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同一个办公室的同事小刘前段时间谈了个男朋友,但是好景不长,没谈多久,小刘觉得两人不合适。
不合适就分呗,如今的社会恋爱自由。
小刘就果断的提出分手了。
分手见人品,这话真是没错啊。
这个男的跟小刘说,你要分手可以啊。但是恋爱期间产生的费用,你得还给我啊!
比如,你去我家产生的路费,这个费用肯定是要你自掏腰包的。
还有,你去我家时,我妈妈包了饺子,你一共吃了11个,每个饺子8毛钱,一共是8.8元。
还有,那些下雨的时候,我打车去接你下班,这个费用也应该是你来承担的。
我在一旁听得有些瑟瑟发抖,以前听过类似的话,但总觉得那应该是别人恶搞出来的,让人家笑笑而已的吧。
谁知道,这竟然是真的!简直不敢相信啊!
还好小刘及时的看清了这个男人的真面目,提了分手了,不然要是跟他结婚了,那不是自掘坟墓吗?
所以啊,女孩子再谈恋爱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别不可中了恋爱脑的坑,不然可有苦果子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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