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老师。那就是为什么我带它出门的时候,如果听到别人说:'你瞧,是比利·卡帕斯和他的宠物鹰。'我都会气得要命。我恨不得臭骂他们一顿。它不是宠物,老师,老鹰可不是宠物。或者每当有人拦住我,问我:它温驯吗?什么温驯不温驯,只能说它受过训练,就这样。它很凶猛,有野性,而且它不把任何人当一回事,对我也不例外。这就是它了不起的地方。”
“不过很多人都没办法理解那种感情,他们喜欢能跟自己做朋友的宠物;喜欢可以溺爱,可以拥抱,可以稍加指挥的宠物。”
“嗯,也许吧。可是我一点都不在乎那种事情。我驯养它,只为了看着它,放飞它。对我来说那就够了。别人大可去养兔子啊,猫啊,会说话的鹦鹉啊,它们跟它相比都是垃圾。”
这是出自《小孩与鹰》一段文字,来自比利和法辛老师的对话。说实话,全书的故事读得不是太懂,但这段文字却深深打动了我。驯养一种动物只是为了看它,而不是为了让它听话,任由自己指挥。
我没养过宠物,所以不知道养宠物的感受。但我由此想到了养孩子。养育孩子并不是为了让让他听自己的话,可以得到他的支配权,仅仅是把他养大,让他做自己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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