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在外婆家居住过一段时间,那时祖公还健在。祖公年轻时是练过武术的,身子骨硬朗得很。八十多岁的人了还会做一些体力活,比如劈柴。
一直以来祖公给我的印象都是和蔼可亲的。老人家的一日三餐基本上都是以粗茶淡饭为主。直到有一天我才发现,祖公不是一般的重口味,完全和《荒野求生》中的贝尔.格里尔斯有的一拼。
那时,农村用的都是柴火灶。祖公屋门前的稻谷场上堆满了成捆柴火。在一次搬运柴火的过程中,我意外的发现了一窝刚出生不久的老鼠仔,大概有四五只,毛发都还没长出来,浑身粉红色。于是,我就惊讶的跑去告诉了祖公,好让他把老鼠仔扔掉。谁知道祖公却端来了一个装着清水的碗。我正好奇他要干什么的时候,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事发生了。只见祖公拿起一只老鼠幼崽,在碗里涮了一下就往嘴里送。他也没有咀嚼,而是直接就给咽了下去。没过多久,这一窝四五只老鼠幼崽就被他以这种方式消灭掉了。
看着他举动,我当时可是吃惊到下巴都掉地上了,这也太重口味了吧。反观祖公,一副轻描淡写的样子,仿佛刚才吃的只是一道家常菜。
以前,我也见过在困难时期有人电老鼠来吃的,可毕竟是把老鼠做成了菜。这种直接生吞的不要说没见过,就是连听都没听过。
直到我长大后才有听说过我们广东有一道禁菜叫做“吱三声”,食材就是老鼠幼崽。之所以起名叫“吱三声”,意思是说食客用筷子夹起老鼠幼崽时它会“吱叫”一声,蘸调料时叫第二声,最后送去口中时叫最后一声。
不过,我也不记得祖公吃的时候,老鼠是不是吱叫了三声。只是吃法没传说中的讲究就是了。反正祖公是我现实中见过吃东西最重口的人了。估计就算把活着的老鼠幼崽放在贝尔格里尔斯面前,他也需要很大的勇气才吞的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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