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一人补读《诗经》“关雎”、“葛覃”、“卷耳”、“樛木”、“螽斯”、“桃夭”篇,有心有余而力不足之感,下次当坚持参加每周的“诗经会读”。
因知之甚少恐会错意,暂将《毛诗正义》放一旁,读傅斯年著的《诗经讲义》。“讲义”中把《论语》中论《诗》引《诗》的话抄录了许多。例《八佾》二十:“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又把“傅斯年先生讲义”放一旁读李泽厚先生的《论语今读》。
如何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杨注》:古人凡过分以至于失当的地步叫淫,如言“淫祀”(不应该祭祀而去祭祀)、“淫雨”(过久的雨水)。
淫与伤都做过分、过度解。诗表达的快乐和悲伤的情感都要适当,绝不过分。过分则有伤于个体身心,有害于社会群体。李泽厚先生在其《华夏美学》中就曾指出中国没有“酒神精神”,没有那放纵的狂欢。快乐需要依靠理知来进行。当然在希腊的哲学里也讲理知指导、控制情感。
李泽厚先生强调儒学的特征在于:理知不只是指引、向导、控制情感,更重要的是,要求将理知引入、渗透、融化在情感之中,使情感本身例如快乐得到一种真正是人的而非动物本能性的宣泄。这就是对人性情感做心理结构的具体塑造。
“情”自动物本能,“理”自群体意识,两者配合交错,是使人既不同于动物、又不同于机器之所在。它即是所谓人性,它的不同比例组合和构造,可以形成不同的民族性和个性。
回到“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乐”与“哀”都在心理,而非语言,这真是中国式的哀与乐啊。
夜深了,度的把握确实不易,经常和自己说“你要早些睡觉”但……,好吧,读了书之后心便安了,可以执中安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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