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所言的“三十而立,四十不惑”,“立”倒没有实现,“惑”常在。
自从开车以来,一直遵循着社会规则,本以为遵守了规则,是一件既护人又爱己的好事!前不久,我守着规则准备过红绿灯,却被一辆急着过绿灯的面包车强行插队,刮花了右侧车头。倘若当时不是刚好红灯,这辆面包车早已逃之夭夭。虽然最后私下他赔给了我修车的钱,当时我也没想着要坑他,4s店说要修好你的车要600,我也如实报给对方了。
这件事到此为止了吗?直到现在,我后悔了!我为什么要为他这种行为买单?我为什么要付出时间和精力为他的不守规则而买单?一想到这里,我满是愤愤不平,难以抚平内心的不甘?但是我个人又能做什么呢?只能自认倒霉催的。
在社会的漩涡中,个人的呐喊是毫无意义的。
别说在马路上开车,就像你停车。明明你停在了自己的黄线停车位,可是一觉醒来,本来抱着“又是一个美好的早晨”心情,无意中看到车门下方有一个凹坑,还被刮到底漆了,从痕迹推测隔壁的车开门肯定是使用了非正常力量,否则不至于有坑。
火上浇油的是,突然想起昨天不知什么时候车屁股后被刮了一条小痕。想到这,心里诅咒的话,有多毒就有多毒,肮脏的话,要多脏就有多脏,泉涌而至,这样形容还过于太轻,如同海啸般铺天而来。
我是真的想不通,为什么会有此般遭遇。但我是想通了一点,社会人真的很难独善其身的,而沉默更是助长了社会的病态。写到结尾时,我尤其欣赏白岩松所说的,现在的人不应该只是成为一个小老百姓,而应该要成为一个公民,一个匹配得上社会发展成果的公民。另外,独善其身,基本是不能实现的,除非做好了隐居山林的打算,不对,即使隐居山林,说不定哪天山林改造也难免成为“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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