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外面大雨倾盆,时不时还会划过几个闪电,接着就会传来轰隆的雷声。我坐在家里,台灯下,忽然想谢谢关于写字的事。
在现在这个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用笔写字似乎早已成为一种奢侈,恐怕很多人早已经成为了提笔忘字的人吧,每天在电脑前不断地敲击着键盘,感觉有了它,再也不用提笔写字了。
可是就像书一样,电子书再发达,再方便,也终究取代不了纸质书;电脑再发达,也终究取代不了写字的笔和我们的双手。
我是一个笔控,认识我的人还知道我是一个杯子控,我看到好看的杯子和笔,总会忍不住要买下来。我对于写字的笔也是很挑剔的,之前一直用中性笔写字,现在越来越喜欢用钢笔和铅笔写字。
我最喜欢的是凌美全明星的钢笔,那支笔我从第一眼见到就喜欢到不行,简单的设计,注重细节,我喜欢随身带着笔和手账本,随时随地记录下自己的生活。
我喜欢笔在白纸上划过发出的沙沙的声音,就像是我自己对我自己的对话,一个人对自己心灵的启迪,我喜欢文字的世界,我喜欢在文字的世界里随意的书写自己的感受,看着手中的笔尖在白纸上留下的痕迹,一行行的字,留下的,是我的心情,是我对于这个世界的认识。
我记得刚上初中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十分偏科的学生,理科学的很好,可是文科就是拖后腿,尤其是语文,老师说我不擅长语言表达,作文写的很烂。我那时候并不以为然,觉得语文能有什么用,还不如把数理化学好。
后来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逐渐的喜欢上了文科,尤其是英语和语文,这两科的成绩也渐渐地提高了,我发现我在文字的世界里很自由,我可以随意的书写我的故事,表达我的情感和心情,在这里,我没有拘束,不会受到别人的干扰和嘲笑,我喜欢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我开始尝试着写小说,我觉得我可以写出一个个波澜壮阔的故事,也可以写出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我并没有想象自己未来会成为什么作家,我只是喜欢写,仅此而已。
于是,我喜欢上了看书,喜欢上了写作,我喜欢用一个个方块字表达自己,让理解我的人走进我的世界,我也不期望自己写的文字能有多少人看到,因为我知道,写作是自己的事,写作的目的是为了愉悦自己,而不是他人。
我庆幸有这样一个世界,庆幸我能找到这样一个地方,在我心情好或者不好的时候,都能自由的翱翔,书写我的生活,留下我的喜怒哀乐。
我知道,我可能会继续写下去,继续写我的小说,写我的故事,我会带着我的笔和本,走向这个世界的各个角落,记录下我看到的一切,然后写下我心里想说的话。
对于鲁迅先生来说,手中的笔是他最有力的武器,用来鞭挞这个吃人的世界。
对于钱锺书先生来说,手中的笔是他的全世界,他可以写尽这个世界的好与坏,他用一双睿智的眼睛,将这世界看透,然后用笔表达出自己。
对于我来说,手中的笔是我最重要的朋友,它时刻陪着我,无论在哪里,我都可以写下我的心情,写下我生活的轨迹,时间这么长,可能在很多年以后,我在打开那尘封已久的本子,看到现在我写下的一切,可能会发出会心的微笑,那时候再回头看现在,或许自己都会有无限的感慨,告诉自己,原来自己这一路走来最珍贵的,莫过于这本子上留下的所有记忆。
友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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