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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没说清”既往病史,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吗?

[以案说法]“没说清”既往病史,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吗?

作者: 卜岩 | 来源:发表于2017-11-26 18:56 被阅读20次

    在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保险公司以投保人章女士为女儿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患有疾病为由拒赔。一审法院认为,被保险人最终病故的疾病与其既往病史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判保险公司赔付章女士身故保险金10万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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