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港片影响,我一直觉得法庭应该是个需要仰视的地方:法官高高在上,然后是陪审团、书记员之类,虽然比法官低一个阶梯,但还是比下面原、被告的要高。台下是原、被告剑拔弩张,双方律师咄咄逼人,一方质问证人,另一方会不断提出反对:“对方的提问与本案无关……”,而法官常常面无表情地说“反对无效”……后面还会有十几排的家属旁听得心潮澎湃。
第一次随公司律师出庭,才发现原来好大落差。当然,我人民法庭还是个很庄重、严肃的地方,只是总觉得气场弱了点,让我想起了毕业答辩。庭审的房间很局促,大概四五十平米,一位法官坐在前面讲台,一位速记员坐在前方讲桌下面,原、被告律师分列两侧,后面只有两排椅子,坐着两家公司的法务员工旁听,两家公司各来两三个人,来多了都坐不下。
本次出庭主要是双方交换证据和相互质证,一上来我先被双方的证据材料惊呆了,都是用旅行箱装的16开册子,各方证据摞起来有1米高,据说这是很常见的情况。做律师必须有好的记忆力和应变能力啊,提交证据时要简述每一份证据的中心思想,然后对方律师会针对这份证据提出质疑,比如某个点与本案无关啦,或者某个点不能证明你的诉求之类的,此时视法官的要求,可能会要求提交证据的一方再做回应,记忆力不好真的干不了这活。一米高的材料,要随时能调度每一份证据的细节,而且律师跟诉讼内容的业务是隔着行的,比如我们今天的诉讼是IT行业相关的,双方律师都要对产品形态、技术架构理解非常清晰才行。所以还是蛮佩服这个行当的。
不过在双方质证过程中,我发现还是有盲点在。对方的律师很专业,有点咄咄逼人的意思。但是明显跟自己的技术线的同事沟通不足,提交的证据是有技术硬伤的,无法支撑他的论点。作为被告一方,我来的主要目的是协助我方律师给法官讲述我们产品的设计思路和理念,让法官理解这个产品功能的目的是为用户解决新的问题,挖掘新的价值,并非不正当竞争。顺利完成了我的既定任务,并没有对对方的硬伤发表意见,因为毕竟不是正式庭审,此时点破反而打草惊蛇。晚上跟律师讨论到这一点,有点小兴奋。看来跨界混搭在每个行业里都有其必要性和优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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