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阿夏生娃后辞去工作干起代购,这是她的兴趣,也是为了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孩子。朋友圈经常看到她出国买买买,她有个代理叫小王,来自福建。前年,小王父亲一病不起,小王抛下工作赶回老家。救治父亲需要数十万的医疗费,小王在某平台发起来爱心救助。阿夏向小王伸出援手,借给他5万元。金额不多,也算是份心意。但天不遂人愿,小王父亲病情恶化,终离开人世。
小王自父亲去世后再也没有回甬,陆陆续续归还了阿夏1.5万元,并说好剩余的部分每月还2000元直至还清,并约定逾期不还的违约金。在阿夏提议下小王写好了借条并邮寄给阿夏。但善行不一定有善报,小王此后再无音讯。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时间一晃两年过去了,阿夏心仍有怨气。怎么办呢?为了几万元去福建追债?茫茫人海去哪里找?思来想去只能寻求最后一个办法—打官司。
法院的传票邮寄到小王的老家,无人接收并退还,这也是意料中的事情。两个月的公告期满,案件开庭。虽然涉案金额少,办案法官对事实的调查可一点也不马虎,除了提供借条,还得提供支付凭证。借条上书写的支付方式为支付宝,但实际上交款时即有支付宝转账也有微信转账,为了说明情况原本不打算出庭的阿夏亲自到庭向法院陈述具体经过。
公告案件,法官准备开庭后立即宣判。在即将判决前发现一个问题,阿夏起诉时同时要求支付逾期利息及逾期违约金,法官本来打算全部支持,后来发现不能同时支持。因为同时支持有两个条件,第一、借条既约定逾期利息又约定逾期违约金,第二、两者相加不超过年利率24%。而阿夏借条并未约定逾期利息,所以就不能达到支持。法官感慨道,“别看案件金额不大,稍不留神就出错了。”
阿夏,“打官司就是讨个说法,也希望借助法院的执行对言而无信的小王予以惩戒,把他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他高消费。”我道,“你还算有法律意识,能想到让他出个借条。若是连个借条都没有,那打起官司可就难了。你想你与他经常有合作,钱转来转去如何讲得清哪些是借款,哪些是合作款呢。”阿夏:“是啊,幸好有了借条,不然真的是状告无门。”
案件宣判后还得等待2个月的判决公告期及15日的上诉期,等判决正式生效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阿夏何时能拿到钱谁也不知。 阿夏说,“以后若不是关系近的亲戚、好友,我再不借钱给其他人了。”若换做是你,你会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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