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的哲学传统里,情绪从没有得到重视,指导正确行为的永远是理性,而情绪的作用很小。谈及情绪的西方哲学家寥寥无几,他们中可分为两类,一类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他认为情绪有益于生活,但他理解的情绪类似信念,他希望通过训练,能使情绪更加合理。还有一类以斯多葛学派为代表,他们的主张与亚里士多德相反,认为情绪是不可调节的,他们理解的情绪是错误的、能够使我们迷路的力量,要远离情绪,与理性为伍,通过我们的美德达到超然(detachment)与自足(self-sufficiency)。
长久以来,斯多葛学派的想法占据着支配性的地位,情绪被当做非理性的、负面的,而不是具有独特含义的。更严重的是,斯多葛学派的主张被基督教思想所接受,并且得到了加强。在基督教教义的七宗罪里有五件是情绪(傲慢、愤怒、贪婪、嫉妒、暴食......),而四美德里有三件是用于对抗情绪的(审慎、坚韧、禁酒......)。
在另一个重要的哲学家斯宾诺莎那里,有关情绪哲学思想发生了细微的变化,斯宾诺莎更相信科学,尤其是几何学,甚于哲学。笛卡尔给予他很多影响,笛卡尔认为情绪是灵魂的热情,这预示了心理学的诞生。但是笛卡尔没有回答心灵是如何与身体发生互动的。斯宾诺莎巧妙地回避了这个问题,而强调说身体的感受直接连接着我们的心灵。
斯宾诺莎有深受斯多葛学派思想影响的一面,认为情绪是在我们的控制范围之外。而同时,在他的著作《伦理学》中又指出,我们不该简单地拒绝情绪,而应该代之以正确的情绪。基于情绪能够丰富我们的生活,他展现出对亚里士多德学说的同情,并试图调和情绪与理性。
关于情绪的争论在哲学史波澜不惊地延续着,情绪是高雅的吗?抑或情绪只是对我们福祉造成破坏的一股原始力量?很多近代的道德哲学家认为情绪对道德做出了贡献,而不应该把道德行为仅仅归功于理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哲学家们就此达成了共识,依然有一部分哲学家将情绪归于信念,而另一类哲学家则试图利用不断涌现的科学成就来发现情绪的身体意义。
心理学家出现后,他们对情绪的研究更重视现象,比如动机,胜过理性。行为主义当道的年代,情绪不是研究的中心。到认知主义兴起时,依旧是如此,情绪依旧不是心理学研究的重点。只有少数的研究者把情绪设为单独的研究领域,比如Tomkins。他继承了达尔文的观点,认为情绪通过面部表情表达出来,而情绪是人具有目的性、清醒的行为。
他的学生Ekman于70年代试图证明情绪是普遍的,以及超文化的。在此基础上,他总结了5种基本情感——快乐、悲伤、愤怒、恐惧、失望。并具有9种特点,比如快速反应、稍纵即逝、自动唤起、不受控制,等等,并声称每一种情绪对应着特殊的神经系统。
像斯多葛学派一样,Ekman的(基于面部)情绪学说把情绪当作一个不确定的、快速反应的系统,它在我们的身体中的运动是“展现”而不受我们控制、不能被我们选择。另一方面,与斯多葛学派不同的是,他认为了解情绪多多少少是有益生存与健康的。
除了达尔文的进化论学说之外,有些遵循James-Lange理论(自我)的心理学家对这一基本情感的模型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很多情绪并没有面部特征,并提出应该把情绪看作:“对情绪经验和身体经验的复杂的叙事结构(类似语言系统)。”也就是说,Tomkins-Ekman的面部情绪模型不支持把情绪看作主体体验,而仍然只是把情绪看作信念。
James-Lange模型将情绪看作外界在人的主体中引起的认知反应。Lazarus强调说离开认知来谈情绪是不可想象的,因此情绪与一个人的早年生活密不可分。但另一些心理学家,比如Zajonc则认为讨论情绪完全可以把认知放在一旁。
神经科学是情绪研究里新兴的、活跃的力量。90年代,Ledoux认为在大脑中有两类情绪系统,一类是杏仁核内原始的情绪系统(类型1);另一类是大脑皮层里,带有认知色彩的情绪系统(类型2)。类型1 的情绪是原初而草率的,不在我们的控制之下;类型2 的情绪是个人化的,是过去经历与判断在当下环境的响应,受我们意志的控制。
这样,Ledoux在基本情绪的模型之外,引入了类型2情绪模型,但他仍然将情绪的主体体验最小化。作为行为主义者,他认为类型2的情绪受行为的影响,并停止此,不愿去探索情绪中自我响应的部分。
我们可以将类型1视为斯多葛学派描述的超出我们控制范围的情绪,而类型2提示我们情绪并不只有单一的形式。Ledoux意识到类型2情绪只是一个起点,并且指出这类情绪与自我组织有关,与自我意识以及自我与世界的关系有关。Ledoux似乎指出了一扇门,但他自己却并没有进去。
另一些神经科学家,探索了情绪与自我的联系。Damasio试图拒绝接受心灵、身体的二元论,通过对前额叶损伤的病人的认知研究,他认为理性是受身体信号调节、描述的,身体不仅提供对内脏和骨骼肌的生活支持,也提供心灵的材料。他不仅试图证明身体和情绪对理性有所贡献,实际上,他走的更远,通过对这些病人的研究,他认为由于情感的缺乏,对这些脑伤病人的理性能力造成了严重的冲击。
Damasio认为在大脑系统里,认知与情绪是相联系的,类型2的情绪是习得的,利用了某些原始的情绪。在他最新出版的著作里,他将自我分为三个部分:原始自我、核心自我、自传式自我。原始自我是一个狭窄的,适用于生存的形式。核心自我给我们带来此时、此地对于客体的时空感受。他很强调核心自我与情绪的联系,并且指出核心知我意识的缺失,来源于情绪的缺失。
自传式自我来源于更发达的“外延意识”,外延意识使我们具有更强的为人意识、个体意识、身份意识,使我们同时生活在生活化的过去以及可预期的将来。按照Damasio的观点,自传式自我建立在核心自我之上,并增加了过去与未来这两个维度,类似一个球面镜。
Leduox的类型1情绪支持斯多葛学派的观点,情绪不在我们的控制范围。而类型2则支持亚里士多德的观点,那就是我们能够调节情绪。类型1显示情绪的产生不需要认知,而类型2则显示出情绪受到认知的影响。而Damasio的雄心在于证明情绪对于认知能够提供正面的贡献,如同休谟和当代哲学家的尝试,并且他试图建立这样的概念,情绪对建立自我起到非同寻常的作用。
相比较而言,在精神分析学中,情绪处于一个尴尬的位置。尤其是考虑到大量的临床应用,这种情绪理论上的缺失就显得尤为严重。广为人知的,佛洛依德从未把情绪作为单独的研究对象,他不断修正自己关于情绪的说法,并且从不试图调和新说法与旧说法之间的矛盾。对于情绪,佛洛依德有两种思想倾向,而这两种倾向也贯穿在精神分析学中。第一个倾向是情绪是驱力的展示,用于释放原初的、有力的能量。佛洛依德早期的著作中,持这样的观点,但在后期著作中,他修改了这一观点,而把情绪与潜意识联系在一起。第二个倾向是,在某些层级上,情绪能够调节自我(Ego)。对佛洛依德来说,情绪同时具有身体及精神特质。像斯宾诺莎,他明确地认为心灵是具身的,以避免重蹈笛卡尔的身心二元化。他暗示情绪有利于理解世界的意义,但他从未明晰地探索过自己的这一观点。Jacbson在精神分析学家中第一个诚实地坦言从有益的维度描述情绪,是佛洛依德理论所缺失的。佛洛依德将情绪与驱力的释放与展示联系起来,使人想到斯多葛学派的观点:情绪是强大而危险的力量,而且不在我们的意识之内。他又将情绪视为调节自我的信号,这让人想起亚里士多德。从精神分析的学说里不难嗅出西方哲学传统对话语权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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