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马尔克斯20岁到28岁的作品,全书共十四个短篇。
17岁时他读到了卡夫卡的《变形记》,当看到男主人公一觉醒来变成了甲虫时,他一拍大腿,麻麻的,原来小说还可以这么写,就产生也许我可以当个作家的想法。事实证明,太可以了。
20岁时他开始写作,那时他还是个穷困潦倒的专栏作者,没固定的地方住,经常下了班躲在办公室奋笔疾书,用他的话说,“刚探索写作的奥秘,心情欣喜,也没有想到自己要负什么责任。”简言之,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这14个小故事,在读的时候就会觉得,要么是我疯了,要么就是作者疯了。那本《百年孤独》出版后,就有个读者一个字一个字抄写,想搞懂到底是谁疯了。
比如第一个故事《第三次忍受》讲述一个死去的男孩,身体依然在生长,直到二十五岁那年才停止。这篇小说就是这个男孩的自言自语。
第二个故事《埃娃在猫身体里》,魔幻故事讲得好好的,最后来一句,“这时她才明白,从她第一次想吃柑橘的那天算起,已经过去三千年了”。讲真的,我真不明白。
这两个故事都是20岁的作品,我们再来看一个他23岁写的故事,叫《有人弄乱了这些玫瑰》,名字起得还有点意思吧,好,请看开头第一句“今天是星期天,雨也停下来了,所以我打算带上一束玫瑰去给自己上坟。”这叫什么事?
他用荒诞夸张的手法变现人的梦境、本能、潜意识,还有鬼魅和神话。
但是他也一再强调“不陷入虚幻”,因为“创作的源泉永远是现实”。比如埃娃那篇是源于小时候认识的一位美女跟她说,她想钻进猫的身体里,因为猫比她更美。
还有那篇他自认为最好的短篇《礼拜二午睡时刻》,是他在一个荒凉的镇子上看到一个身穿丧服,手举黑伞的女人领着一个穿着丧服的小女孩走在火辣辣的骄阳下。
《枯枝败叶》是一个老头儿带着孙子去参加葬礼。
《没人有给他写信的上校》是在码头看见一个人等候渡船,那人看起来忧心忡忡。
他从现实中受到启迪,获得灵感。不得不提下他的外婆,从小就给他讲那些毛骨悚然的故事,关键是讲得沉着冷静、绘声绘色,让故事听起来真实可信。他正是用这种手法创作了《百年孤独》。这部小说的开头,也是基于现实,他外祖父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下午。
十四个故事不一一介绍了,有兴趣的友友可以自行翻阅,体验“马氏”天马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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