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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锦时

少年锦时

作者: 读孤求拜 | 来源:发表于2016-02-21 01:58 被阅读84次
    Rita 王菁

    初老症状之一,对于最近发生的事经常忘记,对于很久之前的记忆,却会越来越清晰。也许是人的本能吧,在近况并不如意的时候便会陷入回忆之中,因为回忆总会帮你过滤掉伤痛,留下清冽的甜。

    我的朋友分为两种,有的参与了我的过去,却缺席了我的现在,有的陪伴了我的现在,却不曾走进我的过去。所以,常常会感觉很孤独,曾经的快乐无人分享,当下的烦恼不愿倾诉。

    在我二十几年的生命中,大致可以分为三段,小学到初中,是我的黄金时代,高中是我的白银时代,大学到工作则是青铜时代。

    我的童年和大多数人相比都算是丰富多彩的,有一群同龄的小伙伴儿,每天想得最多的就是变着法儿地玩儿,好像从来不会觉得孤单,那时候农村的环境还很好,没有矿山也没有压坏马路的重型汽车,春天的时候就挖菜放风筝,夏天抓蝈蝈在房前阴凉地儿打扑克,秋天的时候抓蚂蚱烤着吃,冬天的时候捕麻雀去冻实的河面上撒欢儿跑,回来拽一束沙棘,酸的呲牙咧嘴,却还是一颗一颗往嘴里塞。作为同龄人中最小的一个,格外受到大家的照顾,任性又不讲理,那是真正的我,小学的时光是在肆意玩闹中度过的,接着就上了初中,传说中的青春期。

    我所在的初中学校是镇上的唯一初中,管理不是特别严格,升学率也是平平,所以并没有感觉什么学习压力。

    一班2名

    分班的时候在一班,名次第2。开学第一堂语文课,我的语文老师听写了一段文字:"我在词汇的花园里采集,构筑我心目中最美好的诗句,我在音韵的瀚海中游渡,谱写我心中最庄严的乐曲。"老师看我全部写对,第一名有几个错别字的时候说我看你俩的名次该调个个儿了,心里一热,初中三年,稳居第一。

    隔壁班那个男孩

    情窦初开的年纪,多看一眼,多一句话都能想入非非。隔壁班的高个子男孩,总会在课间路过我的窗前,高大的身影挡在窗前,拿起我正在做的题,敲敲我的头,只是课间几句话,就能高兴一节课。后来,他转去另一个学校,没有电话的时代,一转身就是分开,大家说我们在一起过,只是我们忘了牵手。

    十四岁我租过的房子

    我和LJ因为家远在家属院租房子住,如此看来我的租房经验居然开始于十年前。。平房,冬天,饿。无柴生火,半夜万籁俱寂,两个人跑到最近的田里偷玉米秸,回来煮粥,白米粥连咸菜都没有,却吃的格外香甜。北方没有暖气的冬天,忘了那么小的我们是怎么度过的了,每天回到小屋,用复读机放磁带,好多歌都忘记了,却一直对阿牛的"爱我久久"记忆犹新。

    我被锤子爆了头

    飞来横祸这个词我在初二的时候就知道了,一个没招谁惹谁的下午,我在隔壁班借书,隔壁隔壁班的朋友拿了锤子修窗户,修完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对我比划了一下,结果因为惯性,锤子头竟然飞了出来,被钝物击中,意识顿时模糊,一股热流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周围一片惊呼,HJL同学横抱起我往外跑,血染了他白衣服一身,学校到马路至少一公里,现在回想貌似是人生中唯一的公主抱,还那么久,只是情景惨烈了点儿。我班同学跟在后面一路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出租车,出租车不愿意拉,同学们拿出刀架脖子的架势把我送到最近的医院,缝了四针,创口距离我的右眼只有2厘米,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像少年啦飞驰

    一直鼓吹自己车技牛掰,因为自行车这工具用的太多了。上下学二十里,而最重要的是,要去想办法躲开那些想别倒你的坏男生,所以什么时候慢,什么时候快都是很有技巧的。那时候很流行补课,晚上八九点钟,几个好友补课结束,在空旷的大马路上飙车,大喊大叫也不害怕,走着走着,先到家的就拐进路口,一溜烟没影,慢慢的人越走越少,最后总是要一个一个回家的,不会惆怅,因为第二天又会相见。

    集体旷课排排站

    有一场声势浩大的旷课是我带动发起的,最后受到了严厉得惩罚。十几个人排排站在墙根儿下,班主任老师把书卷成筒一排挨个儿打过来,数落大家。觉得好羞耻,但感觉好刺激。这场旷课行动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试图说服一个同学不要辍学,但是中间多了些波折,有的人车带扎了,只记得在林荫小路上,穿白衣戴眼镜的少年载我,阳光细细碎碎,汗水点点滴滴,觉得很浪漫,毕竟胖起来之后,没有人愿意载我了。。

    我有过两个闺蜜

    初中有一年我和LJ都一起住到了WLM家,应该就是爆头没多久之后。每天同吃同住,觉得特别开心,放学回来交换自己班里的新鲜事儿,一起写作业,交换笔用,换衣服穿,每天争到底谁应该睡炕头儿,听SHE,睡前讲心事,吵架,生闷气,下雪天走好远去买零食,不知道她们现在好不好,想起那段日子有没有觉得很开心。

    曾想仗剑走天下

    当时年少,武侠看多,总是羡慕女侠,射雕最喜郭襄,总想不拘小节,总想豪情万丈,班里有拜把子的哥们,大哥五哥七妹的叫着,一点不觉得别扭,曾经找了七块美丽的石头,分给大家,说着十年之后要凭石头相认,谁成想,十年时间,不过一眨眼的功夫,我们并没有太大的变化,除了发了福,眼睛也都沧桑了些。而连接我们的不是别的什么,是微信。

    .....

    很喜欢那时的自己。不纠结,不别扭。

    也许大多数人都是如此,慢慢褪去天真,换上成人的外衣,只有少部分人,能够不理会成人世界,不忘初心,永远天真,如顾城。

    回忆一通,内心升腾起温柔的力量,在这个时候,想到这些事情,或许是在提醒我,去找寻最初的自己,去做真正的自己。


    又回到春末的五月,

    凌晨的集市人不多,

    小孩在门前唱着歌,

    阳光它照暖了溪河,

    柳絮乘着大风吹,

    树影下的人想睡,

    沉默的人从此刻开始快乐起来,

    脱掉寒冬的傀儡,

    我忧郁的白衬衫,

    青春口袋里面的第一支香烟,

    情窦初开的我,

    从不敢和你说,

    仅有辆进城的公车,

    还没有咖啡馆和奢侈品商店,

    晴朗蓝天下,昂头的笑脸,爱恨简单。

    钟声敲响了日落,

    柏油路跃过山坡,

    一直通向北方的,

    是我们想象,长大后也未曾经过,

    爬满青藤的房子,

    屋檐下的邻居在黄昏中飞驰,

    秋天的时候,柿子树一熟,

    够我们吃很久,收音机靠坐在床头,贪玩的少年抱着漫画书不放手,

    陪我入睡的,是月亮的忧愁,和装满幻梦的枕头,沾满口水的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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