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礼拜的连轴转,下了飞机,司机来接,大俞疲惫不堪,夜色中的城市如果历尽沧桑的他。
第二天,又是频繁的接待,会议,应酬。人群中的大俞,精神矍铄,神采奕奕,他的白衣白裤在一群西装革履的男人中显得尤为突出。
大俞,精瘦有力,轮廓分明,今年四十八岁。大多数人都以为他只有三十岁。是的,年月增长,他没有疏于保养,也只是能在眼神中看出他的实际年龄。
他单身,但身边也并不是没有姑娘,她对姑娘也并不是不走心,只是走不到心里。和每位姑娘亲密关系不会超过一年,他便会自动结束。
当然,大多数姑娘是愿意的,她们本也没打算跟一位大叔共度一生。她们要的是现实的利益。你要我给,我要,你给。大俞怎么看也算社会精英,他本来也是。
只有一位王姓姑娘,傻白甜,傻傻的喜欢大俞,什么也不要,就是一直在等。她在等,大俞给她一世的承诺。但等了六年,直到把自己从小女生等成了大龄剩女。
她喜欢大俞的肃静,喜欢他的儒雅,喜欢他的大叔风范。喜欢他棱角分明的脸上偶尔扬起的笑意。喜欢他身着一抹白。
她没见过大俞穿过其他颜色的衣物,当然,她也只是在大俞的休闲时光和他约见。白衬衫或者体恤,白麻裤或者白纯棉裤,白板鞋或者网鞋或者布鞋。各种各样的白,王姑娘真是叹为观止,她长那么大第一次见识了那么多不同种类不同质地不同面料不同设计感的白。
他难道从来不穿其他颜色的衣服嘛?她想问他,后来突然想起某次在一次招商活动现场见过他穿正装,于是憋回去了。她也从未问过他为何常年喜穿一身白,也未问过他的的感情经历。她从来也不是多嘴的姑娘。
但他从来也不说。他们偶尔喝下午茶,偶尔去近郊自驾游,偶尔共吃晚餐。谈天谈地不谈爱情。王姑娘是大俞联系最长的姑娘。
他舍不得不联系王姑娘。她漂亮聪明,懂事。可他说服不了自己。因为她不是她!
大俞的她,叫小草,姓曹。大俞说过“大树身边永远有小草,你就是我的小草。”从此她就是小草。
二十五年前,大俞刚大学毕业,分到北京,父亲的关系。小草也刚毕业,是土生土长西北人,因为母亲老家是江浙一带,所以有南方女孩的温婉可人。一颦一笑像极了当时正如日中天的钟楚红。
甚至,比钟还漂亮。部队大院出来的孩子,对漂亮姑娘有着特别的情愫。因为工作上的联系,他们熟悉了,有了交集。
大俞人生中的第一件白衬衫就是小草送的。她说,“你穿白衬衣太帅了,与众不同”。于是大俞几乎天天穿。
小草原本就喜欢穿一身白。白色连衣裙,白色洋装,白色风衣,白色运动衣。每件白都被她穿的让五彩斑斓黯淡了色。
他们相恋,相爱,水乳交融。大俞原本大男子主义却会为心爱的小草拔掉自己的硬。傲娇的公主般的小草,甘愿为大俞准备一日三餐。
没吵过架,没红过脸,三年最美好的日子一晃就而过。大俞已升职,眼看就要赶上单位分房,同时也拒绝了父亲安排的老家更好的工作,他决定等分了房就娶小草。
没等到分房,却等来了小草的护照自己从西北赶来的小草的妈妈。一个精致又精明的女人,她的态度很明确,要带小草回美国。
大俞是没法出国的,他的工作限制,他的家庭背景所致。
小草哭闹不从,大俞下跪求成全。都没用。小草妈用生命威胁,小草含泪对大俞说,她会想办法回来的。
一别就是两年,两年里大俞已分了房,他坚守在那座房子里。等着小草。小草移民了,小草再也找不着了。很突然,又理所当然。
两年里,他们通讯寥寥无几,大俞靠目睹着着小草留下来的物品度日。他把睹物思人演绎到了极致。
可小草再也找不着了。他多方打听,利用一切关系。终于听到了他有生以来最悲痛欲绝的消息:小草嫁人了。
他闪电般离开了北京,什么也没带走。他搬到了小草成长的城市。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
他也带走了小草给他的习惯,喜欢上了白衣。从此再也戒不掉。
对小草的爱和思念,更是如同罂粟般生根发芽,植入骨髓。
在这个城市居然发展的顺风顺水,事业有成,爱情空白。没了小草,他好像不完整了。
一直刻意不去打听小草的消息,居然二十多年一直也没有听到。那个白衣少年已变成白衣大叔。
眼泪蒸发成盐,伤口磨灭成茧
新将旧的封缄,痛替伤口消炎
作祟的原是多巴胺和肾上腺
当我们已是向前,一去难回头的箭
光阴还在原点
薛之谦的《花儿和少年》被循环播放,只是大俞没听到过,他从来不听流行歌曲。
也许这个曾经的白衣少年还在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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