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适当地高于或者低于生活。
我学习到的第一个写作知识是,艺术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后来我发现,艺术适当地高于或者低于生活都是有可能的。
比如说,每个懵懵懂懂唯唯诺诺的普通人,一旦当了主角,都会有一个超酷的朋友。
在这个故事里,我勉为其难成为了主角,自然我也有个超酷的女朋友,哦不,女性朋友。
所以你看,我为什么会爱上写作,因为文字真的超级有意思。有时候,加上一个“性”字,意思会变得非常尴尬又香艳,比如“他有病”,有时候,加上一个“性”字,意思却会变得很单纯,比如“只是我的一个女朋友”。
话说回来,我的很酷的女性朋友,她一点也不喜欢写作,她可能也不喜欢我吧。她一头酒红色的长直发,皮肤白到没有血色,五官清秀,眼神凶狠,声音温柔,言语刻薄,抽清淡的女士香烟,洒浓烈的香水。我总有一种要么被她冻死,要么被她熏死的预感。
但是事实上,我曾不止一次梦见过自己的死法。我躺在一张铺有洁白床单的大床上,身下的血泊像一朵展开的玫瑰花,我就在花蕊的位置,死得透透的了。所以我无法看到我自己的姿势,头发的造型和着装如何,但我想,为了视觉上的效果,应该是凌乱的发丝一半浸在粘稠的血里,一半覆盖在我苍白如纸的脸上,干涸的嘴唇上也沾染了几根,我想必也是会穿一件白色的棉质吊带睡裙,带点老维多利亚风格的那种,导致我死时画面哀婉凄绝,像个四十岁的少女。宾果,我一定要在四十岁死去。
我的朋友只冷冷地点评一句,“姑娘,你一定是看伍尔夫看多了吧。”
她走的时候又匆匆补上一句,“你这么懒的人,是一辈子不会用白床单的,所以。。。”
“所以这仅仅就是我的白日梦而已?”
“所以出去开房一定记得要标间,标间!”
我的朋友很快地走了,好像她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存在过一样,但是她的香水味和话音还被留在后面很久才消散,二者都一样的让人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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