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社会为什么不接受同性恋?”
“因为我们的性文化里,把生育当成目的,把无知当成纯洁,把愚昧当成德行,把偏见当原则。”
这是2011年出版的《看见》中,柴静和张北川教授的对话。
这么久的时间过去了,这一群体的境况有所好转吗?
同性恋者作为一个亚文化群体,因其行为规范不同于这个社会的大多数,长久以来被视为异端,被妖魔化,被污名化。这个大多数,因其行为习惯与一般人无二而置身事外,理所应当的站在制高点去批判,去打压,这多数人的力量和约定俗成的性教育把这个社会中的同性恋群体的生存空间一再的压缩,到一个近乎逼仄的角落。
这是一个并不完全开放的社会,同性恋者约会的地点更多事公共浴室和公共厕所,这个地点似乎给同性恋者绑定了他们在社会上应该生活的位置。集体意识的强大,个人行为的渺小,多数人眼里,同性恋者还是“妖怪”。
成都人对同性恋者有一个有趣的称呼:“飘飘”,将同性恋活动的地方成为“飘场”。也许因为同性恋者就像浮萍,活动场所飘忽不定,心里也是飘荡无依。
“他们和其他人一样工作、上学,努力活着,但他们不能公开身份,绝大多数不得不与异性结婚,大多建立情感的社交场所是在公厕或是浴池,但那样的地方不大可能产生爱情,只能产生性行为,而且是在陌生人之间。” 柴静这样写道。
对他们来说,绝对陌生就是绝对安全,感情在时间维度上无法延续下去,只有性可以。
《十三邀》有一期节目,许知远问马东为什么《有话好说》只做了一年半?什么原因停下来了?
马东说,做了同性恋话题。
这是个切实存在的群体,也切实被夺走了话语权。
1997年,同性恋者甚至可能因为自己的性倾向而获罪。罪名是“流氓罪”。
2001年,《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不在将同性恋者统称为精神病人,但“同性恋”还是被归为性心理障碍的条目之下。
这背后,是无数同性恋者的血泪。
这个失语的,没有得到足够尊重的群体,被主流社会排斥在外。同性恋合法化的艰辛,“同性恋矫正”的荒唐,同性恋相关知识传播的曲折,无一不是这个群体在斗争中面对的洪水猛兽。
然而除了庞大的法律和制度,这个群体最难面对的,是社会对他们的歧视,甚至是父母的怨恨。
一个母亲带着孩子来找张北川,他的孩子是一个同性恋者,那个母亲说“早知这样生下来我就该把他掐死。”
一个男人被男同性恋者搭讪会产生厌恶心理甚至恶语相向。
社会对于传统婚姻形式的过分迷恋,以及上一辈人对于传宗接代的强烈愿望,让父母接受孩子是同性恋的道路更加曲折。
社会对性别存在刻板印象,“男人就要顶天立地”这类话语从小塑造了绝大多数男性的刻板印象,以至于当男同性恋靠近时,会如临大敌一般觉得自己的男子气概受到了玷污,也就是所谓的“恐同者”。
这些人都以为,同性恋是不该存在的。
你以为你以为的就是对的吗?
之前我和一个在做过多年记者后来转行的人聊到这件事。我问,为什么社会对这个群体如此不宽容? 他说这个社会如果提倡同性恋或者默许的同性恋的存在,大家都去搞同性恋,人们的繁衍问题还怎么解决?
我当时语塞,不知如何反驳。
但事实是,社会需要医生,但并不带代表着所有人都有成为医生的义务。
社会需要繁衍,但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责无旁贷的要去生育。如果是这样,那么独身主义人群呢?丁克家庭呢?是否也要去声讨他们呢?
你不能论证一件事情是错的,仅仅因为如果它是对的,那么人人都会去做这件事。因为这样你还是没有论证这件事为什么错。
还有人说,同性恋会导致艾滋病。
导致艾滋的原因并不是同性恋,而是病毒。这种病毒不但通过同性性行为传播,而且也通过异性性行为传播,甚至通过无性行为传播。如果是这样的标准,那么似乎女同性恋群体是最合理的了?
那么这个没有一任何人造成威胁的群体,仅仅想获得平等的权利,这一基本人权,却如此困难。
我还是想问那些谩骂,侮辱同性恋人群的人:仅仅因为他和你不一样就对他进行攻击,当你看到他的痛苦,他的脆弱,他的挣扎,他所遭受的一切仅仅是因为社会上多数人的不理解不同意,你怎么会没有一丝难过。
“人道主义的起点就是,一个人面对一个正在受苦的人心里“咯噔”一声:如果我是他呢?”
刘瑜老师的这句话是最精确的表达。
我们为这件事情发声,也不仅是为这一件事发声,而是在争取任何一个少数群体的权益,争取一个“人应当有尊严地活着”这一共识。
我不是lgbt群体中的一员,但是我捍卫这个群体的权益。你喜欢同性,你喜欢穿女装,你心理上无法认同生理上的性别,这些都没关系。只要你不伤害他人,你没有违法犯罪,就算你和大多数人不一样,也该昂首挺胸的生活。生而为人,没有人应该对不起。
不要沉默,表达你的观点。沉默换来的只能是更为严苛的禁令。形成规模的讨论是是争取任何合法事物的必经之路。表达你的支持,你支持的理由。就算反对,表达你反对的理由,然后和另一种观点理性的交锋,让这个群体拥有话语权。表达本身即是有意义,表达本身,就是站在每一个决定出柜的人背后,让他们回头时不再是荒野一片。
我们一起站出来,把这个柜子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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