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在男作家中,看上去是最有书生意气的儒雅,谦恭,温和。这种气质不是可以假装出来的,正如有的男作家的猥琐流氓,屠夫般的野蛮,也是学习不来的。
他第一次把目光投向宏大叙事,文化散文最会带来浓浓的人文关怀,悲天悯人。他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的成功不在于他的文笔,而是,一个被现代社会用俗的词语情怀。他的散文的成功就在于,他真的在关心散落世界各地的中国古老文化,他认真地写那些历史见证者,古物没有了,他就写文化强盗搬不走的建筑,道士观,莫高窟。他还写一个个无名人物,酒公,信客,他用自己的笔为自己家乡的无名小卒做传。
他曾说过他把他已想明白的交给课堂,能想明白的交给学术,想不明白的交给散文。他有什么想不明白?
当老信客劳碌半生却因为一条窄窄的红绸而丧失信誉自残自己剪布的手时,我们义愤填膺这不公平时,可否想到老信客该不该剪掉别人的红绸?小信客,辛苦半生,可是一句人心险恶就终止了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讲信用,可是为什么做不下去了?做信客,只有信用就能做好吗?一个人的职业有他最根本的要求还是远远不够的。人性有多复杂,职业要求就有多高。
信客,在交通不发达的年代,他们用自己的双脚丈量着乡村到城市的距离,他们肩挑背驼腰缠手提,他们自己就是轮船是汽车,他们步履维艰完成一个人的长征,他们背负留守者的殷殷叮嘱,漂泊者的浓浓思念,他是一座桥梁,一头是故乡,一头是回不去的家。他们心里有太多的悲情故事,乡村城市两地间互相报喜不报忧,只有自己消化这些悲哀。他见证过最真的感情,也目睹过最悲惨的生离死别,他不是哲人,也深谙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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