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分化的家庭关系中间,快乐是一种罪恶。比如我和你是一家人,你是我的孩子,如果我早年的时候有一些跟父母之间的创伤,这些创伤是我和他们还连在一起,我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自我。
那么这个关系就会转移到我和你的关系中间,使我们两个人都不能够成为独立的自我。
尤其是不能够使你成为独立的自我,意思就是你要跟我连着,但你既然可以高兴的时候,我就觉得有点失控了,所以我一定要在你高兴的时候,跟你说点不高兴的事情。
我们两个人就会因为我让你不高兴,进而连在一起,快乐是制造分离的,而痛苦制造忠诚,或者是粘连,或者是制造未分化。当我看到你快乐的时候,我觉得你抛弃了我,所以我需要让你痛苦,这样子我们就永远在一起。
不敢快乐的人,太害怕分离。
——曾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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