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和好友聊天,听到一句话——
“我原本不喜欢北京,
因为我喜欢的人在北京,
所以我喜欢北京。”
典型的三段论,却戳到了心底。
恰好最近读《诗经》,读到了《静女》,初读时,并未觉得言辞惊艳,但细读之后,又是道不尽的感同身受。
故事很简单,共有三章,每章四句。首先第一章,男子与女子相约于城墙一角,女子似乎是刻意迟到,男子“搔首踟蹰”,却并无怨言;故事的第二章,终于见到了心爱的女子,她送我彤管,这彤管也与其它彤管不一样,让我更觉眼前之人就是我的一切;故事的第三章,女子放牧而归,带回荑草赠送与我,“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其实并不是那个白茅本身,就美到那个地步,而是因为那美丽的静女将其采摘来送给我,在我眼中,你才美到这样无以复加的地步,因为爱那个姑娘,所以有关她的一草一木,都应该变得那么美。
理解完这首诗后,脑海中浮现出的就是“爱屋及乌”这个词,在那个没有玫瑰花、没有精致礼物的年代,情人之间传递的物件并不需要多么贵重,只要是你给的,哪怕只是一株茅草,我都会喜欢得不得了。
所以有人说《诗经》是古人最美的一部情书合集,它记录着人间最美好的情感,用身边的花草鸟兽传递着情感,世间一切都被赋予了诗情画意,却又归于平凡,让深情久在,细水长流。
羡慕古人真挚情感的同时,
也想说
“我喜欢的人在北京,所以,我喜欢北京”,
“因为是你,所以喜欢”,
心甘情愿、盲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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