个带着苏格兰毛帽的中年男人坐在马车上,用马鞭赶着一头惹人喜爱的棕鬓雪德兰马,晃动着四条小短腿,顺着覆盖着碎石的乡间小路,用欢快的步伐小跑着。马车的车厢上装满了红皮土豆,还坐着一个小女孩,这便是凯瑟琳无疑了。

    马车在经过那棵金链树旁一个小小的土坑时稍稍颠簸了一下,几个土豆从车厢上滚落,中年男人见状,将马车止住,凯瑟琳从车厢上跳下,蹦蹦跳跳地来到土豆散落的地方,蹲下身子把土豆一个个捡起。凯瑟琳的手很小,一次只能拿起一个土豆,为了节省时间,她不顾仪态地把把自己的碎花裙子撩起,兜成盘状,用手一个个地将土豆纳入其中,再倒进车厢里。她忙碌的姿态像极了田间劳作的农妇,模样滑稽可爱。马车上的中年人看到这个场景也笑了,两人用苏格兰乡下口音在交谈着,凯瑟琳时不时发出银铃般清脆悦耳的笑声。我试图去倾听他们的谈话内容,但只能捕捉到一些零散的单词,无法将其串成对话。凯瑟琳忙活完后用手拍拍自己的裙摆,跳上马车。伴随重新响起的马铃声,马车在乡间小路上远去了。

    这个记忆片段到这里就结束了,在这个场景中我得出了几个信息:凯瑟琳童年时期生活在苏格兰乡下,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有疼爱她的父亲(虽然此时并不确定男人是她父亲,但后来的记忆片段印证了这一点)。说实话这令我有点嫉妒。

    我点开另一个记忆的光点,是她刚到美国求学的时候。由于时间较近,记忆里的一切显得清晰多了。这段记忆的场景在霍普金斯国际机场,凯瑟琳费劲地拖着一个大行李箱从行李提取处走出,身旁还是那个男人,不过看上去要苍老许多。

    他们顺着熙熙冉冉的人群向机场出口走去,大厅里早已聚集了不同大学的迎接点,大学生们举着写有学校名字的牌子,而凯斯西储大学的举牌者是一个熟悉的面孔,风度翩翩的俊美牧羊人理查德.霍伊斯。我们的月亮女神款款走到牧羊人身前,带着天真无邪的微笑,礼貌地向恩底弥翁问话:

    “请问这是凯斯大学的迎接处吗?”

    “是的,我是理查德.霍伊斯,请问你是?”理查德说话的时候,嘴角勾起美妙的弧度,露出他公式化而又不乏魅力的笑容。

    “凯瑟琳,凯瑟琳.考恩斯。我刚从苏格兰过来,这位是我的父亲。”塞勒涅不失礼貌地回应,她说话时,蜷曲的红发轻轻摇曳着。

    理查德转而将自身的魅力释放在像土豆一样老实的考恩斯先生身上,他恰到好处的恭维和幽默而不失礼节的谈话技巧把考恩斯先生逗得哈哈大笑。考恩斯先生用他毛绒绒的手拍了拍牧羊人宽厚的背,用他特有的苏格兰式英语说道:

    “理查德,你可真是个好小伙子,想到凯瑟琳要在美国一个人生活我还有些担心,但有你这样可靠的小伙子,我想我可以安心回我的农场了。”

    “没问题的,请您放心,我会尽力帮助凯瑟琳尽快融入这里的。”理查德依旧挂着那副令人生厌的笑容,多么油嘴滑舌的机灵鬼。

    他们三人一同上了机场门口的大巴,记忆到这里就结束了。看完两个记忆片段,我的体力已经快到极限了,于是我从梦中返回现实,重新陷入沉睡,直到第二天醒来。

    与我不同,凯瑟琳从来不缺乏来自周遭的关爱,也许这正是她养成如今美好人格的原因。我不自觉地想起自己过去的二十年,回想起来的尽是可耻之事,这些耻辱令我感到痛苦。人的痛苦和快乐都囿于一个个回忆的结中,快乐的回不去,痛苦的忘不掉,相同之处在于我们都无力改变已成的事实,只能在多年以后回味,或备受煎熬,任由过去的点点滴滴将人塑造成不同模样。

    宿醉带来的强烈头痛早已在意料中。走出拖车,雨后的空气令我倍感清新,潮湿的空气中混杂尘土的气味,让我不禁深呼吸几口,感觉头痛减轻了些。到了晚上,我在领取完救济金后,来到卢的餐厅里,玩着花札消遣时间。夜色渐深,雨又下了起来。与前夜的游丝小雨不同,这次的雨势又大又猛,雨水猛烈地冲刷门口处的塑料雨棚,发出刺耳的响声。卢将阿米蒂奇放在餐桌上,看着外面的倾盘大雨,对我说:

    “雨势太大了,查理你今晚干脆就在这里过夜吧。”

    我正在头疼该怎么回去,就算回去了也是个难眠的夜晚——雨打在白铁皮车厢上的响声绝对能把人逼疯。既然有卢恰到好处的邀请,我也没有理由拒绝。我再次向阿米蒂奇伸出手,这次它出乎意料地没有躲开,而是任由我抚摸。

    我在楼上的浴室里洗了澡,换上卢给我的一件旧棉布衬衣,吃下两片阿司匹林,倒在客房的床上,很快就睡着了。半夜我听见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我以为是老鼠,就没太在意,正想继续睡,却在下一秒听见了门被打开的声音。我用我完好的右眼朝门的方向看去,看见一个穿着连衣长裙的长发女人的身影,由于背光,我看不清她的脸。我吓得从床上跳起,把房间里的灯打开,等我的眼睛适应光线,看清来人的面貌,门口那人竟是穿上女装,戴上假发,化着拙劣浓妆的卢老板。

    “你他妈在做什么?”

    “噢,查理,别害怕,我只是……”

    “你穿成这样是想干什么?”我一边将放在床头柜上属于我的东西手足无措地收在帆布袋中,一边向他质问道。

    卢只是低头,没有说话。

    “好了,好了……我想我现在该走了。”我四处找我的眼罩,该死,到底放在哪里了。

    “外面雨太大了,你今晚就在这里过夜不要回去了。”这句话不像礼貌性的挽留,更像不容置疑的命令。

    “不不不……我必须得回去——我想起来了,我晾在外面的短袖还没收进去,我现在得回去看看……”我只能憋出如此拙劣的谎言,说话也断断续续。

    “已经太晚了,明天回去再拿也来得及。”卢的面色如同一张揉皱的白纸,声音冷冰冰的。

    “很抱歉,卢……但我真的得走了——也许明天,明天我再约你喝一杯。”我迟迟没能找到我的眼罩,情绪渐渐变得焦虑。

    “那我的店门就一直开着,你可记得要来。”

    “好的,卢……明天见,我们明天见……”顾不得寻找我的眼罩,我磕磕绊绊地走下楼梯,差点摔断我的脖子。

    “你明天一定记得要来。”卢的脸上浮现出瘆人的笑容,嘴唇血红,活像中国鬼片的僵尸。

    我冲出店门,落荒而逃,跑到五十英尺开外的地方后,我回头看了餐厅的方向一眼,卢抱着阿米蒂奇站在门口,向着我的方向,手里拿着一片黑色的东西——我一眼就认出那是我的眼罩,放在鼻子旁不停地吸,表情陶醉。阿米蒂奇看着我,眼里反着骇人的绿光。

    5

    我窥探过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人,了解他们不为人知的一面,按理来说我应该对这种情况有所准备,我之所以反应激烈,原因在于我从未在卢的潜意识中瞥见他有任何这方面的倾向,能够如此隐藏自身的人确实令人恐惧。每个人都存在不为人知的一面,这个道理我比谁懂得都深,但即使这样,若是你发现一直信任的兄弟半夜毫无征兆地穿着女装跑进你的卧室,还告诉你他是个基佬(有性变态那种),就算是西海岸喊平等喊得最响的左翼LGBT们也会忍不住尖叫。

    奥罗拉中学时期的记忆又一次侵袭了我。我在少年时期一直是个腼腆怕生的人,从社区小学来到奥罗拉中学对那时候的我来说无异于把我熟悉的一切全部抹去,再推我上了一个全新的舞台,套上全新的戏服,没有剧本,没有台词,没有观众,只有一位长得像塞缪尔.贝克特的男人,在台下踱步,用爱尔兰口音宣布:“请开始你的表演。”

    刚进入奥罗拉时,布莱恩充当了戏台上导师的角色。他带领我熟悉校园,帮我安排宿舍,那时候我感到很幸运,我认为我终于找到一位可以依靠的朋友,在那段时间里我也乐意去依赖他。布莱恩是个万人迷,虽不算有多帅气,但他拥有令女孩们蜂拥而上的吸引力——我从小到大所结识的全部女孩加起来还不及他在一场普通派对上偶遇的女性友人多。

    布莱恩享受这一切,他乐于给女孩们留下好印象,他处处展现自己的阳光与自信,从不吝惜释放自己的魅力,每当时机恰当时,他总是巧言令色地夸夸奇谈,或是不经意一句话充分展示自己的博闻强识。若你是没经历过几段失败感情的年轻女孩,与布莱恩谈上一个小时,你很难不被他打动。

    我那时发自内心地觉得他的彬彬有礼是发自内心的,直到在体育馆内听到他与同班女生阿莉莎的对话。

    “布莱恩,你对查尔斯怎么看?”阿莉莎用手指卷着自己漂亮金发的发梢,吊着眼睛,看似不经意地把自己的胸脯往前挺了几下。

    “查理?查理是个好人,虽然可能外表看不太出来,但他只是个内心腼腆的人。”

    “得了吧。”阿丽莎咯咯地笑了起来。“反正我不相信这就是你对他特别关照的理由。”

    布莱恩脸上的表情僵了一下,随即也充满戏谑意味地笑了。“他确实不是什么讨人喜欢的角色。”

    “那你帮助他是为了什么?在外人面前展示你的良好家教吗?”阿莉莎的语气里多了一丝挑逗的意味。

    布莱恩干笑几声,“呃,算是吧,如果不是为了维持我的形象,我是不怎么愿意跟查理接触的。”布莱恩将双手插进运动短裤的口袋里。“倒是你,怎么看出来的,我的意图有这么明显吗?”

    “不,这只是我的猜测。我只是想像你一样有魅力的人应该不会乐意搭理他。”阿丽莎笑着,两人并排着走出了体育馆大门。

    我躲在出场通道转角听完了整段对话,感到了莫大的羞辱。我曾对友情抱有一丝幻想,到最后发现自己只是别人华美外服上一根可有可无的线。我很想上前去向布莱恩问个清楚,但我明白这一举动换来的只能是更深的耻辱。

    舞台上的戏子不止我一个,在我中学时期这幕荒诞剧中有许许多多的演员,他们或貌若优伶,或平凡无奇,无一例外的是他们戴着面具,披罗马式的长袍,将自己的身段外貌隐藏在层层布料之下,说着早已设定好的台词,迎合他人的演出。而我是舞台角落的一株附子草,只是演员们借以抒情的道具,没有人会去关心道具的想法。

    我在那段日子里,就像贝克特笔下的流浪汉(现在是真正的流浪汉了,多么讽刺),苦苦等待戈多,而戈多从始至终都没有出现。

    我决定搬离我的拖车,以免卢对我干出可怕的事。可是,能去哪呢?最终我选定了位于“疏远”两个街区外的一个地下通道内。我原想找个更远的地方,但搬家对我来说是个不小的工程。那个地下通道虽然不是什么理想的住处,有许多流浪汉和毒贩在那里聚集——虽然这给我的生活带来一些困扰,但在一定程度上能保护我免于卢的行动可能造成的影响。

    我打开拖车里一个许久没开的铁匣子,里面装着我的宝贝——一把.44马格南左轮。我用抹布沾上机油,将手枪仔细擦拭了一遍,让它看起来像我刚从父亲卧室抽屉刚拿出来一样新。我试着扣动几下扳机,清脆的金属撞击声表示部件一切完好。随后我用布将这头猛兽包起,连同我的生活用品一同收入我的大帆布袋中。

    在我换上干燥的衣服,准备启程之时,雨停了。雨后凌晨的克利夫兰有些清冷,行走在街上时不时会刮来一阵风,让我牙齿打颤。在凌晨时分行走在城市街道是种很奇妙的体验,此时整个城市是沉睡的,没有白天汽车的喧闹,没有来往的人,因此你可以观察到你注意不到的景象,听到白天被喧嚣掩盖的声音。

    我竖起耳朵倾听风声的旋律,从伊利湖吹来的风在城市建筑间穿梭流转,你可以听到类似把耳朵贴在海螺上传来的声音,这是风的呢喃;有时风势会突然加大,传到耳内的呢喃变成了悲鸣;有时风不太安分,从不太稳定的广告牌或室外楼梯上掠过,发出金属的撞击声,那是风的怒吼。在其中行走,倾听这属于城市的安眠曲,我很快将这几天积蓄的情绪抛诸脑后。

    我看见一个小殡仪馆灯还亮着,是这一片黑暗的世界中唯一的光明,像是引渡死者的明灯。在这一切偃旗息鼓之时,唯有象征死亡的殡仪馆还在工作,这不得不令我感到很奇妙。想到死亡,琳达去世那天的情景历历在目。琳达,总是对我充满耐心,一如既往爱着我的琳达,在同淋巴癌搏斗两年后,她几乎变成了另一个人,我念念不忘的长发已经脱得精光,她像一摊即将燃尽的柴火,安详地躺在病床上。

    我上前握住她的手,感受不到任何活着的气息。我喊了她一声:

    “妈妈。”

    回应我的只有琳达微弱而不均匀的呼吸,但只过了几秒钟,琳达把眼睛缓缓睁开,用温柔的眼神注视着我,正如她在过去十八年那样,没有丝毫改变。即使她头发都脱光了,肉体枯萎成柴火,但我只要看到这个眼神,我就能确信,琳达一直是琳达,从我出生到她死亡从未改变,我一直生活在她努力为我撑开的一把伞下。

    泪水很快模糊了我的右眼,在模糊的视线中,病床上的琳达重新长出了头发,肉体逐渐变得丰盈,她又变回了我熟悉的模样。

    “查理,听着。”琳达说每一个字都仿佛竭尽全身力气。“我能预感到,我马上就要死了。”

    我没有反驳,因为我清楚这是真的。

    “我无法为你做更多了……我很遗憾。”琳达歇了好一会儿,让呼吸尽力平缓。“你要答应我,即使妈妈离开了你,你也一定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人。”

    “我会的,妈妈。”

    “我知道你的生活一直都很艰难,我很抱歉,没能给你创造更好的条件,我本可以为你做更多,但我现在没有时间了……”

    我说不出话,巨大的悲恸堵住了我的咽喉。

    “你要读书,你要上大学,你要一直学习……妈妈从来不会离开你,我会一直看着你。你要答应我,以后好好生活。”

    琳达伸出她的小拇指,我含泪将我的小拇指勾了上去。

    “承诺?”

    “我保证……妈妈。”

    听到这句话,琳达脸上的表情一下放松了,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随后呼出长长一口气,离开了人世。

    父亲一直在外面抽烟,全程没有出现。

    想到这里,悲痛又一次袭来,不仅是由于对琳达的怀念,更多是因为那未能成实的诺言。如果她在天有灵,见到我如今的境遇,她会愤怒,还是悲伤?我希望是前者,我不值得成为她伤心落泪的理由。

    琳达去世之后第三天下午,父亲坐在客厅沙发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烟,抽到那包万宝路的最后一根时,父亲站起来,对我说:

    “你已经十八岁了,你应该自力更生。”

    我没有说话,只是瞪着他。

    “听着,小子,你没法挑衅到我,这是我的房子,我让你走你现在就得走。”

    “妈妈说要让我读大学。”

    “我可没有功夫供你上大学。”父亲的语气突然凌厉。“你要是真想读大学,你就自己想办法。”

    我从座位上站起来,俯视那位坐在沙发上的男人。

    “你这是在威胁我吗?,小子?”那男人也站起来。

    “你一直很讨厌我对吧?”我问出一直结在内心的问题。

    “对,我一直讨厌你,所以赶紧给我滚蛋!”

    听到他的话,我反倒觉得舒畅了,内心中一直困扰我的一个问题得到了解答。我没有同他动手,甚至连愤怒都感觉不到,反倒有种心中有数的感觉,我模模糊糊预感到会有这一天,只是没想到这一天是在母亲去世仅仅三天后。

    那男人从来没有爱过琳达,我一直这么认为。若是他真的爱她,又怎会一言不合就对琳达恶语相向?又怎会不愿意对我和琳达多付出一点耐心?他从来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和丈夫。

    我在楼上收拾行李时,我记起他抽屉里放着一把手枪,于是过去偷走手枪,上满六颗子弹,藏在大衣内侧的口袋里。我拉着行李箱下楼,手一直放在枪把上,幻想着下楼的时候给他一枪,满足我多年以来想杀死他的欲望。我想象子弹打在他的四肢,他倒在沙发上求饶的样子,感到强烈的兴奋。

    我的手指一直放在扳机上,肾上腺素令我手心冒汗。但即使在心中预演了一次又一次,我始终不敢把枪拿出来,最终还是没有勇气动手。我一走出家门,他就把门关上了,没有告别,没有回旋余地。我走出一段路后,回头打量那栋生活了十八年的房子:修建整齐的庭院,阳光透过庭院上那株梧桐树的叶间,将树影投在红砖墙面上;树上有个小小的木屋,那是琳达同我一起打造的。我第一次感到那房子是这么小,这么遥远。一阵伤感的情绪涌上心头,令我悲伤的不是我要同过去十八年生活的老房子离别,而是这栋房子里再也不会出现琳达的身影。

    我的视线扫过莫妮卡的房子,莫妮卡在卧室的窗前站着,看着我。看到我回头,她像是受惊的野兔,立马回头跑了。

    “我不在乎是悲伤的离别还是不痛快的离别,只要是离开一个地方,我总希望离开的时候我自己心中有数”。

    接下来我从事了几份工作,都不长久,最终堕落以流浪为生,这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为了走出沉湎于过去的状态,我买了一瓶威士忌,大口饮用,让酒精麻痹我的大脑,再次进入神游状态。这次我的目标是我们的小牧羊人,俊美的恩底弥翁,月亮女神的情人理查德.霍伊斯。

    来到理查德的宿舍,墙上的时钟恰好走到三点整的位置,理查德竟然才刚刚回到宿舍,走路摇摇晃晃,显然是喝醉了。他鞋子都没来得及脱,就一头栽倒在床上。

    等到理查德发出鼾声的时候,我进入了他的潜意识世界。我对他过去的记忆没有太大兴趣,只想了解他对凯瑟琳抱有怎样的欲望。

    6

    理查德潜意识中呈现的场景是一个模糊的房间,四处是炫目的彩色灯光,就同在“疏远”中所看到的廉价彩灯一般。我闻到一股特殊的臭味,是大麻燃烧的味道。此时,我面前的墙壁上出现一道房门,我走到门前,听到门内传来一阵微弱的呻吟。

    我穿过门去,看到里面有一群赤身裸体寻欢作乐的男男女女,男人们的外形全部和理查德相同,而女性的面孔各色各样,又模糊不清。在最里面的一个角落里,我看到留着褐色长发的女人,虽然面部细节都被模糊了,仍能够看出她就是凯瑟琳。

    理查德粗暴地拉扯她的头发,不时说出污言秽语。而凯瑟琳没有任何反应,只是任由他玩弄。这让我感到莫名的愤怒,就与我以前看到父亲粗暴地对待琳达时心中燃起的怒火一样。在我眼前,我看到的是美好的事物被践踏,被撕碎,这对于观众来说实在是最大的残酷。

    理查德.霍伊斯,俊美的理查德,带着华美面具的理查德,彬彬有礼的牧羊人理查德.恩底弥翁,好学生,模范学长理查德,是布莱恩式的混球(还要恶劣得多)。十年前离开家门时那股热血涌入心头,那颗没能发射出去的子弹一直萦绕在我心头。我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去完成俄狄浦斯王的仪式,用长剑刺穿拉伊俄斯的胸膛。

    我买了一件新的紧身短袖,披上一件双面风衣,剃光胡须,带上宽沿圆帽,装上许久没用的义眼。我从包里拿出我的老朋友,试了几下,枪管里发出可靠的咔嗒声。金属冰冷的质感从指端传来,我不禁身体一阵抖动。枪弹上膛,“少年心气”的歌词在我耳边响起,“喜欢去迷失,去伪装”。

    总爱开玩笑的拾荒老头罗根,见此情景,问道:

    “查理,你穿成这样是准备去打猎吗?”

    “对,在丛林中狩猎,我要打一头大马鹿。”

    当天晚上,宙斯拿起闪电长矛,前去拜访牧羊人。我尾随理查德,进入一家位于骑士路上名为“十一月雨”的酒吧(克利夫兰的酒吧老板是有多钟爱枪花?)。我把帽子压低,遮住自己的眼睛,手枪插在腰带上,仿佛西部片中的牛仔。酒吧内灯光昏暗,舞池里只有寥寥几个人,这时间点对于夜生活开始还为之尚早,但对于一宗谋杀案,是再合适不过了。

    我们的理查德坐在吧台前独酌,猎人握紧他的长弓,在猎物旁坐下。按照西部片的模式,一场冲突之前需要充满风度的寒暄,尽管这类寒暄大多是装腔作势的陈词滥调,但在整个电影里是必不可少的仪式。我将腿伸直,从而让枪不至于卡在腰带里。猎人用低沉的嗓音点了一杯酒:

    “四玫瑰,纯饮。”

    理查德仿佛没有预料到接下来的危险,仍在品味他那杯古典威士忌。

    我把自己那份威士忌喝下一口,兴奋的感觉更为强烈了。我向理查德搭话:

    “理查德.考恩斯,凯斯西储大学三年级。”

    “你是谁?”

    “我是谁并不重要,我需要你回答我一个问题。你是否爱着凯瑟琳.考恩斯。”

    “我有什么立场非得回答这个问题?”

    “你最好回答。”

    牧羊人喝下一大口酒,挑衅地扬起他的眉毛。

    “我爱不爱她,这与你又何关?”

    “我必须要知道。”

    理查德很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我看到他结膜上突出的血管,一根根指向瞳孔,指向伊利湖湖心颜色最为深邃的一部分。牧羊人喝下一口威士忌,用仿佛被一块黑铁压住声带发出的低沉嗓音说道:

    “我不爱她,这么说你满意了?”理查德将杯里的酒喝光。“她可真是个难搞的人,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我可不想跟她说‘我要与你共度余生’之类的鬼话,现在想甩手,又觉得不值,难缠的婊子——不过你到底是谁?”

    “詹姆斯.柯本。”我听到了想听到的答案,心中的紧张感稍稍缓和了些,搭在腰间的右手握紧了枪把,下一秒我将把它拔出。

    Fuego(开火)!詹姆斯.柯本不动声色伏在草丛中,悄悄移动到那头马鹿周围足够近的距离,毫不迟疑地扣动了猎枪的扳机。巨大的枪声惊动了树林里的鸟群,它们一瞬间就飞走了,形成黑压压的一片云。子弹击中了马鹿的后腿,它发出尖锐的哀鸣,挣扎着想要躲在中山杉树丛后。我们的猎人快步上前,趁受伤的猎物躲进那茂密的树丛之前,又对着它的身体连开两枪,等到硝烟散去,猎物已躺在地上死透了,一动不动。

    我看着倒在地上蜷成蛆虫的理查德.霍伊斯,黑红色的血液在他身下扩散开。他脸上的表情凝固在一个很奇怪的状态,嘴角向上勾起,到死也不忘作出他那标志性的笑容。我们的牧羊人恩底弥斯,已永远陷入沉睡。

    酒吧里的人群已经四散逃窜,趁着警察还没到,我冲出酒吧,在大街上奔跑。由于刚才的枪击,街上的人群有些骚动,我在其中穿行,拐进小巷子里,将帽子扔掉,将风衣翻了个面,故作平静地向另一端开口走去。

    我从不觉得理查德罪有应得,相反,他躺在地上流出的每一滴血我都负有责任。

    回到藏身处,我狂跳不已的心渐渐平复下来,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难以名状的快感。我完成了一个仪式,一个我幻想了十几年而终不能成功的仪式,在今天完成了。我面对墙角,用右手拇指将弹仓推出,拿出剩余的子弹。枪管还有点参与的热度,我顾不得将其冷却,用布包起来,放在我的枕头之下。

    第二天,酒吧枪击案登上了日报。我快速浏览报道的内容,“凶手未明”“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这说明我暂时还是安全的,但警方查明事件真相只是时间问题。

    我在一张白纸上写上“我很抱歉”,随即放入一个信封里,写上凯瑟琳的地址,投进了信箱。

    我想起在我二十二岁那年去探望过妈妈之后,就再也没有去过。我感觉无颜面对她,但我想到,我很可能余生要在监狱中度过,以后就没有机会了,我必须去一次。

    湖景公墓内的景象与六年前相比,只是多了几个小小的墓碑。我的妈妈葬在一颗梧桐树的树荫下,顺着记忆中的道路寻过去,那方墓碑同印象中的一样,小而方的石材,上面刻着:

    “在爱的记忆中 怀念

    琳达.威廉姆斯.哈里森 女士

    1960~2004”

    我在墓碑前久久地,久久地站着。我实在不像是一个来扫墓的人,衣衫不整,也没有鲜花,一点也不庄重。我意识到我现在已经是个潜逃中的杀人犯了,若是妈妈看到了这一切,她会怎么想?我想起妈妈临终前的遗嘱,“你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你要读书,要上大学,要一直学习”,竟然没有一个实现,想到她那句“我本可为你做更多,但我没有时间了”,我的心就一阵阵抽搐般地疼痛。

    我低头,在妈妈的墓前忏悔我杀人的罪行,忏悔我的失信。我忏悔不是为了祈求上帝的宽恕,而是希望能稍微给一直爱我,保护我的妈妈一丝聊胜于无的宽慰。我看到石碑后面放着一个牛皮纸信封,封口用蜡封住。我捡起来拆开,里面是一张小卡片,上面用幼儿般的字迹写着“我想念你”,右下角是同样别扭的署名:克里斯.哈里森。

    我默然,那个我不愿回想起的男人的形象又一次出现在我脑海里。这种歪歪扭扭的字体不是我记忆中他的字迹,但名字确确实实是他的名字,唯一能说得通的,就是他发生了一些变故,从而使字体出现了变化。信的内容同样也耐人寻味,“我想念你”?我一直以来确信他婚后对妈妈没有爱,他到老来怎么会突然怀念起了妈妈?但我很快明白,“唯一真实的乐园是失去的乐园,唯一幸福的岁月是失去的岁月”。人对逝去一切的怀念并不意味着他想回到过去,只是愿意在过去的结中寻找那么一丝具有真实感的回忆,在垂垂老矣之时寻找宽慰。

    我坐在树荫下的长凳上休息,从远方走来一位穿着黑纱裙的妇人,身旁跟着一位小女孩。小女孩抱着一束蓝色的矢车菊,虽然天气很热,她还是一丝不苟把衬衫裙最顶上的那颗扣子扣上。两人走到琳达墓碑旁的另一座墓碑前,小女孩俯身,将手中的花献到墓前的草地上。穿黑纱裙的妇女见到我,微微颔首表示礼貌,我也回以同样的动作表示回礼。

    两人在墓前伫立着,微微低头,同墓中的逝者谈话。这是跨越时间的交流,人们对逝者表达情思,与其说是生与死的对话,倒不如说是现实与过去的交流。现实中的人已慢慢老去,而活在记忆中的逝者永远年轻。

    妈妈去世已有十年,十年改变了很多事,改变了很多人,但她在我心中,永远是会将我抱在膝上的哈里森女士,是不计较得失,永不止歇地爱我的琳达。在她去世十年后,我才了解到我自身的情感:我爱她,不完全是儿子对母亲的爱,而是含有男女之爱的成分。

    小女孩蹦蹦跳跳地走过来,并不征求我的同意,直接在我身旁坐下。小女孩的母亲在一旁呼喊她:

    “莉莉,不要随意打扰别人。”

    “没关系,我不介意。”随后我把身体往旁边挪了挪。

    莉莉坐在我旁边,晃动套着白色长筒袜的两条腿。光线从树间透过来,洒在莉莉散落在肩的综发上,像极了雷诺阿笔下的伊雷娜.卡昂.当韦尔。

    “你叫什么名字啊?”莉莉将脸转向我,眨动她的大眼睛问道。

    “查尔斯,你可以叫我查理。”

    “查理……我家狗狗也叫查理,它是我的好朋友,是爸爸在生日那天送给我的。查理刚来我家的时候只有那么一点大,现在已经有那——么大了。”她用短短的手臂比划大小,那模样让我想起捡土豆的凯瑟琳。

    “那你们是来纪念谁?”

    “我爸爸。”莉莉收起刚才的精神头,把头低了下去。“爸爸一年前因为车祸去世了,我很想念他。”

    “你爸爸是怎样的人呢?他一定很爱你吧。”

    “爸爸是最喜欢我的人,我很想念他。”莉莉情绪更为低落了。

    “那你更加要开心啊,爸爸看到你不高兴,他在天堂也不会高兴的。”我试图安慰莉莉。“其实啊,我妈妈的墓碑就在你爸爸的墓碑旁,我今天是来纪念她的。”

    “查理的妈妈也去世了吗?”

    “十年前就去世了,这可真是一段很长的时间了。”

    “那查理的妈妈为查理感到高兴吗?”

    我默然,苦笑着摇了摇头。“要是她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怕是要难过得哭出来的吧。我没能遵守和她的诺言——莉莉,你还记得你爸爸同你说过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吗?”

    莉莉蹙着眉头,作出努力回想的样子,说:“爸爸在出门前,对我说:‘莉莉你要多吃蔬菜,不要再把西兰花剩下。’我回答:‘好。’之后我就再也没能见到他了。”

    “那这就是你同爸爸之间的诺言了,你以后吃饭多吃蔬菜,也不要剩下西兰花,你爸爸在天上看到了,就会很高兴。”

    “那我以后一定要吃光所有蔬菜。”

    我被她认真的模样逗笑了。我不记得上一次有如此耐心同一位孩子讲话是在什么时候——也许从来没有过。这种体验对于我来说实在十分愉悦,让我全身上下从肉体到灵魂有一种被净化的感觉。同时,在孩子那不含杂质的纯真面前,我感到我是如此丑陋、卑劣。

    妇人走到我跟前,礼貌地表示她们要准备离开了,并对我表示感谢。我用口袋里一张食品的包装纸折了一朵玫瑰送给莉莉,莉莉拿着纸玫瑰显得很高兴。我坐在长凳上,目送她们离开。

    我享受着阳光和湖景,直到傍晚。

    7

    我拿着墓碑上找到的信,循着记忆中的地址,回到离开了十年的家。街区的样貌与十年前别无二致,我的邻居,满头银发的史密斯老太太抱着一只英短在院子里踱步,在我记忆中她一直都这么老。我走上前去向史密斯太太打了个招呼,史密斯太太先是一愣,用诧异的眼神将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继而惊呼:

    “这不是查理吗?这么多年你都到哪里去了?”

    “我一直在克利夫兰。”

    “我可好久没见到你了,在你妈妈去世之后,你就这样消失了,我还问过克里斯,克里斯只是说你出去工作了。这么些年来你过得怎么样?”

    “呃,马马虎虎吧。”我言不由衷地说道,用食指搔了搔脸颊。

    史密斯太太将手中的英短放下,那猫在她脚下绕了几圈,用脖子蹭了蹭她的脚踝,随后进了屋。

    史密斯太太从她的小提包中拿出一个小巧的金属烟盒,用食指和中指拈出一根点燃,深吸一口,随后将烟盒递给我。

    “查理你现在抽烟吗?”

    “我抽烟。”我没有拒绝史密斯太太,接过了烟,借用史密斯太太的打火机点燃。

    “时间能改变很多事情。”史密斯太太右臂抱着腰,左手夹着烟,把手肘支在右手上。“在我印象中你还是那个腼腆害羞的小伙子,现在再见到你已经是个大男人了。”史密斯太太把烟灰弹掉,接着说:“你这次回来,是想探望你的父亲吗?”

    “呃,是的。”虽然有点纠结“探望”这词,但我没有作解释。

    “说到克里斯,他这几年也经历了很多事情。琳达去世以后,他也没有再结婚,一直一个人生活。开头几年还好,但两年前,他的大脑就开始有点不听使唤了,后来我得知他患了阿尔兹海默症。”史密斯太太将还剩下三分之一的香烟熄灭。“毕竟他也六十岁了,又是一个人生活,确实容易出问题。他现在越来越健忘,自理能力越来越差,好在有莫妮卡一直照顾他。”

    “莫妮卡在照顾我父亲?”

    “对啊,莫妮卡的父亲在你离开之后不久就因为酒驾出车祸去世了,莫妮卡成了孤儿,你父亲还在那时候接济过她一阵子。莫妮卡也实在是可怜,这么年轻,就要面对这么多事。”

    听了史密斯太太的陈述,我有种很陌生的感觉,仿佛故事里所有人与我无关。十年的时间已在我与过去的生活筑起一堵看不见的墙,我和莫妮卡、父亲他们分居墙的两头,随着时间推移,我成了一个异乡人。

    我告别了史密斯太太,朝我过去的家出发。

    走过两个转角,就看到了那栋熟悉的房子,房子的外形与我的印象中并无不同,依旧是那红砖墙面,和院子里树冠浓密的梧桐树。小木屋仍在树上挂着,已落满灰尘。

    我在门前踌躇良久,最后还是按下了门铃。

    开门的是莫妮卡,相比起离别那一天,她显得憔悴了许多。她并没有认出我。

    “抱歉,我已经说了我们不准备装有线电视。”

    “莫妮卡,是我,我是查尔斯。”

    “查理!你怎么回来了?为什么不先打电话知会一声。”莫妮卡的眼睛瞪得很大,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

    房子里的东西少了很多,显得比以前空旷。以前琳达时不时会买些小物件装点我们的家,琳达去世之后有关她的很多东西都被封存了。因为莫妮卡的打理,一切都是井井有条的,完全看不出这是一位老年鳏夫的住所。她把我领到客厅沙发上坐下,“你等一会儿,我去楼上把克里斯叫下来。”说完她跑上楼梯,敲了敲父亲卧室的门。“克里斯,查理回来了。”

    她称呼父亲的方式耐人寻味,在我记忆中只有妈妈会叫他克里斯,以前莫妮卡都是称呼他为哈里森先生或者哈里森叔叔。

    “谁?”房门内传来父亲的声音,与十年前中气十足的嗓门比起来,显得低沉又沙哑。

    “查理,查尔斯。您的儿子回来看您了。”

    “我可不记得有这号人。”

    “您还是下来一趟吧,不管怎么说,查理也是客人。”

    “客人”两个字深深刺痛了我,我明明在这栋房子里生活了十八年,却在阔别十年后,成为了客人。时间可以抹平现实,可以重塑一切,唯有回忆永恒。

    父亲在莫妮卡的搀扶下走下楼梯,在我看到他时,我甚至怀疑这是否跟我十年前想杀死的男人是同一个人。他步履艰难,头发稀疏,眼眉低垂,已然没有从前盛气凌人的凌厉气息。

    他挪到我对面的沙发上坐下,莫妮卡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

    “你也看见了,克里斯现在的状况很不好。自从两年前他确诊阿尔兹海默症之后,情况一天比一天差,他现在已经记不得很多人了,查理,你不要见怪。”

    “你是一直在照顾他吗?”

    “是的……克里斯在我爸爸去世之后帮助了我很多。”莫妮卡说到这里,低下头去搓着她的衣角,这是她一直以来的惯常动作。“查理你应该还不知道我父亲的事吧?”

    “我有所耳闻,是从史密斯太太那听说的。”

    “那真是飞来横祸。虽然我爸爸不算一个十分称职的父亲,但他毕竟是我唯一的亲人,他去世之后我就断了经济来源,好在克里斯在那段困难的时期帮助了我,我才能得以完成学业,我现在在一家百货商店当售货员,尽管工资不高,但起码能养活自己了。查理,你在这十年里是怎么过来的呢?”

    “我?如你所见,过得不怎么好。”我不愿意详谈。

    我的心情有点复杂,父亲一直讨厌作为他亲生儿子的我,却愿意对一个并无血缘关系的女孩伸出援手,我有时实在搞不清他是怎么想的。

    “大家都过得不容易。”莫妮卡好像突然想起来什么,“我都忘记了,我还没泡茶呢。”

    “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了,查理你同克里斯聊聊吧。”莫妮卡起身,走进了厨房。

    我看向对面的父亲,父亲却并没有看我,而是将他的目光转向壁橱上的一点。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是一张摆放在架子第二层的妈妈的照片。

    我走上前去,打量起那张照片。照片中妈妈抱着年幼的我,头发在身侧倾泻而下,脸上带着迷人的笑容。在我伸手想把照片拿出来时,父亲在背后发话了:

    “嘿,小子。”他手臂支着椅子扶手,想站起来。“你敢动她我就拿枪射爆你的头。”

    “你还记得她是你什么人吗?”

    “她是我爱人,你最好别打她主意。”

    “你爱她?你爱过她吗?”

    “她是我最爱的女人,我最后警告你一次。”父亲提高音量,做出挽起袖子的动作。

    “好好好,我不会打她主意的。”

    我一直确信父亲不爱妈妈,但他在身患阿尔兹海默症后,仍然记得他的妻子。我在想,如果妈妈还活着,到老来他们会相敬如宾吗?也许他们还是天天争吵,也许他们会偃旗息鼓,我不得而知。

    “查理。”从厨房里传出莫妮卡的声音。“厨房的红茶用完了,你能帮我拿一盒新的吗?就在客厅壁橱的第二个抽屉里。”

    我拉开抽屉,找到了一盒茶叶。忽然我的视线被放在茶叶后面一个熟悉的包装盒吸引了——那是一盒未开封的安全套,生产日期还是最近的。

    史密斯太太说过父亲在妈妈去世后一直保持单身,为什么这里会有新买的安全套?我不愿细想。

    我们三人在客厅里喝茶。莫妮卡问我:“查理你这次回来,是回来继续在这房子里生活吗?”

    “不是,妈妈去世之后,我想我应该不会在这里生活。我还有一件未完成的事要去做。”

    “未完成的事?”

    “我要赎罪。”

    在临别前,我问了莫妮卡一个问题。

    “我当初离开你,你现在怪罪我吗?”

    “不会,已经过去十年了,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

    “你现在心里还有那么一丝爱我的感觉吗?”

    莫妮卡没有说话,只是苦楚地笑笑,摇了摇头。

    我拨通了克利夫兰警局的电话,坦白了自己的罪行。随后找了一片草地坐下,眺望伊利湖的风景。伊利湖是那么广袤,又那么美丽。朋友们!你们应该来看看我所见到的光景:湖面上有许许多多来来往往的货轮,水面在太阳的照耀下闪着白色的光,有时是一个点,有时是两个。河滩上有许许多多漫步的人,有把双脚泡入湖水中纳凉的人,形形色色,相貌各异,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容,快乐地嬉戏着,笑着,闹着。我感到来自内心的宁静。

    下午的阳光让我有了倦意,不久我就在草地上睡着了,我做了一个奇异的梦,我梦见我走在一片无人的荒地,空中到处是漂浮的方块和形态各异的几何体,还有许许多多像是融化的钟表。此时,一位赤身裸体的女子出现在我面前。虽然她一丝不挂,但却完全不会给人一丝淫秽的感觉。

    “请问您看到一只天鹅了吗?”女子问道。

    “你是谁?”

    “噢,忘了自我介绍,我是玛格丽塔,您可以叫我丽达。”

    “你在寻找一只天鹅?”

    “是啊,一只白色的天鹅,刚才飞走了就一直找不到。如果你见到它,告诉我好吗?”

    “好吧。”

    “谢谢您,先生。”丽达得到我肯定的回复后,走到一个方块后面,消失不见了。

    我继续在荒地上行走,走了不知道多久,一个沼泽地出现在我眼前,里面分布着几个大小不一的水潭。我步入其中,见到地面上躺着一只白天鹅,它支棱着翅膀,一动不动,奄奄一息。

    我蹲下身,抚摸它的羽毛,用手从水潭中舀出一点水,湿润它的喙。天鹅突然把眼睛睁大,随即恢复了生机。它看了我一眼,就腾地而起,朝着远方飞走了。

    我感觉全身被一种冰凉的感觉包围,我感到我好像陷入了一个湖中,只能看见从水面透过的阳光,还有湖面的波纹。我感到窒息,在湖底里越陷越深,沉到湖底时,我感觉像突破了一层像膜的界限,坠入另一个世界里。而我也不再是人类的模样,我变成了一只天鹅。

    我朝太阳一直飞,看到地面上有许许多多人,有琳达,莫妮卡,父亲,凯瑟琳,理查德,卢,莉莉,甚至还有布莱恩和莎拉,他们都在看着我。我一直飞,一直飞,直到被太阳包围。

    接下来的事就是被带回警局接受询问了,我坦白了所有的罪行,也拒绝了请私人律师的建议。再后来,就像你开头所见那样,我进了监狱。

    这就是我的故事,我读了一遍,发现有许多不通顺或词不达意的地方,但我也无意去斟酌改动了。我自小以来,我总的来说就对人类充满了仇视,仅仅因为人们似乎太过于丑恶,而且还善于伪装。我想起了凯瑟琳,莫妮卡还有琳达,我充满感激。我从那燃烧而令人作呕的内心感激你们所有的人,感激你们在过去岁月里所有的关心。我爱你们,爱你们。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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