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教学大纲会由下面几部分组成:
1.教学目的
教学目的是指教学大纲中关于学完某课程后要达到的总体目标的描述。它主要来自于学习者需求分析。教学目的可以从总体上描述课程给学习者带来的变化,清晰地定义课程的目的,为教师、学生和教材编写者提供指导方针,明确教学重点,描述重要的、可实现的学习效果。
2.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指对学习者为了实现总体目标而必须掌握的学习内容和语言技能的具体描述,换句话说,教学目标就是描述课程为学习者带来的具体变化。为了使教学目标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检测性,对于教学目标的具体表述要尽量采用可观测到的行为动词,这样不仅有利于教学,也有利于在教学中开展形成性评价。
3.非语言类教学目标
非语言类教学目标是相对于语言知识、语言技能等语言目标而言的。非语言类教学目标一般与学习者个人、社会、文化和政治上的需求和权力相关,包括情感培养。
4.教学内容
教学大纲中的教学内容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语言知识:语音、词汇、语法项目
(2)语言技能:听、说、读、写
(3)功能和意念
(4)话题
(5)文化知识
5.课程实施
教学大纲中对于课程实施的描述,主要需考虑以下几方面内容:
(1)教学方法
(2)教学原则
(3)教学建议
(4)推荐教材
6.课程评价
教学大纲中的课程评价部分需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评价者
(2)评价内容
(3)评价方式
(4)评价目的
(5)评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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