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附近公园环境宜人,吸引了众多人士前来锻炼。其中,不乏跳广场舞或唱歌自娱自乐之人。大多数人会寻觅一处安静之所,要么轻声哼唱,要么携带音箱,让声音在一定范围内传播。总体而言,基本都是三五人之间的小活动。
然而,上两周,我们行至香拱岸桥附近时,发现湖边突然出现了一个规模较大的唱歌场所。这群人显然是有备而来,他们在公园的一片树林草地上,先铺上绿色的毡子,随后摆上一大一小两个电视屏幕和几个音箱。后面如看电影般放置了好几排塑料凳,目测下来,至少有十几个。有一人已经放声高歌,唱得很是投入,周围或坐或站也有六七个人。我有点疑惑:空着的凳子是谁坐呢?会不会是他们的一种营销方式,让观众掏钱点歌自己唱呢?因为公园里以前的确有过此种形式,不得而知。
因这几个人所占的唱歌场地处于交通要道,来来往往之人皆能目睹。实话说,倘若唱得悦耳倒也罢了,可他们的歌声,于我这唱歌水平不算高的人听来,也仅是音准大致正确,音色及所选歌曲着实难言美妙,对大家而言,确有噪音之嫌。鉴于以往多管闲事却遭嫌弃的经历,我们每次走到此处便快步走过,不多理会。
昨日下午,行至这附近时,远远便听闻传来一阵吵闹声。凑近一瞧,原来三名身着城管制服的工作人员正在劝阻他们。我听了片刻,大意是声音过大,且破坏了地上的草坪。我心想:终于有人管管了。可对方丝毫没有认错之意,一位六十多岁的女子,大声喊叫着,根本不认同工作人员的说法。
目睹这一切,我心中颇为不屑。他们爱唱歌本无过错,音量大小若在自家也不成问题。可这毕竟是公共场所,他们侵占公共区域,对公园造成损害,还不顾及周边人的感受,着实是一种自私的行为。纵观身边,如今这类毫无边界感之事实在繁多。不禁感叹,素质与文化知识并无关联,它应是源自骨子里的一种教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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