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简书作者,彼岸晓吾_5c83,已得到许可
几天前,在健身馆认识了一个新朋友,她是韩国人,却很了解中国,她好奇地问我:“你从哪里来?” “我从中国来。” “ 我知道你是中国人,我想知道你来自哪个省?” “我来自北京。” 我脱口而出,没加思索。
我回答对了吗?似乎没错。我的身份证上明明白白地写着北京市颁发,但在心底,我认为自己是内蒙古人。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我在那里长大,后来又在那里工作了若干年,父母去世后,二老也把自己葬在了那里,虽然他们都不是内蒙古人。
现在,你理解了,我的图腾在哪里。
作为一个热爱写作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精神故乡,或者是真实的存在,或者是虚拟的地名,就像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中的马孔多镇,用一个地点去承载作家对生活的理解和寄托,把自己编织的人物放到这个舞台上,成为画卷,卷入历史。
在我记忆中,童年的内蒙古是寂静的,没有城市车水马龙的轰鸣,只有天苍苍野茫茫的空旷,沙尘暴周期性抵达,刮得昏天黑地,伸手不见五指。
我那时太小,或者是太娇情,总是憧憬着我的未来在很远的地方。
童年生活充满了回忆,却不会怀着眷恋。时间抹淡了记忆中强烈的色彩,使它们越来越像褪色的老照片,但也纠正了我的偏执,因为年龄渐长,人逐渐成熟了,稍通了一点人世,身不在其中了,看到了故乡远近高低各不同的色调。
今夜,静静地审视我的来处,忽然明白了我是一个内蒙古人。
明白了这一点后,脑海中那些早已淡去的记忆再次清晰起来,又看到大青山上的松树以及深谷的小溪,连当地农民口中粗俗的玩笑和骂人的话也感觉格外亲切了。
我的故乡难以描述,所有的印象都和琐碎的生活经历搅在了一起,带有隐私的意味。
我记忆中的内蒙古,就是军区大院,她不同于呼和浩特市的新城和旧城,大院里面的人来自全国各地,人们讲着特殊的普通话,有着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
比如,我们小的时候,从来不说“我”,都是称自己“鹅”,鹅不去,鹅喜欢,鹅长鹅短,简洁明了。后来我特别去考证了这个语言习惯,才意识到这是山西人走西口时带来的方言。
我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带着内蒙古人的直率和淳朴,又有着山西人的仔细和节俭,加上军人的正直和认真,眼里容不得沙子的气质。
现实生活纠缠在我的记忆之中。大脑搜集了许多琐碎的细节,蒙蔽着我的双眼,使我无从下手找出真正有价值的素材,这或许是我距离故乡太近的障碍。
我记得当地的三大特点:女人脸上的高颧骨,人们特殊的乡音以及空气中羊肉的味道。
我虽然在美国生活了诺干年,但我最爱吃的餐食仍是糊塌塌,一种将西葫芦和面粉鸡蛋搅拌成糊状,放在锅里煎熟,蘸料是酱油蒜末和香油。
另外一款是羊肉大葱馅饼,虽然美国的羊肉已经演化到没了膻味的地步,但因为它叫“羊肉”,所以被我当做明星般热捧,只要想起,就会忍不住流口水。
午后时分,那种静谧显得极为突出。静谧中,能听到马路上清脆的马蹄声,那个时代,马路上跑的都是四轮马车,很少汽车,偶尔会有一辆无轨电车驶过。马路从西到东,贯穿了城市,一直通往大青山。
故乡的寂静,带着午休的浅梦,午休时间长到两个半小时,足以让一个少年漫无边际地游走完整个大院。
童年的中午总是罩着我的白日梦,带着醉意和花影。
再后来,我忍不住寂寞,学习了小提琴,音乐就这样进入了我的生活,行云流水的旋律中带着迷茫和惘然。
我所在的小学喜欢用高音喇叭,我们在操场上做操,冬天,一只火炉是全班的最爱,只要想起火炉,就会想起我的班主任,温老师,一个善良的年轻女人。
内蒙早晨的空气清新到凌冽,阳光强烈,带着穿透一切的美好。冬天的室外,人不由自主地蜷曲起来,将手抄在袖口中,神色都有些呆,但夏天的雷阵雨会突然抵达,淋漓尽致的雨点遮盖了喧哗。
教室内,语文老师正拖长了声调朗诵着高尔基的海燕: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的飞翔,高傲的“傲”被老师拖长了三倍,让我觉得海燕飞得实在是太高了。
春天过后,嗅到了盛夏的气味,夏天是短暂而欢乐的,就像女人的青春,一闪而过,无法追逐。
我啰啰嗦嗦写了这么多,是在回忆吗?不是,我是在寻找,希望通过这种讲述的方式找到自己的思维逻辑,语言习惯以及文学基因,包括影响我潜意识的深层东西,这显然是十分重要的,也是每个写作的人都会去做的事情。
记不得哪位作家说过:你准备写作吗?在此之前,请认真挖掘你的故乡,父母,家庭环境以及心里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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