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大程度上,我一生的不幸也是咎由自取,因为我7岁便热爱偷盗。天地不仁,哪怕犯错的只是个懵懂孩童,因果报应依然不爽。
我开始做贼的契机,应该是我翻到姐姐的第一本语文书开始。大概连常见字都认不全的我竟立即被里面长长的课文完全吸引住了。文学和思辨的美感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第一次发生,也成为一颗种子从此不断生长。
以后的十几年,我不知多少次梦想做个作家、诗人。如果我不是做了贼的话,也许我真的成为那些作家当中的一员了吧。毕竟我知道的做了贼还能当作家的人,只有三毛一个例外而已。
俗话说得好,世人呕心沥血为的:“不过名利二字而已。”而盗贼除了盗人财产、公共利益外,自然也会欺世盗名。古代一些愚忠的官员,其实就是一些盗名的贼而已。
我也是个盗名贼,年纪还小的时候,盗的东西却已经很大。年纪稍大便已经欺天盗世。
7岁时我盗的名是:“应禄家的娃儿喜欢读书,以后肯定有出息。”虽然我没亲口听人说,但我知道村人们肯定会这样议论的。
但村人他们自己就是没出息的一群人,比如他们就不懂得:为了出息而读书实在太功利了。我对于从他们那里得来名声不屑一顾。
于是,我开始从书中文章和伟人们那里盗名。
因为书里写的都是“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之类的话,所以每次捧起书的时候心里都不禁飘飘然,像受到无数大学者、大作家和伟人的称赞,仿佛自己读完书后会被整个社会赞许。也因此我总是读得很快,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去检查这本书还剩多少,并由衷高兴,乐此不疲。
我本来是天性喜爱读书,后面却变成为名声而读。所以多读书的好处我未必得了一半,而坏处我尽得了。多年以后我成为一个绝世无双的书呆子,比贾宝玉这个天下第一无用还不中用得多,都是我从小时起就开始盗名的惩罚。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圣人该不该死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偷盗的恶行远不止上面,后者与我后来的盗窃相比简直是纯良无害的游戏。而这盗窃也给我带来了最重的惩罚。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偷窃道德。
仍然是我从书中学到的:“钱财如粪土,德行值千金。”“贫贱不能移。”贫穷的杨白劳比富贵的黄世仁高贵得多。加上《名人传》中贝多芬、托尔斯泰的伟大情操和受苦受难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逐渐便立志成为像这些伟人般高尚的人。
如果我是全心全意、脚踏实地去成为高尚之人自然值得赞许。但实际上我胆小怕事,好逸恶劳,所以最终我永远只是局限于想象。在想象中我排斥痛恨庸俗妥协的凡人和他们的生活,总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在现实中却连帮助受伤的司机都不敢。然而即使这样,在长久的幻想中,我模糊了真实的我与梦想中的我的区别,误认为自己已经具备了伟人的德行,在道德上凌驾于普通人之上。
就这样,我从伟人们那里偷窃了道德,在想象中用它们把自己打扮的无比神圣。但不是出于自己本心的道德,对自己只是百害而无一利的累赘。而我偷窃的道德之名又是如此之大,它从此让我神志不清,两眼昏花,寸步难行。
无论是成为书呆子还是盗窃了别人的道德,都让我离真实的自己和社会越来越远,离脚踏实地地诚实生活越来越远,甚至成人了也没有掌握生存的基本技巧。
多少年来,我一直受着对我盗窃罪的处罚,深陷痛苦却不知为何,只能一遍遍狂乱地质问:“为什么是我!?”
如今我终于明白,对此,我愿意说;“我甘心接受对我的那些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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