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是个金融强国。
一是形成国家制度,他们用真诚善待每个投资者,瑞士银行与广大客户建立了牢不可破的信任关系,这个国家还将这种保密义务明确规定到刑事法律之中。1934年,瑞士政府颁布了西方银行发展史上首部关于银行保密制度的法律——《银行保密法》,把保密制度上升到刑事层面。这么多年来,瑞士吸引着全球的富人。瑞士的私人银行业务,即在私人资产管理上,当之无愧地执全球之牛耳。
二是瑞士在获得国际金融的资格,如设在瑞士总部的国际清算银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最初为处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战争赔款问题而设立,后演变为一家各国中央银行合作的国际金融机构,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际金融组织。还有瑞士信贷(CreditSuisse),是全球第五大财团,瑞士第二大的银行,是一家经营个人、公司金融服务、银行产品及退休金、保险服务的投资银行和金融服务公司。还有瑞银集团(Union Bank of Switzerland),是世界第二大的私人财富资产管理者,以资本及盈利能力也是欧洲第二大银行。
三是在瑞士各国共同参议重要国际金融业事件,比如《巴赛尔协议》,约定金融业的资本率情况,具有重要的国际话语权。1975年2月,在国际清算银行的发起和主持下,十国集团及瑞士、卢森堡共同成立了“国际清算银行关于银行管理和监督行动常设委员会”,由各国银行监管当局的代表组成。后来委员会将其名称改为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要求对银行业进行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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