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大的雨滴时缓时急,敲打着满是青苔旧迹的青色瓦片,清浅水流汇成一股又一股,顺着瓦檐涓涓流下。
少年站在屋檐下,清秀的面容上带着一抹清浅笑意,身子修长,一身淡蓝色衣衫合身又不失文雅,双手背负,正在观雨。
雨有越下越大的趋势,面前视线已经模糊,雨幕中树影斑驳,些许烟火透过雨幕淡淡传来,有一种朦胧的美。
傍晚时分这场雨来的非常及时,大雨倾盆下,一切都显得朦胧模糊,掩去了王府平日间的宏伟庄严,倒多了几分淡泊宁静的气息,陆凤宇极是喜欢。
虽然这场雨可能持续不了多久,或许下一个时间段就会停歇,陆凤宇却并不感觉到着急,难得平静下来,他准备小饮两杯,好好休息一下。
外出这些日子他可是累坏了,今天刚好回来,又巧遇这样一场大雨,天公作美,岂能辜负老天美意。
回屋搬来桌椅酒具,放在屋檐下,拿出先前备好的黄酒,自己斟满,仰头灌了下去。
入口辛辣,如刀子过喉,辛烈无比,过后便是绵绵柔润,回味无穷。
砸吧了一下嘴,陆凤宇长长呼出一口气,大呼过瘾!
外出这几年他经常接触这种酒,初时不喜欢,觉得太过辛辣,又有一股子怪味儿,习惯了之后便喜欢上了这个味道,现在一段时间不喝,肚里馋虫就上来了。
再次在杯中倒满,仰头灌下,体会着那种辛辣和柔润,陆凤宇想起了那个站着喝酒,坐着喝酒,躺着也喝酒的家伙,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一段时间不见,怪想念的。
还有弟弟,前段时间去了龙武学院,不知道在那边过得习不习惯?
大哥入了青云宗,以大哥的天赋,想必在青云宗过得有滋有味,前些时间来信说要回来,估摸着应该就在这几天。
二姐去了贝帝城凤凰书院,三年之内应该没有时间见面,现在这偌大的陆家王府可就只剩下爷爷和自己了!
陆凤宇有些唏嘘,仰头又灌了一杯酒下肚。
现在已是八月中旬,入了九月,天气就会转凉,进入金秋时节了,也是一年中最美的时节。
想当年遇到洛姑娘便是在九月金秋,天下着毛毛细雨,洛姑娘打着雨伞漫步在林间青石小径上,地上是金灿灿的落叶,空中飞舞着金黄色叶片,翩翩翻转,轻巧落地。
两人在青石小径相遇,竹伞微倾,洛姑娘露出绝美面容,美得不似人间俗物,惊艳了陆凤宇一整个秋天。
想起洛姑娘,陆凤宇又是一杯酒下肚,笑容有些苦涩。
两人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洛姑娘是天上的神物,光彩夺目,天赋惊人,注定有着不凡的未来。
陆凤宇不想去打扰,过过平凡的风雪江湖生活就行了,至于修仙,却是不想的!
修仙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天赋、天资、时间、悟性、坚持……缺一不可,还要有很好的机缘,陆凤宇自认没有那么大的毅力,也没有那么好运气。
况且现在这样惬意的公子哥生活过得挺好,他不想着改变,虽然老头子说他天赋很好,不修仙就白瞎了,但陆凤宇就是不想,只是单纯的不想。
在陆凤宇看来,修仙就是出力不讨好的事情,花那么长时间,那么大精力,做着一些枯燥乏味的事情,只为了成为传说中虚无缥缈的仙人,累得慌!
像这样潇洒自在的公子哥生活过着,不好吗?人不就那么一辈子么,何必要折磨自己!
但有时候,陆凤宇又觉得自己挺懒散的,十六年来,做过好多事情,吃、喝、玩、乐……似乎什么都做过,唯独没做过什么有意义的事,有时候想想还是挺遗憾的。
仗剑江湖,行侠仗义,三尺青锋定乾坤,风里来雨里去,飘飘若仙,那般快意潇洒,陆凤宇何尝不想,每个少年都有一个江湖梦,他也不例外。
只是现在他还没有做好准备,至于什么时候就做好准备了,陆凤宇把它交给了时间,时间最是能证明一切!
而现在,他只想好好喝酒,然后美美睡上一觉,以补充长久以来的劳累。
酒一杯接一杯下肚,醉眼昏花中,远处风景朦朦胧胧,似是暗藏着过往,明媚而忧伤!
陆凤宇终于有了些醉意。
此时雨已经略微有些小了,天色也已经暗了下来,空气中的温度有些凉,还真是一场秋雨一场寒。
陆凤宇找来裘皮大衣披上,拿来一颗夜明珠用来照亮,一瞬间屋檐下亮了起来。
橘黄色暖色光亮下,少年坐在椅子上,身披裘皮大衣,醉眼微醺,看着酒杯中淡黄色液体,宛若看到了十六年来经历的种种。
那一夜,少年喝醉了,说了好多话。
他说青云宗那地方大哥不应该去,唯独青云路还可以走上一走!
他说龙武学院是一所不错的学院,弟弟陆子玉去那里应该能施展抱负。
他说凤凰书院是一所女流学院,那里姑娘不错,都挺水灵,他要进凤凰书院,
他说武当山那群清客名流都虚有其表,是一些伪君子,
他说洛姑娘他要定了。
他说他要修仙。
……
第二天日上三竿,陆凤宇才从温暖的锦秀棉被中爬起,脑袋还隐隐泛疼,看来昨晚是真喝多了。
屋外东西已经收拾的干干净净,昨晚本想大醉一场,特意遣散了丫鬟仆人,想来应该是小翠那丫头早上收拾的。
揉了揉额头,陆凤宇缓步来到洗漱间,洗了一个通体舒泰的热水浴,换上一身常穿的淡蓝色衣衫,洗漱过后,这才感觉舒服多了。
庭院昨晚刚刚落过一场雨,青石板铺就的院落有些潮湿,靠墙一排的白杨树叶子已经泛黄,地面散落着一些被暴雨打落的枝叶,上面还有一些未干的水渍。
天空万里无云,蔚蓝透彻,快入深秋,日光不算火辣,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无比舒服。
吃过厨房特意精心准备的早餐,陆凤宇大大伸了个懒腰,全身懒洋洋的,倒是有些犯起了迷糊。
他躺在凉亭下老爷子花大价钱定制的琉璃青竹躺椅上,准备小憩片刻,身旁侍女小翠手拿青竹折扇,缓缓扇着,好不惬意潇洒。
在他身后不远处站立着一名男子,而立之年,面貌雄毅,身长八尺,玉树凌风,长年眯眼,昏昏欲睡一般。
他便是陆凤宇爷爷陆毅身旁三狼中的“天狼”邓天长,号称白马银枪,在战场上未逢敌手,是整个长安城绝对能排进前三甲的高手,有人说他距离天下十大高手仅有一步之差,是一尊真正的杀神。
陆毅身为镇边大将军,这些年手刃血敌,手段狠厉,树敌无数,陆凤宇之所以至今还能全身健全,没有缺失一肢半腿,邓长天居功甚伟,有这位长安城能排进前三甲的高手贴身保护,陆凤宇这世家公子哥生活过得可就特别惬意了!
“小翠啊,你说这芸芸众生,有人吃香喝辣,玩美无数,有人一心向仙,清淡寡欲,图个啥?”陆凤宇没话找话,顺手在侍女小翠微隆的胸脯揩了一把油。
侍女小翠面颊微红,有些羞涩,却并不怎么生气,自家公子虽然看着轻佻,对下人却是不错的,不像临州王家公子,一言不合就会做出把下人剁了喂狗的行当,如此一对比,王府上下就对公子格外感恩戴德了!
侍女小翠正待作答。
却在这时,一道圆滚滚的身影从前院长亭转角处现身,穿着华贵,一双小短腿风一般向陆凤宇奔来,全身肥肉乱颤,脚踩在地面上,却愣是没有发出太大的声响。
“少爷啊!你可终于回来了,你不在这段时间,小的可是茶不思饭不想,都瘦了好几十斤啊!”胖子来到陆凤宇身前,脸上带着货真价实的鼻涕眼泪,哭的那叫一个情真意切,无赖得很。
陆凤宇坐起身来,一把掐住邱永善脖子,咬牙切齿道:“邱胖子,你可真是茶不思饭不想,瘦了好几十斤啊!怎么我看倒像是胖了好几十斤?”
邱永善浑身肥肉颤了颤,涨红着脸,咬紧牙关,对天发誓道:“少爷,日月可鉴,天地良心,瘦了,都瘦了一圈了,少爷若不信,小的马上去称,重一斤就切下一斤肉,重十斤切十斤。”
陆凤宇放开手,拍了拍邱永善肥颤颤的脸,笑道:“行啊,果然好兄弟!”说完复又躺在躺椅上,幽幽道:“说说吧,近来可有什么变故?”
邱永善神色也认真了起来,一双小眼睛闪烁着精明之光,回忆道:“自从少爷离开之后,长安城一直风平浪静,没什么大的变故,只是前不久,史部尚书家公子被刺,在京城泛起不小风波,如今余波未平,便又传出青云路近来可能会开放的消息,很多人连夜赶往青云宗,蠢蠢欲动,意图碰一下机缘……”
说到这里,邱永善腆着脸,恬不知耻,溜须拍马道:“少爷,你天赋非凡,乃人中之龙,虽然还没有修炼,但若是修炼,定然可以一飞冲天,那什么天之骄子、天赋异禀之人都是渣滓,不及少爷一根手指头,不,一根汗毛都不及,若是少爷可以去青云路试一试机缘,指定可以成为仙人,摆脱红尘束缚,快意江湖恩仇!”
这话说出来,邱永善脸不红心不跳,侍女小翠纵然已经司空见惯,但还是面露鄙夷,不屑与之为伍,悄悄退开了一些距离。邓长天别过头去,非常不齿胖子行径。
“唔,这话我爱听!”陆凤宇摸了摸鼻头,煞有其事道。
说完两人相视而笑,要多奸诈就有多奸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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