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终于看完了周冲写的《我更喜欢努力的自己》,微信读书上显示这本书看了6个小时,真的是够久的。
看书慢一直是我的弱点,感觉只要开始看一本书就会认认真真看完,就算是序和结束语或后序都会全部看完。真的是非常对得起作者了。
也曾经看到过说,看书不必每一个字都看过去,一本书打开只看自己有用的部分或感兴趣的部分就好了,除了字典我是这样看,还有就是工具书会这么看之外,我一律都逐字逐句看过下来。这样看的效果并不大,觉得要摘抄才更好,对书的记忆更加深刻些。
白天本想看书,但家里太吵了,只有晚上,等三楼的都睡了,家也就安静了,我才能进入到书中,其实晚安看书效率也高,整个夜晚都是你的,一字一字看下去不会被打搅真的很顺畅,像行驶在一路绿灯的宽阔的马路上。很享受!
我还不会去评一本书,只会将觉得好的,喜欢的句子先截屏,然后再摘抄在本子上。每天写摘抄时也很喜欢。因为都是些自己喜欢的或认同的观点,抄的时候又再次加深印象,再次体味其中的含义,然后看着一页一页白纸被文字占满,然后翻到下一页,心里欢喜的很。
白天听樊登读书里读到古诗,感觉很美。那首杜秋娘的《金缕衣》,在一次无意中记下了,一直到现在都记得。其实古诗很多意境都很美,古诗就光读着都觉得美。以后是不是也可以试着偿试一下记一记。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那些很能写的人,他们都是一毛合很的文章吗?他们会不会写到一半,去查查资料再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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