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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之以方

欺之以方

作者: 眼睫毛眼睫毛 | 来源:发表于2017-10-22 18:26 被阅读0次

    《万章上》5.2 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 (19)反命曰: “始舍之圉圉焉, (20)少则洋洋焉, (21)攸然而逝。’ (22)子产曰: ‘得其所哉,得其所哉!’ ‘校人出,曰: ‘孰谓子产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 (23)难罔以非其道。”

    【注释】 (19)校人:赵注云: “主池沼小吏也。”(20)圉圉( 雨):朱熹《集注》云: “困而未舒之貌。” (21)洋洋:赵注云: “ 舒缓摇尾之貌。”(22)攸然而逝:朱熹《集注》云: “自得而远去也。” (23)欺以其方:朱熹《集注》云: “谓诳之以理之所有。”

    【译文】过去有人送了条活鱼给子产,子产叫校人把它养在水池里。校人把鱼烹煮了,回来报告说: ‘刚放掉它时还游得不太灵活,过了一会,就自在地甩着尾巴,悠然地游走了。’子产说: ‘得到合适的去处了,得到合适的去处了!’校人退了出来,说: ‘谁说子产聪明?我已经把鱼烹煮着吃了,他却说,得到合适的去处了,得到合适的去处了。’因此,君子能用合乎情理的方法欺罔,却难以用违背常规的手段诳骗。”

    【段意】因为君子是恪守正道的,所以他可能会受到“合乎情理”的蒙蔽,但这并不表明君子不聪明。

    PS:完整的章节是与万章关于舜的问答,这里节选的是孟子为舜被象欺骗的辩解。

    PPS:这里虽然还是引用了《孟子译注》,但我不是非常认同“欺之以方”的解释。

    无辜的鱼

    这一篇节选核心在于“君子可以欺之以方”,上溯其源,《论语•雍也》 宰我问曰:“仁者虽告之曰井有仁焉,其从之也?”

    子曰:“何为其然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

    宰予提出了如何“求仁”的问题,若明知仁而不得,是否还要跳井“成仁”?这是对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儒家学派最好的写照。先看史记中孟子同时代的人,邹衍,重于齐,梁惠王郊迎,赵平原君侧行撇席,燕昭王请列弟子之座而受业;淳于髡,梁惠王语连三日三夜无倦,欲以卿相位待之不得,而送以安车驾驷,束帛加璧,黄金百镒。太史公都感慨:这与孔丘陈蔡断粮面有饥色,孟轲在齐、梁遭到困厄,岂能是相同的吗!

    然而孔子反问:为什么要这样想问题?君子可以被折辱,甚至夺去生命,但不会陷于摇摆的境地;可以被欺骗,但(大道上)不会迷惑。孔子强硬地阐明了自己并不会陷入这种摇摆境地,而会一直坚定自己的意志。

    到了孟子这里,校人成功欺骗了子产之后,得意洋洋,孰谓子产智。孟子用这个表明了他的态度,校人自以为的智是成功欺骗了一个聪明人,而没有付出任何代价吃到一条鱼。子产之智却是体现在治国执政,国富民强上。两相对比,谁是真正的智,不言而喻。

    再联系到节选之前说舜的那一部分,舜几次被父亲和弟弟陷害死里逃生,不智吗?舜其实早就明白父亲弟弟的心思,可是他的心中,孝这个大原则不容违背。我提防着他们的陷害,我自己没事,也不违背孝道,两全其美。当然一般人是做不到的,所以舜才是圣王。至于孟子说舜相信父亲和弟弟的说辞完全是鄙视舜的智商,如果如此单纯,何来两次死里逃生?不告父母而娶妻的行为还能强辩为“替父母考虑”,孟夫子在这里为圣人讳,真有些理屈词穷。

    课堂讨论后修改

    子产被骗了么?大概是被骗了的,但无论被骗与否,不失于他的大智(相对于小智,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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