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周一,发生了一件很让我气愤的事情,也是这件事让我决定,等到合适的机会,或者遇到其他更好的机会,一定要离开这家公司。
我上个月才结束试用期,这份工作是去年年底找的,当时也是想着先过度一下,然后也觉得这家公司规模还可以就去上班了,当时说好的,试用期发80%的薪资,转正之后全额发放,我也同意了。但是今天,我就突然知道,我转正之后的薪资,比之前谈好的少了200,是200是不多,但是对我来积累下来也不少,而且这也不是200的问题,是说好的临时变化的问题,并且没有跟我商量过!我就很生气,下午就去找主任说,主任说当时他去签的也是跟之前我们说好的一样,只是当时陈总心情不好,刚好心情不好,就不签,后面修改了调整少了200才签的,说等有机会他会去说。那时候我就知道这个公司不能长久留了,言而无信,公司领导完全看自己心情做事,没有什么规章制度可言的。而且我知道大概率主任不会为我去说的,因为这个公司,主要就是陈总说了 算,她不开心,什么都不好说。之前我去签字就因为遇到她不开心被骂过一次。
在这记下,有其他合适的工作,我会尽快换。有其他机会我会极快把握的。先做着,找到更好的我就离职。再做一段时间,积累点经验,其他的,我对这个公司已经没有期待了。
另外,这是今天下班路上拍的,是个美好的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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