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结构的表现和人物是密不可分的,即人的表情不可能脱离精神。如目瞪口呆,惊慌失措,表现出不知所措,精神麻木,暂时失去自我控制,面部就再掩饰,也很难不表现出来。
我们相对很容易控制自己肢体的肢体大动作,但掩饰自己的面部,手脚微表情,则不是那么得心应手。面部肌肉相较于肢体重量的影响显得较小。人的形象,是心灵生理冲动和身体重量相斗争的舞台,而进行这种斗争以及每时每刻重新作出决定的斗争方式,确定了一个人和各种类型的人进行表现的风格。由于根本没有必要明显地克服面部的这种肉体重量的负担,因此面部印象的精神性就加强了。比如眼睛不凝视人,低垂着头,嘴唇下垂,肌肉松弛无力——这一切就是精力衰退的表现。
但是,人不仅像汇集着精神内容的书本一样是精神的载体,而且人的精神性还有个性的形式。我们不仅认为面容是精神的体现,而且认为是不会混淆的个性的象征。我们是不是相信相由心生?魅力的男子,俊俏的女孩赏心悦目,视觉形象是不是你第一眼印象?
一个人具有什么样的个性,无论如何不可能从其身体上显示出来,而只有面容才能够说明。
眼睛以最细微的特有运动,达到了表达情感的顶峰。特别是对绘画作品来说,眼睛不仅能通过其潜在的灵敏性表示与整个表情的关系,而且对如何表现被画人的目光以及和画面空间如何安排也很重要。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像眼睛那样绝对固定在自已的位置上却又似乎远远超过这个位置而伸展。眼睛能够表示探透、恳求、环顾、迷惘,表示希望得到渴望的事物;这就需要特别的研究,犹如画家为安排画面的空间使之易于理解而运用方位、明暗以及透视那样。
面容反映气质的功能尤其集中在眼睛;同时,眼睛又可以执行在只说明现象而毫不知道现象后面不可见的精神世界时所具有的最细腻的纯形式的功能。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是好多孩子作文都会用的,我们认同它,不是吗?开心了,眼睛是闪光的;对异性有了注意,目光是流转的,就是所说的媚眼;对事情有了嗔怪,嘴角配合眼睛是微微盯视的;愤怒的眼睛是犀利的,尖锐的,当然带动五官是撕扯,而略微令人不忍直视的,为了形象俊美,稍缓和一下情绪,发现没有?你的表情,真的有不同。你无需照镜子,和你对面的人就是镜子。你缓和了,她就敢直视你。
相信我,我说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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