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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喜欢你的女孩,约会时都穿帆布鞋

真正喜欢你的女孩,约会时都穿帆布鞋

作者: 0c635e53064c | 来源:发表于2018-08-25 09:39 被阅读2438次
    真正喜欢你的女孩,约会时都穿帆布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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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甯高考毕业那年,跟喜欢的男生正式约会。

    床上衣服乱成一团,丁甯穿着印有五角星图案的白色 T 恤,一手提起背带裤,在镜子面前咧了咧嘴,歪了歪头。

    接着她褪去上衣背带裤,套上舒适的浅蓝色短袖衬衫,配上卡其色阔腿裤,戴上白色渔夫帽,走 T 台一样从镜子前过去。

    丁甯最后换上的是一条浅黄色吊带连衣裙,裙子显得她十分温柔,站在镜子前,她左看右看,最后对着镜子转了一圈,捧着脸做了一个鬼脸。

    什么服装搭配什么鞋子从来都是女孩成长的课题。

    丁甯蹑手蹑脚地从门廊拿来鞋子,在干净的地板上啪嗒一放,几双鞋子就这样散开来。

    黑色的皮鞋,红色的球鞋,蓝色的平底凉鞋,一一略过,她的目光最终锁定在鞋带捆在一起的白色帆布鞋上。

    丁甯出门三蹦二跳走到巷口,天空突然落起雨,水滴溅在她头皮上发凉,她于是往回走,上了楼,开了门,拿了一把透明的伞。

    这次返程,穿过积起水洼的巷口,她走每一步都像怕踩死一只蚂蚁一样轻。

    阴霾的天气没有影响她粉色的心情,她撑着伞,轻轻摇晃,满心欢喜,沿着石板路,一脚一个格子,近乎跳跃般前行,她想以轻盈的姿态赴这场期待已久的约。

    欢喜总会遭遇上帝的打击,一辆汽车呼啸而过,污水溅起,三两点打在帆布鞋上,她惊呼,差点扔掉伞,急匆匆摸口袋找纸巾,却发觉穿得是连衣裙。

    她耸拉着脑袋,凝视鞋上的三两点污点,在风中微微发抖,雨似乎下得大了些,一滴又一滴雨滴砸到伞面上,声响仿佛震耳欲聋的退堂鼓,一声声都在尖叫:回去吧,回去吧,你这样凭什么见他!

    三两点污点好似在扩散,飘飘舞舞布满了她全身,她觉得自己浑身都那么脏,像是街边许久未洗澡的小野猫。

    回去吧,回去吧。

    今天不宜见朱傅。丁甯双眼无神喃喃自语,回去吧。

    白色帆布鞋挺像青春时期的少女,虽然简单纯粹,但总带着一点「几滴污水落鞋背就让人心痒如麻」的敏感细腻。

    丁甯低估了自己对第一次约会的期待程度。

    她虽嘴上说着回去,身体却不停向约定的地方前进。

    朱傅就在奶茶店靠窗的位置坐着,丁甯三两步进去,坐在他对面,立即把鞋子藏在桌子底下。

    他冲她笑了笑,她却失了方寸,盯着两点钟方向,喝水时还洒杯子里的水:

    朱傅会不会已经看到我的鞋了?

    他是在笑我的鞋脏吗?

    他会不会觉得我邋遢不洗鞋?

    朱傅若有似无地瞟了瞟地面,丁甯猛地把脚往后一缩。

    她把头放得很低,眼睛不敢直视前方,放向一边,在朱傅看来,只是一副女孩害羞的样子。

    朱傅一心想着明天的球赛,颇有点身在曹营心在汉。

    人要如何在自己营造的羞赧之中脱身而出呢?丁甯被深深困在里面了。

    她不经想,穿这双鞋是个错,买这双鞋也是,嘿,第一次买这双鞋是什么时候?

    工作繁忙的母亲,难得抽空陪她逛商场,她一眼就看中进门店里那双白色的帆布鞋,母亲摇头:这个颜色容易脏,那边也有很多店,你可以去看。

    可她不肯往别的店走一步。

    年轻时,我们很容易对自己想买的东西执着,就好像那时我们坚信爱情会天长地久一样。

    丁甯伸手在桌子下方挡住污点看鞋,鞋面跟刚出门时一样干净纯白,可她的手一拿开,污点就清清楚楚地摆在眼前。

    她余光撇了一眼朱傅,见他若有所思,便慌张到如坐针毡:

    等等,我在他面前的形象是不是不复存在了?

    他不会......不喜欢我了吧?

    少年时的喜欢,有的写在脸上,有的却藏在肚里。

    写在脸上的,总是笑开了花。藏进肚子里的,于不经意之间,就长成种子冒出芽来。

    高二体育考试,丁甯跑 800 米,宁可穿底子硬邦邦的帆布鞋跑到腿软,也不肯穿丑却舒适的运动鞋跑步。

    完成最后一圈,她累到虚脱,却装作神清气爽的样子,昂首从朱傅身旁走过,不撇一眼。

    朱傅后知后觉,追上去给她递了一瓶矿泉水。

    矿泉水上粘着一卷小纸条,里面歪歪斜斜地写着:「丁甯,你在我眼里很不一样,是冰窖里的梦姑,是枯井里的王语嫣,也是古墓里的小笼女。」

    回到教室,处女座的丁甯忍不住拿出红笔,郑重地把「小笼女」的「笼」字圈了出来。

    丁甯总觉得自己的少女时代枯槁无趣,可多年后再回头看,才明白那些平凡的青春生活虽然淡如一张白纸,但也不乏微小的惊喜和甜蜜。

    这些微小的美好,总能汇聚成如丝绸一般碧绿的海洋,在记忆里潮涨潮落。

    朱傅和丁甯喝完奶茶,雨已经停了。

    看完电影朱傅送她回家,朱傅走在前面,她跟在后面,走一步顿一步,走一步,顿一步。

    雨后的空气,带着点青草的味道,让人联想到牧场里尾巴摆来摆去赶苍蝇、周身充满臭味的奶牛。

    朱傅突然搭腔:

    冷吗?

    还好。

    丁甯直直盯着鞋背,现在已经看不清脚上的污点了。

    明天有兴趣一起看球赛吗?快到丁甯家楼下,朱傅才犹犹豫豫地说了出来,不愿意也没关系啦,我知道你们女生不会很喜......

    好啊。

    约会到现在,丁甯的脸上第一次绽开了笑容。

    嗯,那我买两张票。

    朱傅也笑了,明天见。

    少女一路的紧张和担忧,都化为一池积水,任屋檐的水滴缓缓落下,便荡漾开来,借着月光波光粼粼。

    临近大学毕业,丁甯面试了很多工作,从第一次穿高跟鞋时诚惶诚恐,脚后跟磨到流血,到渐渐学会踩着高跟如履平地,花了两个月时间。

    再后来正式工作,丁甯买了很多适应职场的鞋子,屋里的鞋柜被塞得满满的,可是总有一个角落,是放置白色帆布鞋的位置。

    少女难以割舍白色帆布鞋,大概与男生无法忘记初恋一样。

    《北京女子图鉴》里,北漂打拼的陈可换了好几份工作,搬了好几次家,始终带着她最初来北京穿的那双白色帆布鞋。

    故事最后,陈可脱下高跟鞋,穿上那双白色帆布鞋,一如她刚来北京那天。

    可能女生以后会拥有无数双鞋,高跟的、低跟的、细跟的、粗跟的、圆头的、尖头的、全包的、半包的......

    但她可能很难忘记,陪伴她最初的那一双白色帆布鞋。

    毕业三年,高中同学吆喝着聚会,有人问丁甯:朱傅会来吗?

    丁甯笑着说可能吧,她跟朱傅已经分手很久了。

    丁甯后来有过很多次约会,只是对象不再是那个傻傻的大男孩。

    为了去同学会,她翻箱倒柜地找衣服、配鞋子,穿好以后,站在镜子面前微微抬头,面无表情地摆了几个姿势。

    她像想起什么,兀自转身去鞋柜,将最里面的鞋子取了出来,穿在脚上。

    那个下午,她穿着那双泛黄的帆布鞋,逛了好几条街,穿过好几个巷弄,一脚踏进路边的水洼,也无所畏惧。

    *猫咪天使的生活观 / 茫茫人海中,能够认识你,真是我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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