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017年8月21日晚上21时,郭敬明迎来了他暌违已久的热搜。
一位叫李枫的作家发微博,指控郭敬明对他做出了“变态的举动”,实行性侵。
晚上10点10分左右,郭敬明在微博做出回应:1.完全捏造。2.已让律师处理。
从上海绝恋的韩寒,到被八卦围观的朱梓骁、陈学东,郭敬明绯闻对象的性别,都保持了高度的一致。
从抄袭到拜金再到圈钱,以作家的身份做生意,郭敬明对世俗成功的渴望和物质的极度迷恋,呼之欲出,根本没有掩饰。
那个15年前从自贡走出的文学少年,他未必能想到自己能创造一个庞然的商业大国,也未必会想到自己会卷入一桩又一桩的丑闻。
有人说他高傲,有人说他冷静,有人痛斥他是无耻小偷,他说自己不在乎别人的看法。
他给自己缔造了一个小时代:如果被物质彻头彻尾羞辱过,那就赚钱了用物质去羞辱别人。
这个捏着鼻子、从小时代胯下钻过的人,注定没能成为韩信。
身高梗、抄袭梗、性取向梗,围绕在郭敬明这个扑朔迷离的人设上,随着李枫深夜发表的这个声明,再一次被公众翻了一次旧账。
大家都很讨厌郭敬明,在情感上,也十分同情李枫的遭遇。
可是就算再不喜欢郭敬明,也不能直接判他有罪。
性骚扰或者说性侵这样的事情还是要讲证据,这应该是常识。
因为郭敬明是个万人嫌,所以举起枪口对他进行扫射,就成了天然正义吗?
这份在细节处语焉不详的声明,需要更多的证据进行补充,否则这就是一份万众传阅的诽谤。
我们没有上帝视角,正因为知道道德审判和法律事实的差别,所以在寻求真相的途中应该保持清醒和冷静,不要让自己的言行,成为削弱真相的帮凶。
在真相滞后而匮乏的时候,我们更应该对热点事件下情感先行的盲目保持警惕。
我们追求的是真相,而不是让我们怀疑的人统统去死;
我们一直坚持的,应该是凭事实、证据说话,而不是基于情感取舍而不顾真相。
当邪恶降临的时候,我们都希望真相能够及时抵达,但在它还没有到来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可以不要急于抬起枪口,进行无差别扫射?
人们都选择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事情。
我们都知道兼听则明。
讲这些并不是想要阴谋论,只是想指出我们容易忽略的一点——
情感先行对真相的隐没究竟能有多么强大的杀伤力,我们能否预估?
知晓这种杀伤力的我们又该如何自处?
网络上辱骂是很容易造成一轮又一轮的流量狂欢的,可是这是时候偏偏应该更加克制,而不是被情绪宣泄牵引。
嘲笑别人的身高,不算是幽默;
揶揄别人的性取向,也相当无礼。
抄袭别人、性侵别人,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可是我们吃瓜群众也应该明白一点:一个人的身高、体格、性取向并不是原罪,我们不是法官,更不是上帝。
在被一轮又一轮的热点事件吸引目光的时候,应该学到这样一种能力:就事论事、尊重事实,搬着板凳、嗑着瓜子,在微博下面叫嚣“坐等反转”,也并没有什么好夸耀的。
别先记着站队,等一下真相。
凡经过的,必留下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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