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平凡的很,但在自己眼里都闪闪的发着光。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名字,爱好和性格,于是又因为每个人的与众不同,各自有着喜欢和不喜欢的人。对于喜欢人我们可以热情饱满,眉目带笑的交流谈话,而对于不喜欢的人我们有着各自不同的表达方式,或者直白些,或者含蓄些。
前些天听到朋友对这种人们对于不喜欢的人的态度行为理解为歧视。我以为不然。有一人被别人不喜欢着,但朋友觉得这个人还不错,于是想要帮助这位“被歧视”的人让别人同样喜欢这个人。朋友将别人对这个人的不喜欢的行为成为歧视。这个纷纷的世界,是有每一个独一无二的有着不同的想法的人构成的,正是因为各种不同的审美,思想等等的存在,才会让共同爱好的人相互吸引,相看两不厌地作为朋友。那么一个人就可以同时成为被喜欢和不被喜欢的两种人。你的想法告诉你这个人不错,那么同样的会有人认为这个人并没有那么的好,你怎么能够强迫别人和你有着同样的感悟呢?甚至称不喜欢这个人而做出的行为是歧视。
歧视:人对人就某个缺陷、缺点、能力、出身以不平等的眼光对待,使之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多带贬义色彩,属于外界因素引发的一种人格扭曲。
那位朋友想要维护的是一位常常给别人带来麻烦的人,所以说会受到别人的不喜欢。那么我想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事了啊,朋友之间的相识,相知到最后走在一起并不是都那么一帆风顺,他和其他人之间的种种联系或许是他们更进一步的了解呢。对于这个人的不喜欢并不是因他的缺陷,缺点和出身或者能力而存在的啊,而只是单单的性格不合,爱好不和,这能够造成的也只是相互之前没有那么亲昵。这怎么可以说是歧视呢?再说同样的会有人与他性格相合,或许当事人都没有认为这有什么困扰,那么你也不必因为这并不存在的东西而振振有词的说了又说。
人与人之间相看不厌做朋友,相看厌那就稍微远离些就是了啊,何必为了让不喜欢的人相互吸引做努力呢?更何况你甚至还不知道他们未来的发展。
以自己的思想强加给别人,这样的你自己有想过结果吗?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有思想的个体,每个人都被允许有自己的喜欢和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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