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默·托尔斯】
美国作家,本书是他的长篇小说处女作。
【上流法则】
出版后获一致好评,长踞畅销榜。
【摘抄】
妻子不在了,那些钩针编结的地毯、柳木椅和暗灰色木瓦等一直以来都象征着完美的简朴夏日的一切,突然变成了悲伤的源泉。
他以相对的骄傲和绝对的快乐把自己生活的千丝万缕编织在一起,只要他用力扯动其中一根,所有朋友的朋友的朋友都会稀里哗啦的滚进门来。
每个城市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浪漫季节。一年一次,一座城市的建筑特点、文化氛围和园林景观因太阳运动的轨迹而发生变化,男男女女在城市的大街上擦肩而过,春情满怀,如维也纳的圣诞节、巴黎的四月。
九月来了,尽管开始昼短夜长,尽管灰蒙蒙的秋雨打掉绿叶,可想到漫长的夏天被抛在身后便觉得舒心,空中弥漫着似曾相识的清新。
在空气中弥漫着的烟雾气息与远处轰鸣的雷声之下,我的眼皮就像停泊在水里的小船,一上一下的浮动起来。
也许冬天的第一股寒风让每个人都有点儿怀念那些他们曾经幸运逃离的日子吧。
一朝与某人邂逅,擦出些许火花,你便觉得与对方相识了一辈子,这样的感觉有什么根据吗?几小时的谈话后,你就真的相信你们之间的关系如此不凡,超越了时间和惯例?果真如此,此人岂非拥有颠倒乾坤的能力,使你往后的时光变得完美?
假如我们只爱上那些完美无瑕的人,爱就不会那么令人痛彻心扉了。
不,我不打算因为在过去这么多年没有呼唤廷克的名字而对自己过于苛责,但第二天早晨,我醒来时他的名字就在我的唇间,此后的许多个早晨都是如此。
【读后感】
这本书很早就买了,断断续续没有读完。前半部分读时觉得索然无味,甚至一度想放弃阅读这本书。最近,又接着读完了后半部分,才能理解其中之美。语言美、描写美、人物美,以“我”的视角描述了“我”与四个朋友在春夏秋冬发生的故事,有变故、有成长、有遗憾。这本书就像是写给曼哈顿的一封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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